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决策部署,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公告指出,虚拟货币不具备货币属性。早在2013年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比特币就被确定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此外,本公告还强调,相关机构不得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各国比特币相关建议,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不得使用虚拟货币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定价,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显然,即使包括特斯拉在内的很多国外机构已经宣布支持使用比特币进行支付,但这种行为目前在中国是行不通的。该公告还提醒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呼吁消费者谨慎投资。
银行业按上级要求认真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自查自纠,防患于未然。全面清理关闭虚拟货币“挖矿”企业。货币“挖矿”工程,充分发挥众监督保护作用。接受有关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的来信和举报。开展银行设备及网络自查,并按要求上报自查情况。同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网络安全和执行网络安全值班制度,多措并举加强将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比特币如何挖矿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全体职工对网络安全教育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周二夜学方式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通知要求的宣传贯彻活动。同时为全院职工普及电脑安全知识,如何识别并防御“挖矿”类病毒及木马的存在,提高整体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强化网络安全。全面开展银行单位网络安全检查,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保障单位网络空间的安全,切实维护国家的网络安全。通过更新网络安全设备和杀毒软件等措施提高网络防护能力,加强机房监测软件监控各服务器GPU以及CPU使用率监测,如发现超出设定上限自动发送报警通知,并及时处置。
三是执行网络安全值班制度。加强日常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实施非必要网络端口关闭措施,并落实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络渠道的信息畅通。通过一系列措施持续努力推动节能减排,进一步营造绿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