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历史专题复习《不平等条约》专题
中考历史专题复习
《不平等条约》专题
1.中英《南京条约》(1842年)——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内容:①割香港岛给英国;②赔款2100万元;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④协定关税(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2.《南京条约》附件(1843年)
内容: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地建房的权利。
3.《天津条约》(1858年) 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内容:①外国公使进驻北京;②增开10处通商口岸;③外国商船和军舰可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④赔款。
4.《北京条约》(1860年)
内容:①增开天津为商埠;②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③增加赔款。
5.俄国侵占我国北方领土及不平等条约
时间
不平等条约名称
割占领土范围
割占领土面积
1858年
中俄《瑷珲条约》
中国东北外兴安岭以南、
黑龙江以北
60多万平方公里
1860年
中俄《北京条约》
中国乌苏里江以东、包括
库页岛在内
约40万平方公里
1864年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中国巴尔喀什湖以东、以
44万多平方公里
19世纪
80年代
《中俄改订条约》以及以
后五个勘界议定书
中国西北部
7万多平方公里
6.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
内容:①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②赔款白银2亿两;③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④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
7.《辛丑条约》
内容:①赔款白银4.5亿两,以海关等税收作担保;②严禁人民参加反帝活动;③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驻兵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④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由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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