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大不平等条约手抄笔记
中国三大不平等条约手抄笔记
一、《南京条约》
1842年,清政府在与英国的第一次战争中战败,被迫在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上与英国政府签署了《中英南京条约》,这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人签订的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内容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1)割让香港岛;(2)向英国赔偿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二、《马关条约》
中日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1895年中国清朝政府被迫派遣李鸿章、李经方等人前往日本,与当时的日本明治政府代表伊藤博文、陆奥宗光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了新的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与此同时,条约也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三、《辛丑条约》
1900年,义和团运动的开展,致使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八国决定组织联军再次侵入中国,当年8月,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慈禧太后带着光绪皇帝以及一班亲信大臣逃亡西安,后来我们又把这一年称作“庚子国难”。奕劻、李鸿章作为清政府的全权代表,再次与外国列强进行了谈判,结果就是与德国、奥匈帝国、比利时、日本、美国、法国、英国、意大利、俄国、西班牙和荷兰等11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
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
主要内容包括:(1)中国对各国赔款4.5亿两白银,价息合计超过9.8亿两白银,并以关税和盐税等作抵押;(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3)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4)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5)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府概允商议;(6)惩办“首祸诸臣”;(7)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8)清政府对德、日道歉等等。
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失权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表明清政府已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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