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泰国金融危机政策
内容提要:1998年下半年,泰国政府开始注重东南亚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文拟对泰国政府所采取的一些中小企业政策及其成效进行分析。
关键词:金融危机;泰国;中小企业;政策;
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过后,泰国国内的中小企业受到了重创,但泰国政府并未坐视不管,而是采取了积极的援助措施。至今,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泰国中小企业在危机后渐趋复苏。
一、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泰国中小企业的影响
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不仅是一场银行业的危机,而且还是一场影响到经济各个层面的经济危机。对泰国中小企业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厄运难逃,轻者暂停生产,重者破产倒闭。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泰国中小企业的具体影响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危机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
首先,从资金供给角度来说,危机期间,由于大量不良贷款的存在,许多银行开始惜贷,不仅提高了贷款的利率,而且还限制了贷款的最高数量。1995年,泰国金融系统放贷总额仅相当于GDP的60%,1997年却高达135%,同时,整个金融系统的不良贷款也激增至1万亿泰铢,为GDP的20%。如此之多的呆帐,泰国许多银行自身难以为继,向企业投放贷款额度也随之下降。1997年底,泰国商业银行贷款总额6.1万亿
泰铢,而2000年底仅4.6万亿泰铢。银行惜贷限制了泰国了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
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也占了银行的不良贷款一定的比例,这也是银行拒绝贷款给中小企业的一个原因。泰国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占银行总体不良贷款的25%。根据泰国暹罗商业银行,至少有60%的中小企业在1999年不能偿还到期贷款。世界银行估计,泰国有30%的中小企业在2000年还不能偿还其所借的到期贷款。银行在处理不良贷款时,将大企业不良贷款放在第一位,而将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放在次要位置。在泰国,只有三家银行即泰国银行、暹罗商业银行和泰国军人银行,注重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而其他的金融机构仅注重大企业。因此,直到1999年末,泰国仍有10%的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未得到任何处理或重组,银行也据此为理由拒绝为中小企业增加新贷款。2000年,泰国农民银行研究中心称国内中小企业的周转资金需求缺口达360亿泰铢。
资金的短缺,给泰国中小企业带来严重的影响。来自世界银行的相关数据表明:在泰国,有42%的中小企业因内部资金缺乏而无法生产,60%的中小企业因从非正规渠道借取而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1998年,泰国中小企业破产数是1996年的2倍,在塑料制品行业,1500家中小企业在1997年中期到1999年中期的时间内倒闭,在泰国城市中小企业就业的200万名工人,不得不失业。失业情况的恶化使缺乏良好福利制度的泰国面临着严重的社会问题。
其次,从资金需求角度来说,危机使人们的购买力下降,使中小企业的产品严重积压,这增加了仓储费
并且拉长了资金回收周期。而且,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又缩短了付款的期限,使中小企业主从商业信贷上取得的资金大为减少。危机加重了企业持续发展所需流动资金的短缺,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2.货币贬值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进口成本
东南亚金融危机中,泰铢大幅贬值。理论上说,一国货币贬值有助于出口的增加,因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因此相对低,竞争力增强。但是,对于泰国中小企业来说,此次金融危机并没有为其出口带来多大的好处,因为这部分出口的好处由于进口成本上升而受到抵消。泰国中小企业大都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如纺织、鞋类、金属制品、食品等都得依靠特制的进口原料。例如,纺织生产商需进口机器设备、多元酯纤维和精细颜料;生产鞋类的厂商需进口特制胶水和人造皮革;金属制品厂需进口特殊的金属混合物(Alloy);食品加工厂得依赖进口的防腐剂和各种配料。货币贬值导致这些进口原材料价格大涨,增加了中小企业的生产成本。生产成本的上升迫使中小企业降低生产产量,甚至停产倒闭。据统计,1998年,泰国有70%的中小企业生产成本受到了进口原材料价格陡然上升影响。其中,纺织行业进口原材料价格涨幅达500%,导致生产成本上升了60-70%。
3.危机减少了中小企业的市场份额
首先,危机严重打击了中小企业的国内市场。金融危机期间,人们购买力下降,消费需求长期低迷,企
业的市场需求量也因此下降。据统计,泰国中小企业在危机期间,其产品的国内市场需求下降30-40%。一些汽车零部件和电子行业的中小企业,其市场需求萎缩达60-100%。
其次,危机期间,泰国许多银行信用大打折扣,这为中小企业出口带来不便。1997年末至1998年初,许多外国银行不愿接受泰国银行为企业签发的出口文件,致使近55%的中小企业因此而无法出口。
二、泰国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
1998年,由于IMF治理危机的药方在泰国未能奏效,泰国政府开始反思危机的深层原因,认为忽视中小企业的发展是其中原因之一。于是,1998年下半年,泰国政府开始注重危机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来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些措施主要表现如下:
1.制定发展计划,颁布《中小企业促进法》
长期以来,泰国中小企业由商业部属下的商业管理局(DCR)负责注册登记,由工业部属下的工业发展局来管理和指导。但是,工业发展局似乎对中小企业发展力不从心,使得泰国中小企业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前发展极为缓慢。1997年7月—1998年中期,中小企业部门的重要性仅在第8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中提到,但并没有详细的措施。真正将中小企业提到战略高度的还是在1998年下半年的《全国工业重组计划》。在该计划中,泰政府提出了六大中小企业发展战略:(1)重塑中小企业的企业文化;
(2)发展中小企业之间、中小企业与大型工商业之间的合作联系;(3)扩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4)改革小工业金融公司;(5)加强对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的援助;(6)发展和加强有关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的职能。1999年,在日本Miyazawa计划的援助下,泰国政府又制定了《中小企业主导型计划》,此计划针对上述六大发展战略,制定更具体的措施。同时,还专门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协会,负责全国中小企业的发展。
1998年12月,在泰国总理的领导下,由泰国工业部、商务部、泰国银行、泰国进出口银行、泰国工业协会等机构组成中小企业法案草拟委员会,试图对中小企业的标准划分、领导管理、政策扶持和监督协调等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在各方努力和激烈讨论之后,终于2000年1月12日,泰国国民议会通过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泰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中小企业的法案,标志着泰国中小企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规范化阶段。
2.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
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前,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主要是通过泰国工业金融公司和工业部小企业贷款局两个官方金融机构来进行。金融危机初期,泰国政府曾一度停止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拨款。1998年12月,在日本Miyazawa计划的资助下,泰国政府拨出危机后第一批资金350亿泰铢,通过指定的金融机构来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另外,还有50亿泰铢用于《中小企业主导型计划》。在《中小企业主导型计划》中,泰国政府提出了具体的措施:(1)1999年初,特批注册资本在0.4-1亿泰铢的
中小企业在泰国股票交易所交易板块挂牌,并免除新挂牌中小企业的资本利得税,以方便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资产重组。(2)1999年8月,建立两种风险投资基金。第一个是泰国恢复基金,仅限于注册资本为1亿泰铢的中小企业,这项基金受到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双边援助中心的援助。另一个是中小企业投资基金,由泰国工业部发起,准备在10年内筹集资本3500万美元。(3)1999年10月,泰国政府建立中小企业金融咨询中心(SFAC),处理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在这项措施出台的第一个月内,SFAC就对422家中小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并且对125家进行了详细调查。
工业部还与国有商业银行——泰京银行合作,推出100亿泰铢的贷款,将贷给加入工业部农村工业发展项目的中小企业。为了解决流动资金紧张问题,泰国政府还致力于提高各金融机构甄别贷款项目,评价借贷公司表现以及向各客户提出指导建议的能力,目的是重建人们对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信心。此外,泰国政府还打算专门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表1表明泰国金融机构1999年对中小企业的贷款。
表1:泰国金融机构1999年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单位:亿泰铢)
机构
工业金融
公司小工业金
金融危机时间
融公司
BAAC储蓄银行
进出口银
泰国银行SICGC
贷款额度低于10.005-0.250-0.050.002-0.1无限额低于1低于1
总额1203020105012050
企业家数*506600100004331151733300
信贷类型一般出口工业农业一般出口一般一般注:*表示企业家数,单位为:家。BAAC:农业银行和农业合作银行。SICGC:小型工业信贷公司。
资料来源:转引自Philippe Regnier,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in Distress:Thailand,Gower Publishing Limited, England, 2000, p76.
3.提供技术援助,提升中小企业的技术含量
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但许多中小企业由于缺乏相应的人力和财力,没有力量建立自己的科研开发机构,一些中小企业甚至没有技术研究能力,因此他们迫切需要提高技术水平,改变技术落后状况。为此,泰国政府从不同的方面对中小企业提供援助。
(1)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泰国工业部通过建立不同类型的技术开发服务的科研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适宜的技术。该部于1999年设立了工业发展局(BSID)、泰国生产力协会和技术进步协会,负责对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普及和技术指导,并帮助中小企业建立整体质量管理模式(Total Quality Management, TQM)。(2)为
中小企业技术开发提供资金保障。泰国政府非常注重中小企业向高科技方向发展。为此,泰国政府向致力于科技研究、开发以及应用的私人投资者发放长期和低息贷款。目前,泰国正在设立一项技术革新基金,鼓励企业增加自身的科技含量。(3)加强智力开发,提供人才支持。无论对大企业,还是对中小企业来说,拥有先进技术和高素质的人才都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泰国工业部工业发展局分别在曼谷和其他三个城市建立工业服务中心,专门为中小企业培训人员。在《中小企业主导型计划》中,泰政府引进日本先进的技能培训标准,对8400家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扶持,培训24000名中小企业主。(4)为中小企业技术开发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在当今世界技术和市场上信息变化迅速,能否及时掌握这些信息,
做出正确的决策,对企业能否有效地进行技术开发十分重要。政府本身就是较大的信息流转中心,在收集和传播信息方面具有优势。因此,帮助中小企业了解科技信息,以便其更好地计划技术革新活动,成了泰国中小企业技术政策的重要一环。考虑到中小企业区位的偏远性和获取信息途径的有限性,泰国政府就中小企业在管理、产品质量的提高和监管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的咨询服务,并设有专门的咨询机构,如中小企业工业发展研究院(ISMED)、泰国生产力协会(TPS)和泰国企业家发展中心(TEDEC)等。
4.促进出口政策
泰政府最近出台政策,鼓励本国中小企业前往中国和本地区其他国家投资设厂,如规定前往海外投资之前进行市场调查及研究费用给予免交所得税。此外,泰政府还在厂房设施和工业用地方面提供诸多的优惠措施,如建立贸易区、轻工业区、免税仓库区等。在这些区域内,中小企业在水、电、通讯、场地甚至机场、码头等方面享受优惠。政府在这些企业发展的硬件上的优惠大大降低了企业产品的成本,使中小企业能以低价在市场上销售自己的产品,取得价格上的竞争优势。
另外,泰国工业金融公司设立了专供面向出口的中小企业的贷款制度,试图将技术援助和资金筹措相结合,通过生产设备的现代化改进产品质量和改善经营管理来增强出口型制造业的竞争能力。1998年的《中小企业主导型计划》中,着重强调产品质量在出口时的重要性,将产品质量作为企业申请出口信贷的条件。
三、中小企业发展的成效及前景展望
在泰国政府积极的扶持下,金融危机后期,一部分灵活性强、经营管理先进、贴近消费者需求的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的中小企业不仅经受了危机的考验,而且还拓展了业务。即使还有许多企业遭受了危机的冲击,但其恢复周期也比以前缩短了许多。至2000年,泰国中小企业数达4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4%,并且提供了62%的就业机会,创造了60%的制造业产值,47%的经济增加值和40%的出口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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