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考历史一轮精品复习讲义:必修第一册 专题4 第13讲 美国...
第13讲 美国1787年宪法
一、1787年宪法的制定
1.背景
邦联政治体制使美国无力稳定统治秩序和保护国家的主权与利益。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通过联邦宪法,即1787年宪法。
[易混提醒] 邦联:指若干独立的国家为军事、外交或贸易等方面的利益而组成的联合体,实际上不是一个主权国家;各成员国拥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代表:独立后不久的美国、英联邦、独联体。
联邦:是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其成员(国、州、邦)加入联邦后不再享有完全的主权,但保留一些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代表:美国、俄罗斯。
2.内容
(1)联邦制:联邦政府是各州的中央政府,权力大大加强;各州在行政上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2)三权分立体制
最高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兼武装部队总司令,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4年。总统对宪法负责,对立法有否决权。
最高立法权归国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每州2名,任期6年,每2年改选其中的1/3;众议员根据各州人口比例选出,任期2年。对总统否决的立法,国会在复议之后若以2/3以上的多数再次通过此法时,即为有效。
司法权属于各级法院。最高法院拥有最高司法权,其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终身任职。
[概念阐释] 民主共和制
民主共和是组合概念。民主即主权在民,一般由公民选出的代表掌握国家政权,即代议制民主。共和形式上包括全体公民在内(与贵族共和制的区别),最高国家权力由多人执掌和行使,权力执掌者由选举产生,任期限定。按照议会、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的关系,可以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
3评价
(1)地位:美国联邦宪法是近代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2)积极:体现了制约与平衡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资产阶级民主,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局限:没有废除南方的奴隶制度,打上了种族歧视的烙印。
二、从邦联联邦
1依据:1788年,联邦宪法正式生效。
2措施
(1)中央:集中财政、外交和制定各项经济政策的权力。
(2)地方:各州保持一定程度的自治地位,拥有一些州权。
3作用
(1)使美国成为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
(2)有利于形成全国性的市场,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3)使美国有足够的权威和军队来维护国内的统治秩序,巩固资产阶级和种植园主的新政权。
(4)恰到好处地协调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图示总结] 美国政体的分权制衡原则
考点一 美国1787年宪法
11787年宪法的特
(1)是成文宪法: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成文宪法的国家,北美《独立宣言》被美国学者视为探索美国延续过程的象征,它确认了天赋人权”“人民主权的原则。《邦联条例》是美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献,这两个历史性文献促成美国制定一部成文宪法来巩固资产阶级胜利成果。
(2)较强适应性:1787年宪法是世界上适用时间最长的宪法,历时已有200多年。这是因为美国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始终没有改变,政治局势相对稳定,只对其宪法进行小修小补即可适用,
而且美国宪法的条款具有若干灵活性,同时,美国通过修正案、司法审查、惯例等方式来适应变化了的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从而适应美国国情的变化和发展。
2美国1787年宪法体现的原则与协调的矛盾
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区别
(1)体现的原则
分权与制衡:中央实行三权分立,中央与地方分权。
联邦制:联邦政府权力大于各州权力,但各州保留较大自主权。
民主:总统和国会议员都由选举产生。
(2)协调的矛盾
中央与地方:在强调联邦政府权力的同时,地方政府拥有很大的权力。
大州与小州:参议院议员不论州大州小,每州两人,众议院议员则按人口比例,由选民选举产生。
南方与北方:黑人按五分之三计算人口,印第安人不算人口。
1.论从史出:渐进发展完善的美国宪法
史料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五条 国会遇两院各三分之二人数认为必要时,得提出本宪法之修正案,或应全国三分之二州议会之请求,得召集会议以提出修正案……
表:美国宪法修正案节选
序号
批准时间
条文节录
4
1791年
人民之人身、住宅、文件与财产不受无理搜查扣押之权利不得侵犯。
10
1791年
本宪法所未授予合众国或未禁止各州行使之权力,皆由各州或人民保留之。
15
1870年
第一款 合众国或其任何一州,不得因种族、肤或此前曾为奴隶之关系而拒绝或剥夺合众国公民之投票权。
22
1951年
第一款 无论何人,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
26
1971年
第一款 年满十八岁或十八岁以上之合众国公民之选举权,不得因为年龄关系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否定或剥夺。
——据《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朱曾汶译)
结论 第10、22条反映的是国家权力制度日渐完善,第4、15、26条则表明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这些宪法修正案从另一方面也表明了1787年宪法内容上还存在不足的一面。
2.获取材料信息:根据下面的材料,概括指出美国1787年宪法所体现的原则
材料 众议院应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一次之议员组成……众议院人数应按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数目比例分配。参议院由州议会选举两名参议员组成之,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
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
——《1787年美国宪法》
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
——美国宪法第10条修正案
主要信息                                                     
答案 人民主权、民主原则;分权制衡原则;中央集权原则;宪法至上的原则。
考点二 以权力制约权力——美国的分权制衡机制
1美国权力制衡的运行机制
(1)人民与政府的分权制约:政府和人民分别行使或享受宪法授予或保留的权力,实现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监督。
(2)不同政府机构间的分权制衡:不同政府部门的权力分立、相互制约进而实现权力的平衡。
(3)中央与地方间的分权制衡:联邦制属于治理国家的二元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分享国家权力。
2美国民主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不同
(1)从政体形式看,英国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美国为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2)从国家元首及产生方式看,英国国王是世袭制、终身制;美国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实行任期制。
(3)从国家元首地位看,英王是国家统一的象征,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美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总司令。
(4)从政府产生方式看,英国议会选举,首相组阁,首相是政府首脑,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美国是总统任命,总统是政府首脑。
(5)从政府首脑与议会关系看,英国政府(内阁)对议会负责;美国政府(内阁)对总统负责,总统与内阁不对国会负责。
史由证来:分析下面的史料,论证美国的总统权力很大但也很有限这一结论。
史料 经过激烈的争吵,制宪会议终于通过了这部《联邦宪法》。宪法规定行政权归美国总
统、立法权归国会、司法权归最高法院。总统由选举人团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总统权力很大,有权任命官员,有权缔结条约,同时还是武装部队总司令。这样一个类似英国国王的角不能不引起与会代表的警惕,所以为了避免行政权过大,宪法加强了国会和法院对总统权力的制约,如国会有权否决总统的提案甚至有权弹劾总统,而最高法院也可以宣布总统的法案违宪。又经过两年的时间,在得到多数州的批准之后,根据宪法举行了选举,华盛顿成为美国第一任总统。
——摘编自[美]美尔奇斯和尼尔森《美国总统制:起源与发展(1776~2007)》
论证                                                     
答案 权力很大:拥有履行职务的绝对权力,如任命官员,缔结条约,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治理不同种族的人;领导的中央政府对其个人负责。权力有限:由选举产生;国会和最高法院对总统权力进行制约。
江苏卷5年考题统计
2016年
选择题T16,美国制宪会议的国会建设方案
命题点:美国国会建设方案的确立
(2016·江苏单科,16)下表是美国制宪会议中出现的三个国会建设方案。
方案一
(弗吉尼亚方案)
方案二
(新泽西方案)
最终方案
(康涅狄格方案)
设立一个按人口比例分配表决权的国会
设立一个各州无论大小有同等表决权的国会
设立各州享有同等表决权的参议院和按人口数确定代表名额的众议院
最终方案的形成过程体现了(  )
A.选举是民主原则的基本体现
B.国会是代议政体的权力中枢
C.妥协是现代政治的重要机制
D.分权是共和制度的关键措施
答案 C
解析 表格中未涉及选举在民主政治中的重要作用,排除A项;国会是代议政体的权力中枢在材料中没有体现,排除B项;最终方案中对国会参议员和众议员的组成的不同规定,体现了大州与小州间的妥协,故C项正确;表格中未涉及三权分立的原则,排除D项。
1.命题点:美国联邦制共和制的特点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
(2017·常州四模,33)与世界其他国家整齐划一的规范车牌不同,美国车牌异彩纷呈,州与州
互不相同。如威斯康星州:AmericasDairyland(美国的牛奶场);明尼苏达州:10000lakes(万湖之国)。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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