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导语】从福建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获悉,2019年福建注册岩⼟⼯程师报考⼯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8⽉13⽇-27⽇,考试时间:10⽉19⽇、20⽇,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公告原⽂如下:
  全国注册⼟⽊⼯程师(岩⼟)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使⽤全国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zg.cpta/examfront/,以下简称“上报名系统”),报考⼈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逾期将关闭上报名系统,不能补报名和缴费。
  ⼀、时间安排:
  1. 上报名时间:2019年8⽉13-27⽇;
  2.审核时间: 2019年8⽉13-29⽇;
  3. 上缴费时间:考⽣通过审核后⾄8⽉30⽇;
  4.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0⽉11-18⽇登录中国⼈事考试(www.cpta/),下载打印准考证;
  5. 发票领取时间:2019年10⽉30⽇-12⽉31⽇,逾期未领取不予保留;
  6. 考试时间、科⽬及报考费⽤:
考试⽇期考试时间考试科⽬报考费⽤(元)
10⽉19⽇(星期六)8:00—11:00专业知识考试(上)74 8:00—12:00基础考试(上)79 14:00—17:00专业知识考试(下)74 14:00—18:00基础考试(下)79
10⽉20⽇(星期天)8:00—11:00专业案例考试(上)85 14:00—17:00专业案例考试(下)85
  7. 成绩公布时间:考后三个⽉(具体时间以上通知为准)登录中国⼈事考试 “成绩查询”栏⽬
(zgcjcx.cpta/examfront/bscore!initializeCX.action)查询。
  8. 领取证书时间:成绩公布后两个⽉(具体时间以上通知为准)。考⽣可凭个⼈⾝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范本可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站(以下简称省注册中⼼站)“下载中⼼”( v:8082/xia.asp)下载)⾄所属审核点领取资格证书,需委托邮寄的⼈员可在合格⼈员名单公布后⾄证书领取通知发布前,在省注册中⼼站 “证章邮寄系统”提出申请,仅限邮寄给考⽣本⼈。
  ⼆、报考条件工程师报名
  (⼀)参加注册⼟⽊⼯程师(岩⼟)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专科学历,从事岩⼟⼯程专业⼯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程专业⼯作满1年。
  (⼆)参加注册⼟⽊⼯程师(岩⼟)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
  ⑴取得本专业博⼠学位,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学位,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学位,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学位,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4年。
  ⑶取得本专业双学⼠学位或研究⽣班毕业,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学位或研究⽣班毕业,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5年。
  ⑷取得本专业⼤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科专业⼤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8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7年。
  ⑵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学位或研究⽣班毕业,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学位或研究⽣班毕业,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8年。
  ⑶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9年。
  ⑷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10年。
  ⑸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科专业⼤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12年。
  ⑹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科专业⼤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9年。
  ⑺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程专业⼯作满1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勘察技术与⼯程;②⼟⽊⼯程;③⽔利⽔电⼯程;④港⼝航道与海岸⼯程。
  ⑵相近专业:①地质勘探;②环境⼯程;③⼯程⼒学。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科专业。
  (五)根据《关于做好⾹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组织的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部发〔2005〕9号)和《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社部发〔2009〕54号)规定,凡符合注册⼟⽊⼯程师(岩⼟)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考试。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等教育学⽣信息查询或认证),若属于学信⽆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员向全国⾼等
学校学⽣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申请学历认证(*************),或登录教育部中国⾼等教育学⽣信息对本⼈学历申请认证。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上报名和络资格审核的办法。原则上报考⼈员现⼯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福建省内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报考⼈员登录“上报名系统”进⾏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上报名
  报考⼈员经所在单位(具有独⽴法⼈资格的单位)同意后,于2019年8⽉13-27⽇内登录上报名系统进⾏上报名。考试报名实⾏告知制,报考⼈员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及电⼦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具体操作请详细阅读《报考⼈员报名操作⼿册》(zg.cpta/examfront/signup/help/help.jsp):
  1. 新报考⼈员报考前在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注册报考⼈员须于报考前先登录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系统通过全国⼀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政协助等⽅式对报考⼈员填写的⾝份信息、2002年⾄今⼤专以上(含⼤专)的学历、2008年⾄今的学位进⾏在线核验,核验通过后⽅可继续报名。
  如提⽰“未通过”或“需⼈⼯核查”请勿继续报名,请报考⼈员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需选择“未通过或需⼈⼯核查”的学位,否则⼈⼯审核不通过后,报考信息将被锁定⽆法修改。
  2.报考⼈员按上报名系统提⽰要求进⾏上报名后,以下⼈员须进⾏上⼈⼯审核,须上传相应证件原件扫描件:
  (1)2002年及以前⼤专以上(含⼤专)学历的报考⼈员须上传学历证书;
  (2)⾝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员须上传⾝份证件、学历证书;
  (3)其他⾝份证件类型、学历学位等⽆法在线核验的报考⼈员须上传⾝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书(上传到学位证书栏⽬);
  (4)系统不能⾃动审核通过的,报考专业考试的考⽣,须上传全国勘察设计注册⼯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2010年以前的为成绩单,上传到职称证书栏⽬);
  (5)不适⽤告知制的报考⼈员(在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为被记⼊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
记录期内的);
  (6)符合免试基础条件的报考⼈员。
  台湾居民⾝份证为《台湾居民来往⼤陆通⾏证》,港澳居民⾝份证件为《往来内地通⾏证》。
  3. 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照⽚
  报考⼈员上传标准证件照⽚前需使⽤证件照⽚审核处理⼯具进⾏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照⽚才能正常上传(照⽚审核处理⼯具下载地址www.cpta/n/2014/0611/c385858-25135705.html)。
  (2)修改报名信息
  ①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员可⾃⾏修改报名信息;
  ②已确认报名信息但还未审核的,报考⼈员可⾃⾏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③已审核通过但还未缴费的,报考⼈员若要修改信息,须提交《考试报考信息修改(退回)申请表》申请退回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④已完成缴费的报考⼈员,其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报名点等信息⽆法修改,考⽣若要修
改其他信息则提交《考试报考信息修改(退回)申请表》申请修改。
  (3)上报名后报名信息必须确认,才能进⼊资格审核状态。
  (⼆)资格审核
  报名审核⼯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社局共同负责,各设区市要切实担负起审核责任,真正落实“谁审核谁负责”,省勘察设计注册⼯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审核情况进⾏监督检查。
  1、各设区市审核点根据报考⼈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上传材料对报考资格进⾏络审核,对于在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为被记⼊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员和⽆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员,可要求报考⼈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效或者考试成绩⽆效处理。报考⼈员确认报名后的,已缴费⽤不予退还。
  3、建⽴失信报考⼈员⿊名单制度,加⼤失信联合惩戒⼒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旦发现报考⼈员在报考系统中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将按照《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
失信报考⼈员纳⼊全国信⽤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报考⼈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报考⼈员所在单位。
  (三)上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报考费⽤实⾏上缴费。报考⼈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8⽉30⽇前登录上报名系统进⾏上缴费。报考⼈员需持有⼀张国内的银⾏卡(需提前开通上⽀付功能,⼀张卡可给多个⼈缴费),确认报考费⽤缴纳成功后,报名⼿续才全部完成。
  四、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
  (⼀)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作⽅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和《⼈⼒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作实施⽅案>的通知》(⼈社厅发〔2019〕71号)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告知制。
  (⼆)报考⼈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本),不允许代为。
  (三)报考⼈员报名时,不再需要提交学历、从事相关专业⼯作年限等相关证明。资格审核部门(机
构)依据报考⼈员报名时作出的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通过络核验、部门间核查等⽅式对报考⼈员内容进⾏核实。对于⽆法核实的内容,可以要求报考⼈员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
  (四)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员,由⼈事考试机构和考试⾏业主管部门在门户站上进⾏公⽰,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五)在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为被记⼊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员,不适⽤告知制。上述报考⼈员须按《报考须知》中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六)报考⼈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效或者考试成绩⽆效处理。应试⼈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为的,按照《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处理,记⼊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全国信⽤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考场,参加考试。
  (⼆)报考⼈员应诚信参考,⾃觉遵守《专业技术⼈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为处理规定》(⼈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雷同试卷的认定和处理。
  (三)报考⼈员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墨⽔笔、三⾓板、橡⽪以及⽆声⽆⽂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的“应试⼈员注意事项”进⾏作答。草稿纸由各地考场统⼀配发,数量会满⾜作答需要,考后收回。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报考⼈员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报考⼈员携带专业考试指定⽬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
  (四)专业考试指定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册⽬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
(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六、资格审核点联系表
地区审核单位审核地址
福州
(含平潭)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楼区加洋路
23号407
*************,87110750
厦门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美湖路九号之
⼀2楼厦门市建设执
业资格教育协会
************
三明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三明市三元区中⼭路
258号建设宾馆2楼三
明市建设执业资格注
册管理中⼼
************
莆⽥莆⽥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莆⽥市荔城区延寿路
1786号莆⽥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教科
************
泉州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号东海⼤厦A栋1
层21号窗⼝
*************
*************
漳州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漳州市胜利西路95号
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
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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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南平市⽟屏北路1号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楼⼈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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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宁德市镜台⼭路9号
(市委、市政府办公
⼤楼北侧)市⾏政服
务中⼼三楼市住建局
窗⼝
************
龙岩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
路52号龙岩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3楼建设
培训中⼼
************
  七、其他事宜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员,将进⾏公⽰。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的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区⾦⼭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办公区;电话:0591-********-2。上报名技术⽀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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