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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篇1】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众的生活质量,加快构建优美和谐的开放环境,推动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镇党委、政府提出了如何保持国家级卫生镇的要求。为了保障复检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创建标准和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寺镇保持国家级卫生镇工作以市,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践行“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实际出发,以创建最适合人居和创业的现代化城镇为目标,以全面推动我镇整体环境上水平为目的,按照“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经常、不留死角”的工作思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卫生管理和综合治理力度,在创建国家级卫生镇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分析,集中解决我镇创卫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继续完善各项工作指标的落实,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和谐大寺镇。
二、目标任务
创建国家级卫生镇五项入门指标和十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五项入门指标
1、镇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2、生活污水处理率≥30%;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4平方米;
4、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SP)≤0.350毫克/立方米;
5、镇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工作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标准的三倍。
(二)十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方案,创建任务落实到村及社区建设工作中。
(2)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爱国卫生工作,把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创建工作例会制度。
(3)组织健全,各委员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4)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资料齐全。
(5)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2、健康教育
(6)中、小学校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自评得分85分以上的学校大于85%。
(7)医院应有卫生知识宣传栏,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8)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有宣传阵地,有宣传工具,把健康教育与居民的文明教育结合起来。社区向众开展健康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
(9)大众传媒经常有健康教育内容,积极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并经常对创建市级卫生镇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和新闻舆论监督。
(10)依法开展控烟工作。辖区内无烟草广告,车站、商场等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其中包括控烟和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
3、市容环境卫生
(11)认真执行国家、天津市有关市容和环卫管理法规,市容、环卫管理工作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城镇综合管理监督机制健全,责任明确。
(12)市容环卫整洁,清扫保洁率达100%,有条件的地区应实行机械化清扫,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35%以上。
(13)环卫设施数量足够,设备完好率≥98%,街巷垃圾容器封闭、清洁、周围无蝇蛆。垃
圾收集密闭化定时定点收运,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并进行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等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垃圾、粪便收集做到密闭化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运输车辆车容整洁,不污染道路。
(14)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建设和管理公厕。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其中公共汽车首末站、旅游景点、繁华街道、重点地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设置的公厕应不低于二类标准。全镇二类以上公厕比例≥10%,基本消灭旱厕。
(15)街道路面平整,无污水坑凹,路边沟渠畅通,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杂土暴露,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挂衣物、乱写乱画、乱贴及随地吐痰现象;沿街标语、广告、门牌、门匾灯箱设置规范完整;临街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沿街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街、巷做到定时清扫,随时保洁;积极推行灯光亮化工程。
(16)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制度落实,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从业人员自身卫生管理好。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给水排水、防蝇防鼠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辖区内无马路市场和无证、占道经营。
(17)新建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所属街道、小区有花、有草、有行道树,基本消灭裸露地面,主要街道有适量的街头绿化美化景点,建成一批花园式单位。
(18)建筑工地管理组织健全,卫生制度落实,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工地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车辆运输无遗洒、滴漏;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工地设置的临时厕所经常保持清洁,基本无蝇蛆。
(19)远离镇区,独成体系的区,应有相应的垃圾、粪便处理系统,建设和管理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分别≥80%和70%。
4、环境保障
(20)近两年内全镇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基本上无严重污染源,个别污染严重的企业已有近期搬迁计划,并且经费落实。
(21)大气悬浮微粒年日产均值(TSP)≤0.350毫克/立方米。
(22)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8分贝,汽车禁鸣达到全市有关规定。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23)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
(2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2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并且无工业危险废物排放。
(26)辖区内无超五类的黑臭水体。
5、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
(27)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有监督,检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合格率≥95%。
(28)旅馆、美容美发、歌舞厅、公共浴池、游泳池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各项卫生工作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要求。
(29)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管理单位,应当兼有水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
职人员,加强水质管理,定期进行常规监测。并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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