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建筑概述
一、      中国古建筑概述
  中国古建筑发展过程
中国古建筑经过几千年的不断形成、发展、成熟、演变的过程,使之成为世界上独具风格的一门建筑科学,它是世界上建筑艺术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
早从原始社会晚期(约五万年前)开始,原始氏族公社不断繁荣和发展,黄河中游的氏族部落,在黄土层为壁体的土穴上,用木架和建造简单的穴居和浅穴居,逐步发展为地面上房屋,并为适应氏族公社生活的需要,出现了相当大的氏族聚居地。这为中国建筑奠定了木构架建筑的发展雏型。
至奴隶社会(夏、商、周、春秋),商朝已有较成熟的夯土技术,其后期建造了宫室、宗庙、陵墓及规模相当大的灌溉工程和防御工程,并已能建造规模较大的木构架建筑,还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院落体组合。西周出现了瓦。至春秋营建了很多以宫室为中心的城市,城壁用夯土筑造,宫室建在夯土台上。木构架成为中国建筑主要结构方式。同时等级制明显出现。
战国时代进入封建社会,城市规模扩大,高台建筑更为发达,并建造多层木构架房屋,砖、彩
中国古迹画出现,建筑制度开始确立。战国后期的秦朝,修建了规模空前的宫殿(阿房宫),陵墓(秦始皇陵)、万里长城、全国性公路(驰道)及水利工程。
秦亡汉兴,西汉及东汉先后建设了规模宏伟的首都长安和洛阳。四百多年后为魏、蜀、吴三国所代替,汉末曹操营建了规制整齐的邺(yè)城。考古说明,汉代已大量使用成组的斗拱,木构楼阁逐步代替了高台建筑。同时砖石建筑亦发展起来,砖券结构出现,并采用各种瓦、下水管及墓葬中使用大块空心砖。至此,中国建筑作为一个独特的体系,基本形成了。
晋朝建立和东晋南迁到南北朝结束,在局势较稳定的长江流域,都城规划布局原则在汉末邺城传统上进一步发展,作为都城中心之皇宫,位置北移,并设规制整齐的东西市。佛教建筑繁荣发展,出现了大量宏伟华丽的寺、塔、石窟和精美雕塑。
隋朝开凿了贯通南北的大运河。首都大兴城规模宏巨、分区明确、街道整齐,超越前代。
到了唐朝,建筑等级更为详密。陵墓、木构殿堂、石窟、塔、桥及城市宫殿,无论布局、造型均气魄雄伟,具有高度的艺术和技术水平,雕塑和壁画尤为精美。唐代建筑不但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建筑发展最高峰,而且是中国建筑发展进入到了完全成熟阶段的佐证。
宋朝最初与辽(契丹族)对峙于华北北部,公元十二世纪初,金(女真族)灭辽,进而压迫宋朝退至淮河以南。
北宋首都东京——开封,都城建设巨大改革,废除了汉以来采用的封闭式坊里制度,以适应当时手工业和商业需要,桥梁建筑出现了大跨度的木构拱桥(虹桥)。装修、彩画基本定型,家具经过了由矮式向高式的改进。室内布置也开辟了新途径。木、砖、石结构不断发展,并制订为以“材”为标准的模数制,使木构架建筑设计与施工达到一定程度规格化。公元十二世纪初李诫编写的《营造法式》即是总结这些经验的杰作。可以说,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建筑发生较大转变的时期,它影响了以后元、明、清三朝的建筑。     
辽国与内地交流频繁,受汉文化影响借用汉族工匠技术力量修建了若干城市、宫殿和寺、塔等宗教建筑,因此,在初期保持了唐代风格;中期以后,受宋代建筑影响的同时又有不少创造性发展,著名的应县木塔即建于辽代。
与南宋同时的金国,融合了辽、宋建筑传统,在建筑结构及艺术风格取得不少新成就,为元代建筑发展开辟了新途径。忽必烈灭宋统一中国,建立元朝,北京的前身——元大都始建。喇嘛教、伊斯兰教及中亚各族工艺美术,使汉族工匠在宋、金传统上进行创造的宫殿、寺、
塔、雕塑融入新的元素,呈现若干新趋向。
元朝之后,朱元璋建立明朝,在建筑、水利、造园等方面涌现出不少优秀的专门匠师和学术著作。制砖手工业进一步发展,除修建了规模伟大的长城(明长城)和建造南北二京。一般府、洲、县城垣多用砖砌。民间建筑也多使用砖瓦。
明朝以及后来继起的清王朝,封建专制制度更为严密,等级制更为森严。官家建筑已完全标准化、定型化、建筑装饰琐碎繁缛(rù),但某些组建筑的布局与形象颇富变化,圆明园即为典范,民间建筑类型与数量加多,质量提高。各民族建筑也于此时发展成熟。同时,皇家和私人园林有很大发展,成为此时期的一份珍贵的文化遗产。因此,明清建筑继汉、唐、宋建筑之后,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建筑的最后一个高潮。在这古建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明清两代在建筑形式、构造方式、建筑材料、工艺技术及《清式则例》的遵循方面“因袭相承,变易较微。”形成了统一风格,有很多共同或相似之处。清雍正十二年(1733年)颁发的工部《工程做法则例》,即为这个时期的建筑在造型、设计、构造、用材、工艺及施工技术方面的总结。
2、中国古建筑形式及特点
中国古建筑从原始社会开始,即以木构架为其主要结构方式,在这历史长河中,一脉相承。又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平面布局、立面形式、构造方式、建筑风格诸方面具有不同的风格特点。可谓千姿百态、千变万化、流光异彩。
中国古建筑有其完整的木构架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又有抬梁式、穿斗式、井幹式三种不同的结构方式。
抬梁式木构架至迟在春秋时代就初步完备了,后经不断提高,产生一套完整比例和做法。此种木构架是沿房屋进深方向在石础上立柱,柱上架梁,再在梁上重迭数层瓜柱和梁,自下而上,逐层加高并缩短,至最上层梁上立脊瓜柱,构成一组木构架。在平行的两组木构架之间,用横向的枋联络柱的上端,并在各层梁头和脊瓜柱上安置若干与构架成直角的檩。在檩上排列椽子承载屋面重量,同时檩还具有联系构架的作用,这样由两组木构架形成的空间称为“间”。一座房屋通常由一间乃至若干间沿面阔方向排列为长方形平面。除此之外,木构架结构还可建造三角、正方、五角、六角、八角、圆形、扇面、万字、田字及其它特殊平面建筑和多层楼阁与塔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斗拱的应用。所谓斗拱是在方形坐斗上用若干方形小斗与若干弓形的拱层
迭装配而成的组合部件。斗拱至迟在周朝初期已有在柱上安置坐斗,承载横枋的方法。至汉朝,成组斗拱已大量用于重要建筑中,斗拱形式不止一种。经过两晋、南北朝到唐朝,斗拱式样趋于统一,并用拱的高度作为梁枋比例之基本尺度。后来匠师们将这种基本尺度逐步发展为更周密的模数制,就是宋《营造法式》所称的“材”。“材”分八等,而每等“材”又分十五分,以十分为其宽。根据建筑类型先定材的等级,然后构件的大小、长短和屋顶的举折都以“材”为标准决定。至明清,模数制在大式建筑中变为以斗口为基本权衡单位,在小式建筑或无斗拱大式中以柱径为基本权衡单位。
中国封建社会的建筑,由于等级制的关系,只有宫殿、寺庙及其它高级建筑才允许在柱上和内外檐的枋上安装斗拱。斗拱最初用以承托梁头,枋头,还用于外檐支承出檐的重量,后来才用于构架其它节点上,而出檐深度越大,斗拱层数就越多。斗拱具有结构和装饰的双重作用,因而以斗拱层数的多少表示建筑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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