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藏危险等级划分标准
储藏危险等级是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物理性质、毒性程度、对人体、环境危害程度、易制爆性等因素制定的标准。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储藏危险等级分为四个级别,具体划分如下:
一、一级危险化学品:指剧毒、易制爆、极易燃、强氧化等化学品,特别是毒性极强或者易导致特别严重事故的化学品。如、医药中间体、有机过氧化物、硝酸、溴酸等。
二、二级危险化学品:指较易制爆、易燃、强腐蚀、严重污染环境等化学品。如氢氧化钠、硝酸铵、亚硝酸铵、液氨等。
三、三级危险化学品:指一般化学品,如大多数工业化学品、光敏感物质、放射性物质等。如硫酸铜、硫酸、盐酸等。
级别划分 四、四级危险化学品:指有毒性但相对较弱或者无明显危险的各种化学品。如一些农药、染料等。
此外,还需根据危险化学品储存数量和储存方式等因素加以考虑,制定相应的储存管理措施。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