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监管框架、方式与审慎监管
银行业监管框架、方式与审慎监管
内容目录:
一、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概况
(一)中国银行业监管概况
(二)中国银监会的性质
(三)中国银监会的主要职责
(四)中国银监会的监管理念、目标和标准
二、中国银行业监管的主要方式
(一)非现场监管
(二)现场检查
(三)市场准入
什么是金融业
三、中国银行业的审慎监管
(一)法人监管
(二)内部控制监管
(三)信用风险监管
(四)市场风险监管
(五)操作风险监管与打击金融犯罪
(六)流动性风险监管
(七)国别风险监管
(八)声誉风险监管
(九)融资性担保业务工作
(十)处置工作
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3年4月2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授权中国银监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职责。
(一)中国银行业监管概况
截至2010年底,中国银监会系统机构总数2074个,员工23704人。其中包括:银监会机关、监事会、金融工会,36 个银监局,300个银监分局,1735 个监管办事处。
2010年末,中国银监会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3769家,营业网点19.6万个,从业人员299.1万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95.3万亿元,负债总额89.5万亿元,所有者权益5.8万亿元。
(二)中国银监会的性质
中国银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单位。它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政策性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由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三)中国银监会的主要职责
1、规制权。
第十五条制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2、审批权。
第十六条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3、检查权:
第二十三条对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督,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第二十四条对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第二十五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4、强制权:第二十八条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的发现、报告岗位责任制度;
第二十九条会同人行、财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5、指导权:第三十条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一条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6、延伸检查权:第四十一条有权查询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帐户;对涉嫌转移或者隐
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银监法修改草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外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的权力;
7、处罚权:第三十八条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第三十九条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消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有权予以撤消;
第四十四条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予以取缔;
(四)中国银监会的监管理念、目标和标准
1、监管理念:
“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
“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充分核销—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的持续监管思路;
“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充分披露”的金融创新监管原则;
上述三条基本构建了符合我国实际的银行业监管理念框架体系。
2、监管目标:
第一,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第二,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
第三,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产品、服务和相应风险的识别和了解;
第四,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
3、监管标准:
第一,要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
第二,要努力提升我国金融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
第三,要对各类监管设限做到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
第四,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
第五,要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
第六,要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
二、中国银行业监管的主要方式
中国银行业监管的主要方式有三种,即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市场准入三大监管领域。这三种方式是密切关联的银行监管方法,共同构成了风险监管链条,是银行业监管的业务体系和组织体系的基础。
(一)非现场监管。
非现场监管程序包括制定监管计划、监管信息收集、日常监管分析、风险评估、现场检查立项、监管评级和后续监管七个阶段。
(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依法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检查。现场检查一般包括检查计划与立项、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和档案整理等六个阶段。
(三)市场准入。市场准入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银监会监督管理的其他金融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许可事项;业务许可事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的其他许可事项。
三、中国银行业的审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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