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对第三方的效力
签订离婚协议,已成为近年来夫妻双方至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最常见的方式,那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对第三方的效力是怎样的,对第三人有约束力吗?一般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有哪些内容?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我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对第三方的效力
夫妻财产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有哪些内容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一般包含三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就是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的当事人的基本
婚姻法 财产分割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对第三方的效力
夫妻财产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家庭财产分割协议有哪些内容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一般包含三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就是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的当事人的基本
信息;第二部分就是家庭财产分割的内容,如财产的归属等均要写明;第三部分就是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的救济措施。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
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财产分割协议能随便反悔吗
1、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财产分割协议能随便反悔吗
1、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
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2、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将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对第三方的效力”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我们明确可以知道夫妻财产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2、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将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对第三方的效力”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我们明确可以知道夫妻财产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2]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