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培训材料(完整版)
车间安全管理培训资料
一、作业现场基本安全知识
1.作业现场危险因素的识别
一起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设备、物料)的不安全状态的环境的缺陷共同作业导致的。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会伴随各种危险状态发生,如果不能识别现场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就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也就是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所以,必须培养作业现场危险因素的识别能力,这样就能远离“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1)常见的不安全行为: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和警告;
作业者不采取安全措施;
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加油、修理、焊接、清扫;
破坏、移动防护装置导致失效;
作业中造成危险状态,形成设备、物料的能量积累;
使用保护用具缺陷;
设备物料不安全放置;
冒险进危险场所;
其他不安全行为(用手代替工具、聊天,打瞌睡、不必要的奔跑、恶作剧等)
2)常见物的不安全状态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本身缺陷;
防护设施、安全装置的缺陷;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缺陷;
作业环境缺陷;
工作场所没有安全通道;
现场物料堆放混乱;
照明不当;
通风效果差;
嗓声;
风、雨、雷等自然灾害等。
2.作业环境管理
由于生产过程的动态性,各种物料、设备随各订单进度的产品变化,所以掌握一些现场作业环境管理与维护方法,对于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防止事故的发生时非常必要的。5S管理是目前应用最普遍的现场管理方法,5S是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其提倡管理从基础工作抓起,通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活动,可以使员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保持作业环境的整洁,对于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积极作用。
整理:就是区分多余物和必需品,并且将多余物品去掉,将必需品留下,从而使作业场地变得宽裕,避免了现场的凌乱情况。
整顿:就是把需要使用的物品有条理地安放和处理,使作业人员、设备和物料结合协调,作业者更容易到和放回需要的物品。
清扫:就是清除地面上、机器设备上的脏物,保持作业环境无尘、无异物、无脏物。
清洁:就是要维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不断进行整理、整顿及清扫活动。
素养:要求每个员工把每项工作养成习惯去执行。使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严明,养成员工追求良好工作场所的一种精神。
二.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为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身心健康,防止和消除高温、粉尘、嗓音、有毒气体或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对职工健康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1.职业安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1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同时对有毒、有害或粉尘环境等危险有害因素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健康。
1.2对在有毒、有害场所作业的工程以为在粉尘、嗓声等环境作业的职工,要坚持每天检查,查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安全可靠,预防措施和卫生保健技术措施是否落实。
1.3定期组织在有毒、有害场所作业的工种以及在粉尘、嗓声环境作业的职工进行体检,查出问题要及时送往医院。
1.4特殊季节做好防寒、防冻、防暑降温和有害气体中毒检测等工作。
1.5作业场所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时,应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处理。
2.劳动保护措施
2.1皮摸处理安全防护措施
2.1.1必须通风良好,在通风不良的地下室、储存室应根据场地大小设置抽风机排除有害气体,防止急性中毒。
2.1.2在地下室、池槽进行有害或剌激性较大场场作业时,除应使用防护用品外,还应采取人员轮换间歇、通风换气等措施。
2.2 焊接作业卫生防护措施
2.2.1焊接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可视情况在焊接作业点装设局部排烟装置、采取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换气措施;
2.2.2溘频繁、每次作业时间较短的焊接作业,焊接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以减少锰烟尘危害;
2.2.3在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设置良好通风和有人监护,且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2.3粉尘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2.3.1保持车间各场所通道畅通,抽风除尘设备良好,定期检查,经常打扫,工作前必须打开抽风机;
2.3.2做好工作中自身安全保护及防尘保护措施,操作时必须戴口罩、手套、袖套、围好围裙。
2.3.3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粉尘云碰撞发生,在生产易产生火易材质时,必须先做好预防措施,机台周围、地面保护清洁,禁易燃易爆特品,遇到险情时及时排除并报告上报处理。
2.3.4及时清扫积累粉尘的贮存室,经常洒水,控制和减少灰尘飞扬。
2.4嗓音防护措施
2.4.1嗓音应严格控制在90DB内
2.4.2改进工艺和选用低嗓音设备,控制和减弱嗓音源;
2.4.3采取消音措施,装设消音器;
2.4.4采取隔声措施,把发声的物体和场所封闭起来;
2.4.5采用隔震措施,设减阵器或设置阵垫层、减少震源声及其传播;
2.4.6做好个人防护、戴耳塞、耳罩、头盔防噪音用品;
2.4.7定期进行体检。
三. 危险(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包括焊接、氧割氧焊等使用明火作业,为加强管理、避免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规定如下:
1、必须事先请示报告,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作业。
2、动力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用火证件,在所在单位领指定的范围内进行作业,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动火作业。
3、用火作业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4、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
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5、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门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6、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上签字认可。
7、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下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主负责人员终审批准。
9、作业前必须对现场检查,清理现场,做好防范措施,并指定专人看管现场,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动火作业,作业后必须清理现场,不留下任何火种或不安全的隐患。
10、必须在划定作业范围,并作出明显的标志,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周边必须指定专人监护,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11、动火作业的,一旦发生事故,将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12、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的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13、动火区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等,不应小于30米。
14、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1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16、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17、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18、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19、五级以上的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 特种人员操作及管理规定
年审过期1、特种人员是指电工、电焊工、爆破、机械操作人员等,各使用单位在招用时必须严格把关或到职业介绍单位咨询、招用,不要随意到社会上聘用。
2、特种工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特种工种证件(如证书、上岗证及实际操作合格证等)。
3、特种工必须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 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按有关特种人员证件年审要求,每年或按证件年限的要求进行年审。防止假冒和过期、无效证件的人员重复使用的。
5、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种人员要经常参加培训、学习,巩固和提高业务技术,端正职业道德,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维护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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