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计算公式
应记时间
增值税
一、计算公式
1、增值税(税率17%、)
金额x17%=增值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的销项税额-当期的进项税额
①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x适用税率
②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税率)
③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率)
④进项税额=买价x扣除率
⑤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3%)
补充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进项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x税率-进项
二、纳税期限
1、分别为1、3、5、10、15、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
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日的自期满之日五日内预缴税款
消费税
原则:不重复计税原则
一、消费税应纳税额(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额x比例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提示不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款}
二、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提示:为消费品的数量、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
三、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x比例税率
1、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结算方式 | 结算义务的发生时间 |
销售应税消费品 | 合同约定的当天 | 速算扣除数怎么算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 移送的当天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 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
进口应税消费品 | 报关进口的当天 |
2、消费税的申报时间
纳税申报机关 | 纳税的申报时间 |
向国税局申报 | 一个月或一个季度期满之日15日内.以日期满之日五日内预缴于次月一日至十五日内缴清 |
向海关申报 | 海关填发税收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
企业所得税
税率 基本税率25% 低税率:20%
一、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额-免税收入额-各项扣除额-准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准予扣除项
1、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超过当年收入的15%
3、三项经费:职工福利费不超过薪金总额的14%
企业拨款工会经费不得超过薪金总额的2%
职工发生的教育经费不得超过薪金总额2.5%
4、弥补亏损{提示:五年内无论是赢是亏都作为实际弥补的期限计算}
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华侨,外籍个人。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应税项目 | 应纳税额计算 |
工资薪金所得 |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3500或4800)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 | 应纳税额=(全年收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x适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
劳务报酬所得 | 每次收入≤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x20% 每次收入>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x(1-20%)x20%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20000(加成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x(1-20%)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稿酬所得 | 每次收入≤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x20%x(1-30%) 每次收入>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x(1-20%)x20%×(1-30%)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
特许权所得 | 每次收入≤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
财产租赁所得 | 每次(月)≤4000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应-800)×20% 每次每月收入>4000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20% |
财产转让所得 |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
承包经营所得 | 应纳税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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