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通知_百 ...
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2.31
【字 号】津政务办〔2021〕33号
2022年社保缴费价格表
【施行日期】2021.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
正文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市场主体和广大众关切,对标国际一流和国内最佳实践,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具体举措,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2021年12月31日
(联系人:朱彤、赵媛;:24538069、24538189)
天津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内容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1
  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申请营业执照、刻制公章、领用发票、社保登记等全流程服务,实现“一站式”办理。
  市市场监管委
  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办
  2
  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环节,允许企业自行选择是否关联银行账户代扣代缴,推行多渠道缴费方式。企业需要扣缴的,可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签订三方协议,平台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商业银行、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
  市市场监管委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3
  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我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商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实现市场主体身份在线“一次验证、全网通用”、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和各类证照电子文件信息共享。支持各公共服务系统、商务领域等第三方系统对接应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我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全面应用。
  市市场监管委
  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各区人民政府
  4
  聚焦市场主体办事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市场主体高频事项向移动端延伸,将市场主体高频事项全面纳入清单管理,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推动实现清单内的事项“掌上可办”,试点“区域通办”,实现清单内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市市场监管委
  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5
  通过SDK集成方式,实现“津心办”APP与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对接,申请人通过“津心办”APP可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出示、核验等应用。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共享互认,实现“津心办”APP“扫码亮证”“一证通办”“无感通办”。
  市市场监管委
  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6
  围绕市场主体开办服务事项,聚焦多部门联办、跨区域通办主题场景,通过事项关联、表单整合和流程再造,推动集成套餐式服务,实现更多企业开办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市市场监管委
  市政务服务办等市级有关单位
  7
  2.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一张表单”,整合填报内容,完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办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
  8
  进一步完善联合验收机制,细化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资源局、市人防办、市政务服务办
  9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相关审批部门系统互联互通,不断完善信息推送、数据共享等功能,推进证照、办理结果、项目信息等内容实时共享。
  市政务服务办
  市委网信办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0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投诉建议工作制度,规范相关投诉建议办理工作流程,明确工作分工和办理时限等,及时回应企业和众诉求。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11
  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提升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推动更多事项进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对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综合窗口调整,组建综合受理队伍,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的审批模式。
  市政务服务办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2
  推进“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扩大“办成一件事”主题业务范围,为企业众提供套餐式服务。
  市政务服务办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3
  深入实施“四免”“免申即享”惠企政策,调整完善“四免”事项和“免申即享”事项清单。
  市政务服务办、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4
  3.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持续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实现国家规定的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满足企业和众异地办事需求。
  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网信办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级有关单位
  15
  建设“津心办”平台服务应用管理系统(政务服务办事模块),对各渠道服务应用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测,推动相关服务应用在“津心办”平台、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统一管理、同源发布、一体化服务。
  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6
  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系统,积极拓展“好差评”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实现政务服务大厅、电脑端、移动端和自助终端“好差评”数据汇集,推动各部门提高主动评价率和差评整改率,完善评价、核实、整改、反馈、回访闭环机制。
  市政务服务办
  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7
  启动数字化政务服务业务中台建设,为场景式、集成式政务服务提供智能化工具,为各渠道政务服务应用提供同源数据支撑,加快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服务同质。
  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网信办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8
  加强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共享,依托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为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津心办”APP等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
  市委网信办、市政务服务办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19
  完善市电子证照库,支持政务服务事项材料免提交。
  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网信办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级有关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0
  依托“津产发”应用平台,建立统一政策信息发XXX意见建议收集渠道,集中提供覆盖各行业的涉企政策及解读文件,帮助企业第一时间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努力实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
  市发展改革委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市级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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