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热点事件处置报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男孩取什么名字∙【制定机关】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7.12.04
∙【字 号】津国土房办函字〔2017〕1692号
∙【施行日期】2017.1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
正文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热点事件处置报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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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土房办函字〔2017〕1692号
各区国土分局,各区房管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红桥房产总公司,蓟州区地矿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及时掌握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领域发生的重大热点问题,加强信息沟通上报,统筹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热点事件处置报告制度的通知》(建办厅〔2017〕50号)和市政府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应急办函〔2015〕1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市国土房管局重大热点事件处置报告工作实施方案》,经第31次党委会和第1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下发你们,望贯彻执行。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重大热点事件处置报告工作方案,建立重大热点事件信息收集、调查核实、应急处置
、信息上报工作机制,专人负责事件处置报告工作。
2017年12月4日
市国土房管局重大热点事件处置报告工作实施方案
为及时掌握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领域发生的重大热点问题,加强信息沟通,统筹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热点事件处置报告制度的通知》(建办厅〔2017〕50号)和市政府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应急办函〔2015〕1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怎么创建
一、 重大热点事件处置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云鹏 局 长
副组长:路 红 巡视员、副局长
张志升 副局长
张志强 副局长
唐连蒙 副局长
岳玉贵 总经济师
周国忠 副巡视员(执行副组长)
陈恒斌 副巡视员
周效锋 副巡视员
郑云祥 副巡视员
张云霞 副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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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办公室、信访处、资源处、房管处、房地产市场处、住房保障处、物业处、宣传部、督查室、房地产市场中心、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执法总队、物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一)局重大热点事件处置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处。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督办、综合与上报重大热点事件处置报告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部门)主要职责:按照重大热点事件处置工作报告范围,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工作日白天电话:23111175,传真:23145262;夜间、节假日电话:23315026,传真:23460698)。
二、报告范围
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领域发生的可能造成舆论炒作、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体性重大热点事件,主要包括:
(一)国土资源领域报告范围
1.对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及补偿标准有争议引起的体性事件。
2.、暴力抗法等执法冲突事件,执法行为不当引发的体性事件,重大政策实施引发的舆情事件。
3.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违法用地造成耕地大面积毁坏等引发的重大热点事件。
4.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擅自占地引发的重大热点事件。
5.其他需要报告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热点事件。
买房子应该注意什么 (二)房屋管理领域报告范围
1.与房地产调控政策相关的体性事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房屋租赁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大热点事件。
3.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引发的体性事件。
4.保障房违规配租或配售保障房等引发的重大舆情事件。
5.棚户区改造中安置住房逾期未交付使用、货币补偿资金未按协议发放等引发的重大热点事件。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发生的体性事件或致人死亡事件;
丽水小三 7.其他需要报告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热点事件。
三、报告的内容和方式
事件平息后,属地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房管部门、相关直属单位和局相关业务部门要在12小时内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整报告事件处理过程和最终结果情况;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24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值班室、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报告事件处理过程和最终结果情况。
涉及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工作的突发事件应急报告,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139号)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制定重大热点事件处置报告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重大热点事件处置报告工作方案,建立重大热点事件信息收集、调查核实、应急处置、信息上报工作机制,并专人负责事件处置报告工作。
(二)确保重大热点事件处置报告及时准确。各单位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重大热点事件处置信息要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对因迟报、漏报、瞒报、甚至是故意不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政策出台前社会风险评估与报告。局业务部门对事关众切身利益或备受舆论关注、涉及行业发展和市场稳定的重大政策和出台时机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对策与建议,并向局长办公会专题报告,力求从源头上避免重大热点事件发生。
(四)加强舆论引导。重大热点事件发生后,局宣传部要严格按照《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的通知》(津国土房办发〔2015〕74号)要求,会同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与有关单位、部门沟通,做好相关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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