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01.16
∙【字 号】垫江府办发〔2023〕3号
∙【施行日期】2023.0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
正文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垫江府办发〔20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更好满足广大人民众出行需要,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判2023年春运新形势
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新冠病毒感染纳入“乙类乙管”,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呈现新特点。
(一)旅客运输总量回升。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加速释放,预计2023年春运客流规模总体呈快速恢复态势。预计2023年春运全县铁公水客运量将达358万人次,铁路客运量约33万人次、班线客运约18万人次、公交约175万人次、出租约132万余人次。较2022年春运上升11.8%。
(二)运输结构持续调整。受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影响,跨省、中长途运输量将增加。高速公路继续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自驾车探亲、旅游比例和路网交通流量预计迎来大幅度增长。道路运输客流将持续向高速公路、铁路、民航分流,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任务艰巨,需提前做好应对工作。
(三)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感染风险高。春运期间人员流动、货运物流活动密集,人员交叉活动频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健康面临极大挑战,可能造成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导致人手不足,运力下降,运输保障可能面临不够及时有效的问题。
(四)运输安全压力大。交通运输长期低负荷运行,设施设备和人员保障安全隐患增加,如管理不到位,2023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可能易发多发。春运期间正值冬季后期,我县的高海拔区域,易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加之春节前后人流、车流剧增,交通安全压力突出。受恶劣天气影响,可能导致高速公路封闭,造成旅客积压风险。
二、保障人民众错峰有序出行
(一)切实保障出行畅通。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
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对乘客测温,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在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并加快恢复已暂停的客运服务,保障各类客运服务“应开尽开”。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开进站和安检通道。
(二)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探索实行弹性休假、错峰休假政策,降低公众集中出行压力。可结合本地疫情高峰期研判情况,依法采取适当的临时性限制人员流动措施,引导公众尽量避免在疫情高峰时期出行。同时,应充分考虑人民众安全便捷出行需要,研究出台春运期间中心城区错峰通行优化调整措施,通过电话、网站、微博、等多种方式,畅通信息咨询渠道,方便公众及时查询了解有关防控信息,提前安排回家过年和返岗行程。
(三)加强运输组织。铁公水等客运企业要按照充足安排、按需启动、响应快速、应急有备的原则做好运力供给,加强热点区域、线路、时段的运力保障。公路、水路运输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农村区域等运力供给;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衔接,协同应对可能出现的客流大幅增长,做好夜间到达旅客疏运,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优化铁路站内换乘服务,推进铁路与城市公共交通安检流程优化。
三、切实提高交通物流运行效率
(一)确保交通物流稳定运行。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继续实施动态监测、督导调度、督办转办、“7×24小时”值班值守、一事一协调、信息公开和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不再查验货车司机、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机开展落地检。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严禁擅自限制船员上岸流动。
(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畅通。加强运力调度,做好应急准备,全力确保能源、粮食、农机农资等重点物资干线运输和集疏运高效运行,有关单位要指导物流运输企业研究制定春运期间重点物资、医疗物资和民生物资等运输保障方案。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和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通道”政策。畅通邮政快递和城乡配送末端“微循环”,满足人民众网购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用品需要。
四、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优化落实春运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二十条”“新十条”各项措施和“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实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政策,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有序运行。完善重要交通运营场所以及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出现规模性疫情等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工作场所不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隔离;发生突发规模性疫情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必要时可实施轮岗备岗制度,进行封闭管理,确保重要客运枢纽、客运线路不停工、不停运。
手机上怎么查核酸检测结果 (二)严格做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防护。督促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有关防控要求,取消定期核酸检测要求,优先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原则上不安排未完成疫苗加强接种人员在客运服务一线上岗,同时做好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尽可能减少社会面接触,倡导“两点一线”。对出现症状已超过7天或者症状消失的,可在严格个人防护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其中驾驶员上岗还应确保身体状况能胜任安全行车要求。同步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清洁消毒、通风换气。
(三)加强乘客健康出行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特别是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在春运期间理性出行、错峰出行。引导公众持续提高防护意识,督促乘客
旅行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坚持勤洗手、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五、切实强化春运安全监管
(一)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具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驾驶员技能生疏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强化事前预防预警,督促企业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及隐患排查,提前开展公路养护检查和公路灾害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投入春运,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与春运工作。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动态监控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落实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固定班次、固定车辆要求。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水路运输企业要严禁船舶“带病营运”、违规载客;加强渡口管理,完善安全设施。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线路、设备的养护管理,加强运行实时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
(四)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加强执法力量投入,重点围绕“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加大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及时劝导和纠正客运车辆超员、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死伤事故。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做好应急预报工作。县级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要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运用手机信令、地图服务、搜索引擎、景区酒店预订等数据信息,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春运期间众自驾出行态势,引导旅客错
时错峰出行,避免旅客积压和道路拥堵。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