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麻疹疫情应急预案
疾控中心麻疹疫情应急预案
第一篇:疾控中心麻疹疫情应急预案
xxx市疾控中心麻疹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中心各科室: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以发热、全身皮疹、咳嗽、结膜炎、口腔粘膜斑等为主要特征。麻疹容易引起支气管肺炎、心肌炎、脑炎、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等并发症,并且年龄越大,危害越严重。为了控制麻疹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众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疫情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麻疹病例或爆发疫情时,我中心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组织管理
为做好我市的麻疹防控工作,加强麻疹监测管理和疫情报告,疫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应急措施,控制麻疹疫情的传播蔓延,中心成立麻疹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xx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疾控科,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组织领导中心麻疹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监督检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组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小组依据我中心下发的《xxx市疾控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xxx发〔2012〕59号)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1)流调组
组长:xxx成员:xxxxxxxxx
(2)消杀组
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
(3)检验组
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
(4)保障组
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
(5)网络报告:王爱龙
四、监测与报告
1、监测
(1)实验室监测:中心检验科应对送检的疑似麻疹血清标本及时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疾控科,以便采取及早的防控措施。
(2)流行病学监测:流调组对所有报告的发热、出疹性病例或麻疹病例和中心检测的阳性病例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预防控制措施。
(3)主动监测:疾控科要定期到全市各综合医疗机构,对发热、出疹性病例进行主动搜索,督促各综合医疗机构对可疑就诊者进行样本采集,以早期发现疫情,及时开展控制措施。
2、麻疹相关定义
(1)麻疹定义:发热、出疹或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或结膜炎
症状之一者,或经过培训的卫生人员诊断为麻疹的病例均为麻疹疑似病例。
(2)麻疹疑似病例暴发:麻疹疑似病例暴发是指一定地区一定人中,在短时间内(一般指麻疹的最长潜伏期)突然出现较多的麻疹病例,其强度超过一般流行年的平均发病水平。
暴发的定义是相对的,随麻疹控制各阶段目标的不同可随之改变,只要麻疹发病超过期望水平即可认为是暴发。具体定义如下:村(街道居委会)或一个集体单位10内发生2例或2例以上麻疹疑似病例,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10内发生5例或5例以上麻疹疑似病例即为暴发。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屯、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的麻疹病例。
3、疫情报告
(1)中心疫情管理人员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对信息进行审核,及时通报疾控科进行核实,确认是麻疹病例或麻疹疫情后,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中心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进行现场调查处置。疫情网络管理人员在24小时内通过麻疹/风疹疫情专报系统进行专门报告。
(2)在麻疹疫情发生后,为了及时掌握疫情发展趋势,可建立临时的疫情报告制度,如实行疑似病例日报或零报告等疫情动态报告等。
五、现场疫情控制
1、隔离病人
(1)检查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对发现发热、出疹性病例时及时诊断。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居家或安排在单独房间进行,并详细登记报告我中心。
(2)病人出疹5天内要隔离,28天内不参加集体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
2、调查密切接触者
(1)对散在的密切接触者要进行调查随访,对发病者要及时督促就医。
(2)检查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对密切接触者要实行每天晨午检制度,对发现异常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就医并了解详细情况,必要时上报疾控中心。
3、指导各学校、单位等公共活动场所的通风换气环境。
4、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学校或托幼机构发病的实际情况提出停止集体活动范
围,尽可能减少与发病班级学生的接触,尽量避免全校或较多人员集会。为了有利控制疫情发展为原则,根据疫情规模,必要时报请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措施,来控制疫情的进一步扩散蔓延。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护意识。教育公众打喷嚏、咳嗽用纸巾掩着口鼻,用过的纸巾妥善处理勿乱扔,在打喷嚏、咳嗽或擦鼻子后要洗手;保持居家教室空气流通,避免接触病人,接触病人及处理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洗手,看护患者时戴口罩;有病及时就医并在家休息,通过良好的饮食规则的锻炼和充足的休息,建立良好的机体免疫;
6、应急免疫
中心应该指导麻疹暴发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密切配合,根据发病情况确定应急免疫的目标人,及时对未发病人进行疫苗应急免疫,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
六、应急终止与处理
经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对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7天
内无新发病例出现,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市卫生局和市政府批准,可终止疫情应急响应,转入常规监测和防控工作。
七、后期评估
麻疹疫情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防控工作进行评估,总结防控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指导今后的应急处理工作。
八、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麻疹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麻疹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1、概述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通过呼吸道传播所引起的乙类传染病,常在冬春季发病和流行,传染性强,波及范围广,常可引起暴发及较大规模流行,尤其易在人密集的小学及幼儿园等处引起暴发。麻疹潜伏期一般为10~11天,最短为7天,最长为2l天,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出
疹(全身性斑丘疹)并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或结膜炎。
为及时发现我区的麻疹疫情,迅速采取有效的控制策略和措施,保障人民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2、本方案适用范围和术语界定
本方案适用于在l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时的预防控制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在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时必须遵循本方案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1麻疹病例定义
参照国家标准《麻疹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83—1995)执行。
2.1.1疑似病例:
(1)全身皮肤出现红斑丘疹。
(2)发热(38"C或更高)。
(3)咳嗽或上呼吸道卡他症状,或结合膜炎。
具备(1)加(2)条者,或同时伴有(3)条者。
2.1.2临床诊断病例:
(4)起病早期(一般于病程第2~3日)在口腔颊粘膜见到麻疹粘膜斑(Koplik氏斑)。
(5)皮肤红斑丘疹由耳后开始向全身扩展,持续3天以上呈典型经过。
(6)流行病学史:与确诊麻疹的病人有接触史,潜伏期6~18天。
疑似病例加(4)条或(5)条或(6)条。
2.1.3实验室确诊病例:
(7)一个月内未接种过麻疹减毒活疫苗而在血清中查到麻疹IgM抗体。
(8)恢复期病人血清中麻疹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或4倍以上升高,或急性期抗体阴性而恢复期抗体阳转。
(9)从鼻咽部分泌物或血液中分离到麻疹病毒(附录A),或检测到麻疹病毒核酸。
疑似病例加(7)条或(8)条或(9)条,以及具有任何一项临床症状(1)至(5)条中任一条加(7)条或(8)条或(9)条。
2.2暴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版)的规定,在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确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必须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开展麻疹的相关信息报告。
2.3监测病例定义
在麻疹疫情发生后,为了及时发现和掌握新的麻疹病例,相关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范围内
开展麻疹的主动搜索等有关监测工作,期间发现的病例称之为监测病例。而其搜索的范围按现场实际、疫情波及地等情况,由疾控中心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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