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要如何交个⼈所得税
职补偿⾦在计算缴纳个⼈所得税时要分两部分考虑:⼀部分为上年社会平均⼯资3倍以内的部分;⼀部分为超过上年社会平均⼯资3倍的部分。
⼀、不超过当地上年社会平均⼯资3倍的部分——免征个税
财税【2001】157号:个⼈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次性补偿收⼊(包括⽤⼈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其收⼊在当地上年职⼯平均⼯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所得税;
⼆、超过当地上年社会平均⼯资3倍的部分——按规定征收个⼈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1999】178号,⼆、考虑到个⼈取得的⼀次性经济补偿收⼊数额较⼤,⽽且被解聘的⼈员可能在⼀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因此,对于个⼈取得的⼀次性经济补偿收⼊,可视为⼀次取得数⽉的⼯资、薪⾦收⼊,允许在⼀定期限内进⾏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取得的⼀次性经济补偿收⼊,除以个⼈在本企业的⼯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的⽉⼯资、薪⾦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所得税。个⼈在本企业的⼯作年限数按实际⼯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所以计算离职补偿⾦的个⼈所得税时,离职补偿⾦超过当地上年平均⼯资3倍的部分,减除实际缴纳的社
保、住房公积⾦后,除以在企业⼯作的年数(是长不超过12),作为⽉份⼯资,减除个⼈所得税免征额3500,到适⽤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个⽉的个⼈所得税,再乘以⼯作年数,作为全部补偿⾦的个⼈所得税税款。
三、举例
某员⼯从甲公司离职,离职时在甲公司⼯作48个⽉,从该公司取得离职补偿⾦25万元,当地社会平均⼯资为7万元,怎么计算要交的个⼈所得税?
可免个税的部分为3*7=21万元
按规定要交税的部分为25-21=4万元
平均⽉⼯资为4/4=1万元
速算扣除数怎么算确定适⽤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0000-3500=6500,适⽤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计算个⼈所得税为:(6500*20%-555)*4=745*4=2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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