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销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药品总经销的相关事宜在甲方所在地达成如下协议:一、 经销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及金额:
药 品 名 称 | 规格及包装 | 单位 | 结算底价(含税) | 年约定销量 | 月约定销量 |
注:本协议条款中所述“产品”或“货物”均指代本表所列由甲方生产的品种。
二、经销区域:
乙方作为甲方生产约定产品的一级经销商,有权在 区域 内推广及销售该产品,并可自主决定该区域内与产品推广及销售相关的事宜。甲方允许乙方就此产品(仅限)在其经销区域内进行招商,但乙方应有责任尽一切努力维护甲方的声誉并合法经营,如此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一切影响和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三、考核办法:
经销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每季度考核一次(以每年任务量为准)。甲方因生产原因无法按量供货而作出适当调整的,导致乙方未完成约定任务的,该部分不纳入考核范围。
具体考核指标见下表:
完成比例 | 处理办法 |
四、保证金:
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销售秩序。乙方应向交纳串货保证金 元整,销量保证金 元整。如合同到期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退回全额保证金,如乙方出现违约行为将按照合同约定比例进行扣除,剩余部分退回乙方。
五、开票:
甲方为乙方提供结算价增值税发票,若超出结算价高开部分则按17%税率代扣税金,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高于结算价开票差额部分100%的发票。乙方负责提供申请开票单位的合法资料。
六、要货计划、运输方式及费用承当:
乙方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要货计划,甲方则应根据乙方要货计划将计划货物运输到乙方指定的收货地点(承运人由乙方指定)。乙方指定地点为 ,甲方发货的运输方式为 ;甲方负责发货运输及承担一次性运输费用,,到达乙方指定站/点以后的短途杂费等二次运输费用由乙方承当。若乙方需要以约定运输方式以外的方式发货,超额运费由乙方承担。
七、货物风险:
乙方应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货物由于甲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应拒收瑕疵部分的货物或者在 日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由甲方按货物实际损失数量向乙方重新补发货物,或按照相应金额直接冲抵乙方下次要货应付甲方货款,破损货物则由甲方予以回收。否则,视为乙方已经认可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合格。
八、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药事法规要求的合法证照和批文、质检报告等相关文件。双方共同处理药品在流通和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质量纠纷,经合法药品检验部门鉴定并确认由于生产质量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由于乙方贮存条件或转发时引起的质量问题,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关于供货价格的约定:
依据本协议供销的产品,其原料价格波动较大,当相关成本涨跌时,按涨跌比例调整供货价;
若遇国家宏观价格政策调整,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按双方确认的最新价格签订补充协议后执行。
十、推广过程管理要求及具体推广方式: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通过下列方式完成甲方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
1.1、寻据有良好信誉的药品经营单位、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并向其销售、宣传甲方产品。
1.2、负责甲方产品在委托区域内的市场准入工作,包括物价备案、产品检验、招标投标等。
2、面对愈加激烈的医药市场竞争环境,为了保证甲方产品在乙方推广区域内的市场覆盖及销量增长,在甲、乙双方真诚互信的基础上,乙方承诺在推广甲方产品过程中达到以下管理要求:
2.1、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区域推广人,应指定专职的销售经理及产品经理负责推广产品的销售推广及学术推广,甲方将对乙方的销售经理及产品经理进行培训,并建立日常的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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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流通型品种:乙方须每月(具体时间几日)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真实销售流向、商业流向及商业库存,未提供销售及商业流向的区域甲方可视为空白未开发区域,有权另行招商。
2.3、临床型品种:乙方须每个季度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医院流向,医院开发计划及医院上量计划,未提供销售及医院流向的区域甲方可视为空白未开发区域,有权另行招商。
2.4、乙方应与甲方协商确定推广产品区域内二级分销的供货价格,以使甲方的销售人员协助进行产品分销的工作。
3、乙方对甲方以上推广过程管理要求认同并积极配合。
4、乙方在代理推广甲方 产品后,不得再推广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产品推广代理资格,扣除乙方全部市场保证金。
十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按协议规定的销量保证货源。
2、江防将视区域市场发展向乙方提供产品资料,提供经营所需的有关证明资料,以及营销
指导方案、管理体系资料等。
3、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听取各区域市场工作汇报、总结经验、调整营销方案,并酌情派人到乙方市场指导、协助工作。
4、对于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甲方有检查、监督权。
十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双方协定的代理销售协议。
3、必须及时向甲方通报本区域内各种突发事件,并协助甲方及时处理。
4、乙方应积极主动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按期报告市场销售情况,同时主动接受甲方的市场检查,并对甲方派出的人员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5、乙方应严格按本协议指定的区域进行销售,只能从甲方进货,不得接受来自其他途径的产品,不得对其他区域直接或间接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6、乙方须遵守甲方指定的价格体系,保证市场零售价 按国家规定 及分销价格确定,不得随意调价销售。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所辖区域及其他地区市场物价混乱,其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7、在经营过程中应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不欺骗客户,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提出的问题,不得破坏产品与企业形象,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证件、资料及相关手续从事其他非甲方产品的经营以及从事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活动。否则,一切经济与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产品的经营与企业形象所造成的损失。
8、保密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甲方商业信息。如因此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属于甲方产品的一个独立推广单位,在代理过程中一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
十三、其他约定:
1、甲、乙任何一方违约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终止协议决定
书》、在协议终止时或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终止协议决定书》之日起,双方须在30天内结清所有款项,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应付款总额每天交纳1%的滞纳金。
2、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的经营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并退还甲方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证照(包括复印件)等。否则,甲方将按有关法律条款予以追究。若因乙方未退还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证照造成经济责任与法律后果,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对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3、乙方不得因产品非质量或非包装破损原因退货。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的退货,乙方仍应按照本协议条款的约定承担全部货款。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运输事故、运输路线中断等)使货物无法如期运至乙方指定地,不视为甲方逾期交货,但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作出相应补救措施。
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若因乙方违法违规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保证金和货款中扣除),甲方保留对乙方的诉讼权利。
十四、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对该产品的代理权为 年,代理结束后乙方全面完成各项销售指标,乙方享有签订新代理协议的优先权。协议细节由双方另行商定。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保证金须在签约后5日内全额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否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4、本协议有关附则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签约双方: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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