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关于举办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的通知-武术字...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关于举办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的通知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公布日期
2013.02.19
施行日期
2013.02.19
文号
武术字[2013]74号
主题类别
体育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关于举办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的通知
  (武术字〔2013〕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武警政治部,有关体育院校,中国武术协会陕西训练基地:
  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主办的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揭幕战和第一阶段比赛将于3月13至 16日、4月5至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13年2月19日 
  附件:1.2013年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竞赛规程
  2.2013年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运动员简历表
  3.2013年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报名表
  4.2013年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竞赛规则要点(试行)
  附件1
  2013年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 2013年3月13日至11月22日。
  (二)地点:陕西西安。
  二、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武警政治部,有关体育院校,中国武术协会陕西训练基地。
  三、竞赛项目
  1、男子:全运会是什么意思
  轻量级(>56公斤-≤65公斤)
  中量级(>65公斤-≤75公斤)
  重量级(>75公斤-≤85公斤)
  超重量级(>85公斤-≤100公斤)
  2、女子:
  中量级(>52公斤-≤60公斤)
  四、参赛办法
  (一)第一、二、三阶段各参赛单位可分别报男子运动员4名,女子运动员1名,教练、医生各1名。
  (二)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管委会按积分对报名运动员进行选拔。
  (三)同一级别中每单位限报1人。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竞赛规则》(附件3)。
  (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揭幕战(共10人)具体时间:2013年3月13日
  参赛队员以国家散打队队员优先,结合2009年至2012年期间中外对抗赛和全国比赛成绩由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管委会进行综合选拔。
  第一阶段(共40人)
  起止时间:3月14日至 3月16日、4月5日至4月7日
  全国各代表队报名,由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管委会按照《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选拔运动员积分计算表》进行选拔,每个级别8人。男女五个级别共计40名运动员具备参赛资格。
  第二阶段(共40人)
  起止时间:6月14日至6月16日、7月12日至7月14日(暂定)
  第一阶段男、女各级别前4名运动员。
  参加全运会预赛未进入决赛的运动员报名参加比赛,由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管委会按照《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选拔运动员积分计算表》进行选拔,选拔出前4名运动员参赛。男、女每级别各8人,五个级别总计40名运动员具备参赛资格。
  第三阶段(共40人)
  起止时间:9月27日至9月29日(暂定)
  第二阶段男、女各级别前4名运动员。
  参加全运会决赛的运动员报名参加比赛,由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管委会按照《中国武术散打百强争霸赛选拔运动员积分计算表》进行选拔,选拔出前4名运动员参赛。男、女每级别各8人,五个级别总计40名运动员具备参赛资格。
  第四阶段(共4人)
  起止时间:11月22日(暂定)
  第三阶段男子四个级别冠军,轻量级冠军对阵中量级冠军, 重量级冠军对阵超重量级冠军。共计4名运动员具备参赛资格。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