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一、深圳积分入户的办理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四)已在深圳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
  (五)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六)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深圳市2012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积分细则)即可通过单位向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深圳积分入户申请。
  二、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一)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的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 “在职人才引进”,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个人积分入户测评。
  (二)确认身份及办理深圳积分入户的方式
  在网上成功提交前,申请人及人力资源代理机构项判断本人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三)深圳积分入户网上申报
  1、深圳积分入户信息填报和提交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人校核个人测评信息,选择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
  信息填报后,需与受托的`代理机构联系,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
  2、深圳积分入户代理机构填报信息并提交
  深圳积分入户代理机构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
  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息业务申报”——“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申请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
  系统依据所填信息测评打分,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选择“测评并提交”。
  (四)等待深圳积分入户信息预审公示
  1、对于系统申报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信息成功提交后,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2、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系统显示为“已锁定待预审.
  (五)提交书面申报深圳积分入户材料
  1、办理调干及调工:具有人事保管权的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人事档案)。
  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受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
  2、办理招工:申报材料直接由受托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公示通过后9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六)等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写不准确的,当场告知需要更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更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更正信息后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更正信息后其申报年龄超出《办法》规定最高年龄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的,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等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深圳积分入户申报信息修改
  修改信息: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
  打印《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待“办理状态”为“审批通过”时,呈报单位退回原《招、调用员工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并重新领取。
  (终止)撤消信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在“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人员,点击“(终止)撤消信息”——填写原因。
  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并退回原《招、调用员工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
  审批通过后,该申报业务作废。
  (九)查询深圳积分入户办理的进度
  深圳积分入户代理机构查询:信息提交后, 深圳积分入户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在职人才引进”——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
个人积分入户查询  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深圳积分入户申请人查询: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便民服务”——“人才引进办理状态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十)深圳积分入户的办理结果
  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
”www.wenshubang/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招、调通知”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领取《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人员)。
  (十一)深圳积分入户后的后续事项
  1、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到我市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及工作单位办理工作及档案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到我市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4、拟引进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
  取得《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后,需在其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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