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台风应急预案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减轻和解决台风给临海市带来的危害,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抗灾救灾能力,确保抗灾救灾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应急预案编制要求,结合临海市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台风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海市范围内台风的预防、应对和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采取措施,加强台风监测预警,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同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灾后迅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应急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落实应急工作措施。
(4)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发挥各类应急力量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台风应对工作。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临海市台风应急预案组织体系由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办、市气象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镇(街道)、各部门等组成。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是临海市台风应急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市台风应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研究制定台风应急预案和有关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台风应急工作。
(2)负责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决定启动、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
(3)负责协调调度各类应急力量,组织救援受台风影响的人员。
(4)负责处理台风应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2.3 应急办职责
市应急办是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全市台风应急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收集、整理台风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
(2)负责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各部门开展台风应对工作。
(3)负责组织台风应急演练,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台风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
(4)负责台风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确保应急需要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2.4 相关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在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开展台风应急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气象台:负责台风监测、预警信息的发布,为应急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2)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防洪、排涝、抗旱等工作,确保防洪安全。
(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森林火灾防范等工作。
(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危房排查、市政设施维护等工作。
(5)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水文监测等工作。
(6)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灾害防治、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
(7)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医疗救护等工作。
(8)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等工作。
(9)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设施的维护、运输保障等工作。
(10)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协调、应急救援等工作。
(11)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
(12)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的台风应急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织众转移安置。
预防与预警10级台风
3.1 预防措施
(1)加强台风监测预警。气象台要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台风信息,并通过各种途径发布预警。
(2)加强台风影响区域的风险评估。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重点防范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
(3)加强台风应急物资储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需要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4)加强台风应急队伍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5)加强台风防范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台风防范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3.2 预警发布
当台风预警信号发布时,各相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预警信号分为四级,分别以蓝、黄、橙和红表示,具体含义如下:
(1)蓝预警:表示台风即将影响我市,沿海地区可能出现6-7级阵风,内陆地区可能出现6级以上阵风。
(2)黄预警:表示台风即将或已经影响我市,沿海地区可能出现8-9级阵风,内陆地区可能出现7级以上阵风。
(3)橙预警:表示台风已经影响我市,沿海地区可能出现10级以上阵风,内陆地区可能出现8级以上阵风。
(4)红预警:表示台风对我市的影响严重,沿海地区可能出现12级以上阵风,内陆地区可能出现10级以上阵风。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台风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分别以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表示。具体标准如下:
(1)Ⅳ级响应:预计台风影响我市,沿海地区风力6-7级,内陆地区风力6级以上。
(2)Ⅲ级响应:预计台风影响我市,沿海地区风力8-9级,内陆地区风力7级以上。
(3)Ⅱ级响应:预计台风影响我市,沿海地区风力10级以上,内陆地区风力8级以上。
(4)Ⅰ级响应:预计台风严重影响我市,沿海地区风力12级以上,内陆地区风力10级以上。
4.2 响应措施
(1)Ⅳ级响应:各相关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Ⅲ级响应:各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待命,做好救援准备工作。
(3)Ⅱ级响应:各相关部门加强应急力量调度,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众。
(4)Ⅰ级响应:各相关部门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4.3 响应结束
当台风影响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保障措施
5.1 人员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5.2 物资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需要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5.3 通信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在台风影响期间能够保持畅通。
5.4 资金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确保台风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得到保障。
5.5 宣传和培训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台风防范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定期组织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台风应急预案,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备案。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市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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