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15页文档资料
公布《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
构成及计算标准》(2019年版)
二OO二年第16号
为规范电力建设市场秩序,加强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完善电力工程建设定额体系,根据《电力工程建设定额管理暂行办法》(国经贸电力[2019]712号)的规定,现批准发布《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19年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标准与电力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以及杆应价目本配套使用。
本标准由中国力出自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
二OO二年四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在基本建设中统一火力发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的内容组成、费用分类及计算口径,合理确
定工程造价,正确处理有关各方的经济利益提供依据,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建标[1993]894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电力行业的具体情况和招、投标需要制定。
第三条本标准作为电力工业基本建设的行业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下述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扩建工程开工期与前一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期相距3年以上或本期建设机组等级大于前一期机组等级的工程视为新建。
火电:单机容量50~600MW,其他机组可参照执行。
送变电:电压等级35~500kV。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第四条本标准所称建设预算是指可行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涉外预设计投资估算及最终版)及施工图预算。
第五条按本标准编制的建设预算是国家批准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是业主编制标底的重要依据。从事建设的各法人之间经济利益关系,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严格杜绝通过建设预算进行乱收费。在本标准之外,确有必要增列新的项目者,必须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
第二章费用构成
第七条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是由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和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生产流动资金组成。
第八条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构成
(一)直接工程费
1.基本直接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2.其他直接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4)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
(5)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3.现场经费:
(1)临时设施费;
(2)现场管理费。
(二)间接费
1.企业管理费:
(1)企业基本管理费;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
(3)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
2.财务费用。
3.施工机构转移费。
(三)利润
(四)税金
第九条设备购置费的构成
(一)设备原价;
(二)设备运杂费。
第十条其他费用的构成
(一)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1.建设场地征用费;
2.旧有设施迁移补偿费;
3.余物拆除清理费。
(二)项目建设管理费
1.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
(1)建设项目法人基本管理费;
(2)标书编制费。
2.前期工程费。
3.设备成套服务费。
4.备品备件购置费。
5.工程保险费。
(三)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1.研究试验费;
2.勘察设计费;
3.设计文件评审费;
4.工程监理费;
5.设备监造费;
6.电力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费。
(四)生产准备费
1.管理车辆购置费;
2.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具购置费;
3.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
4.整套启动试运费及分系统调试费。
(五)其他
1.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
2.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
3.预算定额编制管理费、劳动定额测定费;
4.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费。
(六)基本预备费
第十一条动态费用
(一)价差预备费;
(二)建设期贷款利息。
第十二条铺底生产流动资金
第三章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是指建筑安装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消耗在特定产品对象上的有关费用。它由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第十三条基本直接费
基本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一)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流动施工津贴。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超出部分,按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用工量乘以工日补贴差价后,分别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中。
人工费可作如下调整:
k =                -1
(二)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费(按供应价计算);
2.包装费;
3.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装卸费、运输费及运输路途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
(三)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使用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台班费及机械安装、拆卸和场外运输费用。内容包括:
1.折旧费;
2.大修费;
3.经常修理费;
4.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
5.燃料动力费;
6.人工费;
7.运输机械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电力定额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第十四条其他直接费
其他直接费是指基本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一)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在冬雨季期间连续施工需要增加的费用。
施增加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也包括增加工序、降低工效所需的补偿费用。
计算标准:
火电、送变电安装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各单位工程人工费×费率(见表1)
火电、变电建筑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费率(见表2)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工程建设要求必须在夜间连续进行施工而额外增加的施工直接费。
包括内容:夜餐津贴、工效降低以及安全照明设施所需的费用。
送变电工程原则上不列此项费用。
计算标准:
火电安装工程夜间施工增加费=各单位工程人工费×费率(见表3)
火电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增加费=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费率(见表3)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中生产、检验、试验部门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用。
计算标准:
火电、变电建筑工程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费率(见表4)
火电、送变电安装工程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各单位工程人工费×费率(见表4)
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是指火电安装工程中为进行高温、高压管道及容器焊接,需要对焊工进行技术培训和年度考核所需的费用。
包括内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工具摊销费及其他学杂费。
为方便计算,本费用分摊在火电安装部分热力系统各单位工程中统筹计列。
计算标准:
火电工程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安装工程热力系统各单位工程人工费×费率(见表5)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工程所在地处于高原、沙漠、酷热、严寒等地区因特殊的自然条件影响而需额外增加的施工直接费。包括措施费和消耗增加的费用。
计算标准:
按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规定的方法及标准计算,在初步设计审查时确定。
上述部门无规定者不计列。
第十五条现场经费
现场经费是指在施工现场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的费用。
(一)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为工程进行正常施工活动而设置的施工、生活、设备材料储存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折旧及摊销费用。
临时设施费包括:职工宿舍、办公、生活、文化、福利等公用房屋和构筑物,生产用车间、工棚、加工厂,设备材料仓库、棚库,围墙、水源(支管)、电源(380/220V)、道路(支线)及施工现场内的通信设施、机组扩建端临时隔离墙。
计算标准:
火电、送变电工程临时设施费=各单位工程的基本直接费×费率(见表6)
上述费率中不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厂区及进厂施工铁路专用线:
2.临建场地内超过±30cm以外的土石方挖、填工程;
3.施工电源:由厂外至施工、生活变压器380V高压侧(不含变压器);
4.水源:由厂外延伸至厂内或由深井泵房至施工、生活区的主干管部分(主干管指直径100mm以上管道);
5.施工道路:厂外及厂内土建与安装共用的主干道路;
6.通信:厂外接至厂内施工、生活区的通信线路;
7.起重重量40t及以上施工机具拆装费及轨道铺设费。
以上2~7项内容,由于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组织设计深度的限制,建筑、安装工程可分别按其基本直接费的1.48%、1.29%综合计算,扩建工程分别按其基本直接费0.8%、0.7%综合计算。
(二)现场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是指施工现场为组织和管理施工所必须的费用。
内容包括:
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办公费:包括现场管理办公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费:包括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差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需要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车辆使用税。
4.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包括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保险费:包括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的保险及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安全保险。
7.工程排污费:包括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处理费用。
8.建筑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9.建筑工程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
计算标准:
火电、变电建筑工程现场管理费=各单位工程基本直接费×费率(见表7)
火电、送变电安装工程现场管理费=各单位工程人工费×费率(见表7)
间接费指建筑、安装产品生产过程中,为全工程项目服务而不直接耗用特定产品对象上的有关费用,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施工机构转移费组成。
第十六条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其内容包括:企业基本管理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及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住房公积金三部分。
(一)企业基本管理费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交通差旅费:包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养路费等。
3.办公费:包括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及燃煤(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包括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检验、试验、消防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6.劳动补贴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补贴、医药费、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病号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保险费用。
8.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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