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条约名词解释
烟台条约是指1895年9月17日签订的《中日马关条约》。该条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份被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其主要内容包括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赔款2亿两白银、开放淮河以南五口通商口岸等。以下是该条约中一些重要名词的解释:
1. 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中国政府被迫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成为其领土。
2. 赔款2亿两白银:中国政府需要向日本支付2亿两白银的赔款作为战争赔偿。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3. 淮河以南五口通商口岸:中国政府同意开放淮河以南的连云港、扬州、南京、杭州和福州五个通商口岸,允许外国商人在这些口岸进行贸易活动。
4. 将劝告朝鲜归属权:中国政府同意将对朝鲜的归属权劝告日本,间接承认日本对朝鲜的统治权。
5. 损害原中国开埠城市的外籍特权不变:中国政府同意保留原来的外籍特权,不得干涉外国在中国开埠城市的经济、宗教和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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