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预约短信通知内容
您好!我处已受理您的婚姻登记预约,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准备好下列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整本),首页及本人页均加盖户口专用章,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和集体户口首页(或首页复印件加盖管理单位公章),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与身份证一致,不一致或户口簿上未登记身份证号码的,请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的内容如有涂改或变更,须加盖户口管理部门的校验章;
2、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3、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与本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需提供能够证明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死亡证明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先到公安机关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
4、离婚人士提供的离婚证件包括:离婚证、法院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证明书。如果是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还须同时提供判决生效证明书;如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的,须同时提供终审和初审法院的判决书;
5、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且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请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6、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所在支队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广东消防救援队伍转改人员婚姻登记证明》;
《干部证》或《消防员证》
7、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消防救援人员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身份证号码查询婚姻8、三张2寸(宽5.3cm×高3.5cm)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应为同一底版,符合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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