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7-1资源与环境《硕士、博士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_百 ...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代码):资源与环境(0857
一、硕士专业学位
(一)类别特
1.类别特。本硕士专业学位是和资源与环境工程类别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在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环境工程、冶金工程、测绘工程领域中规划、设计、研发、应用、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工程领域方向设置合理,适应行业和区域的发展需求,且具有优势与特,社会声誉良好。
(二)师资队伍
2.人员规模。本类别专任教师不少于30人,应与本类别相关行(企)业高级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共同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参与本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的行(企)业导师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数的1/2
3.人员结构。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专任教师中,骨干教师比例不少于1/3,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245岁以下的比例不少于1/3,具有高级职称骨干教师不少于15人;获得外单位硕士或以上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3;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行业工作经验或承担过工程技术类课题)的比例不少于1/3
企业导师具有至少任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的工程实践经验,且主持过或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企业重大、重要工程类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
4.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应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且参与过本单位或其他单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三)人才培养
5.课程与教学。制订本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并符合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资源与环境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及《关于制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测绘工程就业方向6.培养质量。本类别相关的领域方向至少应有4届本科生毕业,且毕业人数不少于120人;
或至少1届硕士研究生毕业,且毕业人数不少于20人。有完备和规范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体系。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用人单位评价高。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7.科研水平。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近5年,本类别师均年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科研总经费年均不少于300万元(其中实到工程技术类课题经费不少于100万元);在本类别涉及的工程领域方向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不少于3项,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或一级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或应用成果(转化应用的专利、颁布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骨干教师应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且至少有1项工程技术类课题在研,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成果或授权发明专利,以及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
8.实践教学。与行(企)业联合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支撑资源与环境相关工程领域方向的学科开展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确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够完成不少于半年(或累计18周)的实习实训,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工程技术类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有效提高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9支撑条件。建有应用研究的专业实验室或公共研究平台,保证每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都能进入实验室或使用公共研究平台,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至少有2个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校企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基地至少有5名高级工程师以上或工程师(任职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参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全程指导;有满足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专业实践能力所需的场地和设施,能够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供必要的条件。在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工程伦理等方面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有效的防范机制;具有有效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管理与运行机制,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并建立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二、博士专业学位
(一)类别特
10.类别特。资源与环境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满足国家在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环境工程、冶金工程、测绘工程)的工程领域对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资源与环境相关工程领域(方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进行工程技
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为培养和造就资源与环境类别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师资队伍
11.人员规模。专任教师不少于40人;应与本类别相关行(企)业高级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共同建设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参与本类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与指导的行(企)业导师人数不少于专任教师数的1/4
12.人员结构。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245岁以下的比例不少于1/3,具有高级职称骨干教师不少于20人;获得外单位硕士或以上学位的比例不少于1/3,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相应行业工作经验或承担过工程技术类课题)的比例不少于1/3
企业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若为副高级职称则应拥有至少15年的工程实践经验),且主持过或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企业重大、重要工程类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
13.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应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人才培养经验,
应有50%及以上的骨干教师主持过或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或重要工程类项目,骨干教师应有与企业合作开展研发工作的经历;专业带头人还应参与过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三)人才培养
14.课程与教学。确定特鲜明、优势突出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并制订相应的培养方案,构建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明确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形式与基本要求,建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和保证体系。保证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够参与工程应用背景明确、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研究课题或技术开发项目,有效提高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技术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15.培养质量。申请单位在本类别涉及的领域应具有至少8年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经验,且培养质量高,近5年累计授予博士学位人数不少于50人。并且具有本类别相关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方向)应有至少8年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硕士)培养经验,且培养效果良好。企业指导教师要全面参与博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以及论文指导与答辩全过程。
(四)科研能力及水平
16.科研水平。在申请领域内应具有很强的重大技术攻关能力和工程技术研究能力。近5年,申请单位应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本类别中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至少3项。在本类别中应具有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承担多项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或重大横向课题,研究经费充足。近5年内,申请单位在本类别骨干教师年均科研经费不少于50万元,科研总经费年均不少于1500万元,其中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重点工程类项目、重大横向课题(实到经费500万元及以上)年均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
17.实践教学。应与本类别相关的行业骨干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研究生合作培养基地。合作企业在相关工程领域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技术研发平台,承担多项省部级及以上及企业重大、重点工程类科技项目,研究经费充足,并能为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配备高水平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导师。
18.支撑条件。申请本类别所涉及的工程领域应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具备多学科交叉解决重大、重点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建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奖助体系完备,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在学风建设、学术
道德、工程伦理及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有效的防范机制。
19. 对军校及西部地区高校在科研经费和成果方面的要求予以70%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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