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对农民直接补贴,以及支持农业绿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农业结构调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稳定实施直接补贴政策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有关要求执行,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省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管理,进一步完善补贴方式,严格补贴发放程序,切实加强补贴监管,严肃依法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行为,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上年补贴结转资金要与当年资金一并安排使用。要指导督促基层部门及时逐级汇总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具体情况(包括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结转结余资金等),于每年8月31日前形成省域范围内完整补贴发放数据资料,以备待查。鼓励各省逐步将补贴发放与土地确权面积挂钩。对于土地流转、补贴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各地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生产者受益。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生态为导向,
探索将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黑土地保护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政策统筹实施,多措并举提升耕地质量。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框架和操作方式继续按照《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实施方案》执行,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紧紧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新需求,科学确定补贴范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农业绿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着力提升政策实施便民、利民水平,推进实现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开放,全面实行企业参与购置补贴的机具信息网上报送,大力推广购机者通过手机APP等物联网技术申请补贴,落实补贴资金限时兑付制,进一步提升政策实施满意度。规范核验手续,强化补贴机具核验监管。及时公开机具资质信息,规范补贴机具投档流程,便利企业投送补贴机具信息。严惩违规行为,加强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联合查处,全面实行企业一省违规、全国联动查处,让违规产销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推进补贴资金使用与管理方式创新。在XX、XX、XX 等省(市)开展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探索创新补贴资金
使用与管理方式,结合实际选择大型拖拉机、青饲料收获机、联合收割机作为试点机具,支出方向可包括购置补贴、贷款贴息、融资租赁承租补助等。在XX省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支出方向可包括机具的购置补贴、作业补贴、贷款贴息、融资租赁承租补助等。支持试点省份以信息化为支撑,完善工作措施,打通补贴申请、机具识别、作业轨迹监测等方面的数据通道,探索更加安全、高效、便民的补贴机具核验与补贴资金申领模式。上述试点省份农机化、财政部门应加快研究制
定试点方案,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持续推进农业绿发展
(一)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继续支持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现畜牧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二)推广地膜回收利用和旱作节水技术。下大力气治理白污染,加快建立地膜使用和回收利用机制,继续在XX、XX和新疆支持100个县整县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鼓励其他地区自主开展探索,建立健全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体系,推动建立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
业回收、以旧换新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并探索“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禁止生产使用不达标地膜。支持有条件地区集中开展适宜作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和新疆棉区机械化回收。以玉米、马铃薯、棉花、蔬菜、瓜果等作物为重点,示范推XX肥一体化、集雨补灌、蓄水保墒、抗旱抗逆等旱作节水技术,提高天然降水和灌溉用水利用效率。
(三)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支持重点县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推进要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
用整县治理相结合,支持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生的有机肥,集中推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渣沼液还田、自然生草覆盖等技术模式,配套设施设备,集中连片推进实施。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有机肥统供统施等社会化服务,探索一批“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生产运营模式,促进果菜茶提质增效和资源循环利用。
(四)开展农机深松整地。根据《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支持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作业面积1.4亿亩以上,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充分利用信息化监测手段保证深松作业质量,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五)实施重点作物绿高质高效行动。继续以重点县为单位实施绿高质高效行动,突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
谷物,大豆、特杂粮杂豆,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以及棉花、糖料、果菜茶、中药材等经济作物,集成推广“全环节”绿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探索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全产业链”生产模式,辐射带动“全县域”生产水平提升,努力增加绿优质农产品供给。
三、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一)推动优势特主导产业发展。围绕区域优势特主导产业,打造一批特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
、发展潜力大、竞争力强的特产业集聚区,示范引导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发展,推动优势特产业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满足众消费结构加快升级的需要。支持聚焦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三大产业和粮油、果茶、蔬菜、中药材、畜禽、水产六大品种,选择地理特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保护提升,打造特产业,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产品品牌。各地可结合实际,统筹利用中央和地方相关财政补助资金,改善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设施条件,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绿化生产,加强品牌培育和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实施绿循环优质高效特农业促进项目,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二)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中央支持、地方负责、市场主导的发展思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
滥,突出产业兴旺和联农增收机制创新两大任务,继续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着力改善产业园基础设施条件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加强创建工作督导和考核,对创建成效突出、辐射带动有力、绩效考核合格的产业园,择优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农业致富项目(三)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继续以乡镇为平台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建设一批产业兴旺、经济繁荣、绿美丽、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加快培育一批产业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创新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将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作为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样板田和火车头,推动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原则,支持XX、XX等省份开展益农信息社整省推进建设。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16〕7号)要求组织实施,依据“六有”标准建设益农信息社,优先覆盖贫困地区,到2019年底益农信息社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强化资源聚集,充分聚合农业农村部门自身和其他涉农政府部门服务资源,确保公益服务有效落地,引导更多企业对接服务内容,提升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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