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中⼩板、创业板上市条件汇总和⽐较
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创业板公司⾸次公开发⾏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股票已公开发⾏;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股份的⽐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数不少于200⼈;
(五)公司最近三年⽆重⼤违法⾏为,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
1、公司基本状况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是依法设⽴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注: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之⽇起计算。)
(2)拟上创业板公司的注册资本已⾜额缴纳,发起⼈或者股东⽤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续已办理完毕。拟上创业板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权属纠纷。
(3)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主要经营⼀种业务,其⽣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级管理⼈员均没有发⽣重⼤变化,实际控制⼈没有发⽣变更。
2、公司内部财务状况要求: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年营业收⼊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净利润以扣除⾮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最近⼀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2)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稳定;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不存在风险;最近⼀年的净利润不存在客户依赖。)
(3)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上创业板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4)不存在重⼤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或有事项。
3、公司治理结构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员能够依法履⾏职责。
(2)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了解股票发⾏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3)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配的股东所持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股份不存在重⼤权属纠纷。
4、公司内部管理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资产完整,业务及⼈员、财务、机构独⽴,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向市场独⽴经营的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2)拟上创业板公司会计基础⼯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
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公允地反映了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拟上创业板公司具有严格的资⾦管理制度,不存在资⾦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
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式占⽤的情形。
(4)拟上创业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拟上创业板公司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违规担保的情形。
(6)拟上创业板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符合法律、⾏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措施尚在禁⼊期的;
②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政处罚,或者最近⼀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7)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违法⾏为。拟上创业板公司及其股东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证券,或者有关违法⾏为虽然发⽣在三年前,但⽬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8)拟上创业板公司募集资⾦应当具有明确的⽤途,应当⽤于主营业务。募集资⾦数额和投资项⽬应当与拟上创业板公司现有⽣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平和管理能⼒等相适应。
(9)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建⽴募集资⾦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创业板和主板、中⼩板上市要求的主要区别⼀览表
OTCBB市场及与其它市场上市要求⽐较表
上市要求
⽬录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内创业板上市要求
⾹港交易所
纳斯达克市场
纽约证券交易所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伦敦证券交易所
每家证券交易所均制定各⾃的股票上市要求,股票在上市和开始挂牌交易之前必须符合这些要求。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的内容: 公众持股量、股东数⽬及⾄少公布若⼲年的财务报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于1990年11⽉26⽇。⾄2004年12⽉底,上海证券交易所拥有3700多万投资者和837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品种996个,上市股票市价总值26014.34亿元。2004年,上市公司累计筹资达456.901亿元,⼀⼤批国民经济⽀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业企业和⾼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转换了经营机制。
⼀、上市要求
⾸次公开发⾏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主体应是依法设⽴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股票。
2.公司治理:发⾏⼈已经依法建⽴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员能够依法履⾏职责;发⾏⼈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符合法律、⾏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的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能够合理保证
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向市场独⽴经营的能⼒;资产应当完整;⼈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投资项⽬实施后,也不会产⽣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超过3亿元;⽆形资产与净资产⽐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少为25%;如果发⾏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股份不存在重⼤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级管理⼈员没有发⽣重⼤变化,实际控制⼈没有发⽣变更;发⾏⼈的注册资本已⾜额缴纳,发起⼈或者股东⽤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续已办理完毕,
发⾏⼈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权属纠纷;发⾏⼈的⽣产经营符合法律、⾏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3年内不得有重⼤违法⾏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典范――出版传媒
2007年12⽉21⽇,作为中央⽂化体制改⾰中“采编与经营整体上市”的唯⼀试点单位,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版传
媒,600999.SH)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当⽇飙升329.53%,报收于19.93元,相应的市盈率达到128.77倍。
出版传媒的财务状况如下:总资产为125894.70万元,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17.77%,在合理范围内;2004年、2005年、2006年三年的主营业务收⼊都保持在10亿元左右,但是增长率不⾼。2006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9.05%,2007年由于净资产⼤幅度增加,净资产收益率骤降⾄4.95%;2007年的流动⽐率为1.25,速动⽐率为0.74,表明现⾦流充⾜。速动⽐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衡量的是公司是否有随时偿还流动负债的能⼒。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成⽴于1990年12⽉。
2004年5⽉,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中⼩企业板块,是分步推进创业板建设的⼀个重要步骤,其运作遵循“两个不变”,即现⾏法律法规不变、发⾏上市标准不变,中⼩企业板块的发⾏上市程序与主板市场也完全⼀致。企业只有符合主板市场的发⾏上市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股票发⾏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才有机会在中⼩企业板块上市。
⼀、上市要求
深圳上市股票分别为第⼀类上市股票、第⼆类上市股票和第三类上市股票。
1.第⼀类上市股票的要求:
(1)营业记录:上市申请公司就整体⽽⾔其主体企业设⽴或从事主要业务的时间应在5年以上,并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2)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际发⾏的普通股⾯额应在5000万元;(3)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最近6个⽉的平均收市价,应⾼于其票⾯价格的10%;(4)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最近1年度纳税后资产净值与资产总额的⽐率应达25%以上,且⽆累积亏损;(5)获利能⼒: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是税前利润与年度决算实发股本额的⽐率最近3年年度均达到10%以上;⼆是最近3年年度的税前利润均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股本利润率不低于
5%;三是税前利润最近3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两项标准之⼀;(6)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的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确能符合下列条件:⼀是记名股东⼈数2000⼈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额2000元⾄20万元的股东⼈数不少于1500⼈,且其中持股份⾯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1500万元以上;⼆是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2%以下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公司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7)股份流通: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最近6个⽉的合计交易票⾯⾦额应在250万元以上或平均每⽇交易票⾯⾦额与上市股份⾯额的⽐率不低于万分之⼀。
2.第⼆类上市股票的要求:
(1)营业记录:上市申请公司的实⾜营业记录应在1年以上,并有稳定的业务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2)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发股本额应在2000万元以上;(3)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最近6个⽉的平均收市价,应⾼于其票⾯价格的10%;(4)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最近1年度纳税后的资产净值与资产总额的⽐率应达25%,且⽆累积亏损;(5)获
什么是中小板利能⼒: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是最近2年度股本利润率均达到10%以上;⼆是最近2年度税前利润均达到400万元以上,股本利润率均不低于5%;三是税前利润最近2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项标准之⼀;(6)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确能符合下列条件:⼀是记名股东⼈数在1000
⼈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额1000~10万元的股东⼈数不少于750⼈,且其中所持股份⾯额之和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0%以上或达到500万元以上;⼆是持有股份量占总股份2%以下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之和应占公司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7)股份流通: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最近6个⽉的合计交易票⾯⾦额应在50万元以上或平均每⽇交易票⾯⾦额与上市股份⾯额的⽐率不低于万分之零点五。
3.第三类上市股票的要求:
(1)资本数额:上市申请公司实发股本额应在500万元以上;(2)股票市价:上市申请公司的股票,最近6个⽉平均收市价应⾼于其票⾯价格的5%;(3)资本结构:上市申请公司最近1年度纳税后每股有形资产净值不低于其票⾯⾦额,且⽆累积亏损;(4)获利能⼒:上市申请公司的盈利记录应符合下列标准之⼀。⼀是最近年度股本利润率达10%以上;⼆是最近年度税前利润达100万元以上,最近2年度股本利润率均不低于5%,此外1年度税前利润⼀般应较其前1年度为⾼,未来最近年度的税前利润预测值应不低于前1年度,且股本利率在10%以上;(5)股权分散:上市申请公司的上市申请如获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权分布应符合下列条件:记名股东⼈数在500⼈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额500元⾄5万元的股东的⼈数不少于300⼈,且其所持股份⾯额之和应占实发股本总额的25%以上;(6)董事、监事和经理⼈持有股份的数额及其合计总额应符合交易所的规定;(7)董事、监事和经理⼈及实际持有或控制持有股份占实发股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应将其持有的股票按交易所规定的数额或⽐率,委托交易所指定的机构保管,并承诺⾃股票上市之⽇起1年内,不得出售,所取得之委托保管股票凭证不得转让或抵押,
且1年期限届满后,委托保管的股票应按交易所的规定领回。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案例――粤传媒
⽬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不仅有华闻传媒,⽽且去年粤传媒从三板成功转中⼩板。
1.粤传媒的基本情况
股票代码:002181;股票简称:粤传媒;发⾏数量:7000万股;发⾏价格:7.49元/股;发⾏市盈率:29.96倍。
2.粤传媒财务状况
国内创业板上市要求
拟上创业板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
1、公司基本状况要求:
(1)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是创业板上市要求依法设⽴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注:有限创业板上市的意义责任公司按原账⾯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
有限责任公司成⽴之⽇起计算。)
(2)拟上创业板公司的注册资本已⾜额缴纳,发起⼈或者股东创业板上市要求,创业板上市的意义⽤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续已办理完毕。拟上创业板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权属纠纷。
(3)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主要经营⼀种业务,其⽣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4)拟上创业板公司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级管理⼈员均没有发⽣重⼤变化,实际控制⼈没有发⽣变更。
2、公司内部财务状况要求: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年营业收⼊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净利润以扣除⾮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最近⼀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拟上创业板公司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稳定;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不存在风险;最近⼀年的净利润不存在客户依赖。)
(3)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上创业板公司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4)不存在重⼤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或有事项。
⾹港交易所
⾹港交易所成⽴于1891年,是亚洲第⼆⼤证券市场。⾹港⽐邻内地,对内地企业有很⼤的吸引⼒,但是由于到⾹港上市成本⾼,很多内地企业选择到其他地⽅上市。
⼀、上市要求
⾹港交易所可以分为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两个市场有不同的上市要求。
1.主板上市的要求
主要为较⼤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赢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
(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溢利是指利润总额)5000万港元(最近⼀年须达2000万港元);(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每100万港元的发⾏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6)信息披露:⼀年两度的财务报告;(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包销。
2.创业板上市的要求
(1)业务纪录及赢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12个⽉);(2)最低市值:⽆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3)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20%);(4)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
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5)信息披露: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标的⽐较;(6)包销安排:⽆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要筹集新资⾦,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可上市。
⼆、⾹港交易所上市的案例:阿⾥巴巴
1.阿⾥巴巴的基本情况
上市时间:2007年11⽉6⽇;代号:1688.HK;开盘价:30港元;主营业务:B2B电⼦商务交易;发⾏
股票:全球发售85890.1万股;招股价:13.5港元;融资:15亿美元;承销商:⾼盛、摩根⼠丹利、德意志银⾏;员⼯⼈数:全职员⼯超过4400名;法⼈代表:马云。
2.主要财务指标
纳斯达克市场
纳斯达克(NASDAQ,全美证券商协会⾃动报价系统)创建于1971年,是⼀个完全采⽤电⼦交易、为新兴产业提供竞争舞台、⾃我监管、⾯向全球的股票市场。纳斯达克⽬前的上市公司有5200多家。纳斯达克⼜是全世界第⼀个采⽤电⼦交易的股市,它在5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26万多个计算机销售终端。
纳斯达克的上市公司涵盖所有新技术⾏业,包括⽣物技术、医药、科技(硬件、软件、半导体、⽹络及通讯设备)、加盟、制造及零售连锁服务和批发贸易。
纳斯达克主要看重⾼科技、⾼成长性和⾼发展潜⼒,⼀直以来被誉为“成长性公司的乐园”。
⼀、上市要求
纳斯达克的上市要求可以分为如下3类。
要求⼀:
(1)股东权益达1500万美元;(2)最近⼀个财政年度或者最近3年中的两年中拥有100万美元的税前收⼊;(3)110万的公众持股量;(4)公众持股的价值达800万美元;(5)每股买价⾄少为5美元;(6)⾄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7)3个做市商(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定实⼒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有资⾦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证券交易);(8)须满⾜公司治理要求。
要求⼆:
(1)股东权益达3000万美元;(2)110万股公众持股;(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达1800万美元;(4)每股买价⾄少为5美元;(5)⾄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6)3个做市商;(7)两年的营运历史;(8)须满⾜公司治理要求。
要求三:
(1)市场总值为7500万美元;或者资产总额、收益总额分别达到7500万美元;(2)110万的公众持股量;(3)公众持股的市场价值⾄少达到2000万美元;(4)每股买价⾄少为5美元;(5)⾄少有400个持100股以上的股东;(6)4个做市商;(7)须满⾜公司治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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