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河北省建筑⼯程取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河北省建筑⼯程取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河北省住建厅发布的冀建市〔2012〕406号⽂件——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2年《全国统⼀建筑⼯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四部分组成。
⼀、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直接⼯程费是指施⼯过程中耗费的构成⼯程实体的各项费⽤,包括⼈⼯费、材料费、施⼯机械使⽤费。
1.⼈⼯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程施⼯的⽣产⼯⼈开⽀的各项费⽤,内容包括:
⑴基本⼯资:是指发放给⽣产⼯⼈的基本⼯资。
⑵⼯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津贴等。
⑶⽣产⼯⼈辅助⼯资:是指⽣产⼯⼈年有效施⼯天数以外⾮作业天数的⼯资,包括职⼯学习、培训期间的⼯资,调动⼯作、探亲、休假期间的⼯资,因⽓候影响的停⼯⼯资,⼥⼯哺乳时间的⼯资,病假在六个⽉以内的⼯资及产、婚、丧假期的⼯资。
⑷职⼯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福利费。
⑸⽣产⼯⼈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体健康环境中施⼯的保健费⽤等。
2.材料费:是指施⼯过程中耗费的构成⼯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及损耗费⽤。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
⑵材料供销综合费;
⑶材料包装费;
⑷材料运输费;
⑸材料采保费;
⑹其他损耗费。
3.施⼯机械使⽤费:是指施⼯机械作业所发⽣的机械使⽤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施⼯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组成:
(1)折旧费;
(2)⼤修理费;
(3)经常修理费;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5)⼈⼯费;
(6)燃料动⼒费;
(7)其他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程项⽬施⼯,发⽣于该⼯程施⼯前和施⼯过程中⾮⼯程实体项⽬的费⽤。分为可竞争措施项⽬、不可竞争措施项⽬。具体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程消耗量定额相关章、
节、项⽬。
⼆、间接费
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规费是指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有关权⼒部门规定必须缴纳和计提的费⽤(简称规费)。内容包括:1.社会保障费
⑴养⽼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
⑵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⑶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⑷⽣育保险: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缴纳的⽣育保险费。
⑸⼯伤保险: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缴纳的⼯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缴纳的住房公积⾦。
3.职⼯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学习先进技术和提⾼⽂化⽔平,按职⼯⼯资总额计提的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内容包括:
1.管理⼈员⼯资:是指管理⼈员的基本⼯资、⼯资性补贴、职⼯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的⽂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电、烧⽔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煤等费⽤。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因公出差、调动⼯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探亲路费,劳动⼒招募费,职⼯离退休、退职⼀次性路费,⼯伤⼈员就医路费,⼯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的交通⼯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产单位使⽤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具⽤具使⽤费:是指管理使⽤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产⼯具、器具、家具、交通⼯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付离退休职⼯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退职⾦、六个⽉以上的病假⼈员⼯资、职⼯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付给离休⼲部的各项经费。
7.⼯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资总额计提的⼯会经费。
8.财产保险费:是指施⼯管理⽤财产、车辆保险。
9.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发⽣的各种费⽤。
10.税⾦: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税、⼟地使⽤税、印花税等。
11.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服务费、民兵预备役⼯作经费、残疾⼈保证⾦、河道维护管理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程排污费等。
三、利润
利润:是指施⼯企业完成所承包⼯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
税⾦: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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