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普通程序)
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普通程序)
第一章 庭前准备
  书记员检查庭审设施是否完备,标志牌是否齐全、摆放到位。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宣布: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按席位就坐。
  书记员宣布: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
  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013护士资格证分数线  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
  携带武器、凶器的人;
  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五、不准吸烟、嚼槟榔、嚼口香糖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对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
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审判长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就座后,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庭前准备已经就绪。
  审判长:请坐下。
第二章 庭 审
  审判长宣布开庭:(敲法槌)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今天在此公开审理原告XXX诉被告XXXXXXXXX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第一节 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和资格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和资格。
  原告(法人)向法庭报告自己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螺蛳粉配方  原告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报告自己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代理权限。
  被告(自然人)向法庭报告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告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报告自己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代理权限。
  审判长询问当事人:
  原告,你方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和资格有无异议?
  被告,你方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和资格有无异议?
  当事人均表示无异议后,审判长宣布:经核对,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和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被告XXX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审判长应宣布:
  被告XXX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法庭对被告XXX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判。)
第二节 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
  审判长: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XXX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XXX、XXX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XXX担任庭审记录。
  原告,听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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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听清了吗?
第三节 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审判长:现在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
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如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有权申请回避,但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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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供证据的权利。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陈述的事实和主张。
  3、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提问,可以依法申请重新调查取证、组织勘验和鉴定。
  4、进行法庭辩论和请求法庭主持调解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对对方的主张提出自己的看法,阐述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主张,以及对应该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展开辩论。
  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直至宣判前,当事人都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请求法庭主持调解。
  5、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6、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
  法庭辩论结束后,当事人有权向法庭陈述自己对案件应该如何处理的最后意见。
  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以下诉讼义务:
民事案件庭审操作规程(普通程序)来源: 作者:一物生来真稀奇
  1、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秩序,听从审判长指挥;
  3、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4、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歪曲事实,不得提供虚据,更不得伪造证据。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审判长询问当事人:
  原告是否听清法庭告知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回避?
  被告是否听清法庭告知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回避?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审判长应要求当事人陈述申请回避的法定理由,然后宣布:由于当事人XXX对合议庭组成人员XXX(或书记员XXX)提出回避申请,现在休庭,待依法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后继续开庭。
  作出决定后继续开庭,由审判长宣布决定:
  1、(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审判长:
  ⑴ 当事人XXX申请书记员XXX回避,经审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XXX提出的回避申请不予准许;或⑵当事人XXX 申请书记员XXX
回避,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XXX提出的回避申请予以准许。本案更换书记员,另定日期开庭。连网
  2、(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审判长:
  ⑴当事人XXX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XXX回避,经本院院长(或本院审判委员会)审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XXX提出的回避申请不予准许;或⑵当事人XXX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XXX回避,经本院院长(或本院审判委员会)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XXX提出的回避申请予以准许。本案更换合议庭组成人员,另定日期开庭。
  当事人对不予准许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不影响案件的开庭审理。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第四节 法庭调查
  审判长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通过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重点是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以及法庭认为应当查明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
当事人陈述和答辩:
  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可宣读《民事起诉状》),询问诉讼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原告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审判长应询问被告:原告主张XXX(陈述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当庭对其原来《民事起诉状》上的诉讼请求作了增加(变更)。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未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的,被告可以同意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同意合并审理。被告是否同意合并审理?】
  被告对原告的起诉进行答辩(可宣读《民事答辩状》),询问诉讼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当事人举证和质证: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举证和质证。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必须按照下列规则和要求进行。
  一、当事人所举证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要求,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二、举证时应向法庭及对方当事人提交证据目录及证据副本;书证应提供原件,以供法庭核对;物证要提供原物,原物确实无法提供的,要说明原物存放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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