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
  关于“小产权”房的问题
    国土资源部再次严厉地指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并要求各地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的确,小产权房得不到现有法律体系的支持是一个基本的事实。而小产权房与商品房巨大的价格落差,造就了其广阔的市场需求,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现有的住房供应体系不能全面满足民众住房需求的情况下,小产权房的出现,应该说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对管理部门来说,小产权房事实上部分承担了理应由政府承担的住房保障责任。而对于农民来说,出售或出租小产权房,可以获得比种植更高的收入。一定程度上,小产权房的出现,对政府、购房者和农民来说,其实是一个多赢的结果。公共政策的目的,是满足民众的需求;有效的公共政策,则应该是有助于政策目的的实现。就此观之,小产权房就是一个政策目标与政策手段高度一致的举措,可怎么就违法了呢?这真是一个诡异的问题。
    中国未来要解决的最大难题,是8亿农民的致富问题。守着一亩三分的薄地,农民是不可能致富的。然而当今社会发生的巨大变迁之下,农民致富手段日益趋向多元化。现在已经很少有农民只以种地为生。自主创业是一条不错的道路。如果能引导农民工去自主创业,就既可以减
少劳动力市场上的农民工供给、从而提高其工资水平;又可以拓宽农民工的生存渠道,而创业成功的农民企业家还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正是基于这一点,鼓励自主创业是目前的一项重要政策。可是,农民的创业资本从哪里来呢?从金融途径获得资金对农民来说非常的困难,那么只剩下让农民利用自己的资源来自主融资这一个办法了。农民的资源有许多,其中土地和房产仅仅是其中固定资源的一种,而更多的是人际资源,社会资源,当今农民致富主要依靠的就是这种资源。可目前土地的流转仍未真正放开,现在又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这就导致农民这点可怜的资源事实上不能发挥任何经济的作用。因此,现有的法规政策之间是相互矛盾的:既鼓励农民创业、又堵住了农民创业资金的来源。   探讨小产权房的解决途径,应该谋求维持多赢的利益格局。把小产权房强制拆除,是不符合这个原则的。把责任全部推给农民或购房者,是不客观的。小产权房的建造和买卖,皆是在阳光下进行的。当初管理部门为什么不马上禁止呢?   在现有的法律体系没有改变之前,一个可行的办法是:下不为例,既往不咎。在技术上可以探讨设计一些务实的模式,比如将原来的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变更为长期租赁合同,并允许租户转租,或许是一个方方面面都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在商品房价持续走高、经济适用房欲购无望的情况下,目前一些打着“小产权”、“乡产权”旗号
的项目在一些大城市中热销起来。小产权房最吸引购房人的是销售价格低、环境好,因此虽然距离城区远一点,但现在北京摊大饼式的发展,以及道路公交的延伸,这种小产权房还是具有不小的吸引力。但是由于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没有经过国有化收购,因此建设部最近还是提醒人们注意小产权房的风险。建设部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为此,建设部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小产权”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产权,这种房屋既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如果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了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热销主要原因如下
1、乡产权房是在商品房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热起来的,短期内如果人们的收入和购房比没有太大的变化,在城里购房仍然是天方夜谈的话,人们也只好到郊外寻自己的世外桃源。
二、人们购买小产权房的目的以自住为主,因此只要住着舒服,人们不大会考虑出售的风险,
现在北京周边的河北城镇都在北京热销房屋的情况下,距离已经不在是人们心中的最痛,何况北京郊区的交通比之京外城镇还是要方便的多,谁让自己钱不够多呢?而这些小产权房确实满足了人们的自住需要。
三、按照建设部的警告,实际上没有什么“乡产权、小产权”与“大产权”之分的,这所谓的“乡产权”实际上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但现在各方面的消息没有人实际上否认“乡产权”的存在,特别是把其归类到小产权之列就给未来的大产权化埋下了伏笔。
四、乡产权房对当前平抑房价、改善房屋市场的供求关系是有一定作用的,为中低收入者提供了又一条解决住房困难的新通道,从历史上看其作用还是积极的、有效的,政府不可能忘记这一点。
五、“乡产权”除了热销之外,还没有发生过因为违法被拆除的先例,另外虽然城市人口购买集体土地房屋属非法行为,但“乡产权”房已经热销多年,政府方面并没有出台制止小产权房销售的条例,也没有追究过乡政府、村委会的违法行为。
小产权房新政策
六、城市里大量违章建筑的存在、以及被当作私有财产作价拆迁的实际情况,让人们有一种“
共产党不会坑老百姓”的天然想法。何况“乡产权”房也都是经过有关部分审批过的有规划的正式项目,怎么可能说拆就拆呢?说白拆就白拆呢?
七、随着城乡一体化改革进程的推进,经济体制、社会体制、土地制度的改革都将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乡下农民也要变成市民了,也可以享受到普遍的社会公民权了。人们期待这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会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在一体化的前提下再划分乡产还是公产、小产还是大产就有点牵强了。客观上“小产权房”不仅让一部分城镇居民买到了廉价的住房,而且可以起到平抑城市商品房价格的作用。有统计称,目前北京在售楼盘中,小产权楼盘约占18%。实际上对于小产权住宅隐含的各种潜在风险,不用建设部提醒大部分购买者也早有了解,因此“小产权”与“大产权”之间的巨大差价的诱惑,不会因为建设部的温柔提示而失去力量,小产权房继续热销仍然势不可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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