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集体户⼝申请材料有什么?
北京海淀区集体户⼝申请材料:准予迁⼊证明、户⼝迁移证、⾮北京⽣源毕业⽣报户⼝介绍信、接收函、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落户证明、⾝份证复印件、⼀⼨免冠⽩底彩⾊照⽚1张、集体户⼝申请表以及接收证明。
⼀、区申请材料有什么?
1.《准予迁⼊证明》或《⼊户通知单》(北京市公安局或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出具);
2.《》或《常住⼈⼝登记卡》;
3.《⾮北京⽣源毕业⽣报户⼝介绍信》(加盖市⼈⼒局⾼等学校毕业⽣就业专⽤章);
4.《接收函》(加盖市⼈⼒社保局⾼等学校毕业⽣就业专⽤章);
5.本⼈学校与⽤⼈单位签订的书或企事业单位与毕业⽣签订的《》或《》复印件;
6.《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学⽣上学期间户⼝未迁⾄学校的《未落户证明》(学校招⽣部门或保卫部门出具);
8.复印件(正反⾯复印在同⼀张A4纸上,正常⽐例轮廓清晰);
9.⼀⼨免冠⽩底彩⾊照⽚1张;
10.《集体户⼝申请表》(本⼈签字并加盖委托存档单位公章);
11.《接收证明》。
⼆、集体户⼝申请注意事项
1.请勿私⾃拆分北京市公安局或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装订的材料,装订材料需要加盖骑缝章;
2.全部复印件均需要清晰的复印在A4纸上(⿊⽩复印,不能彩印),要求正常⽐例,字迹印章清晰。如⽆特殊说明,仅需提交⼀份。
北京 户口3.此业务针对⽴户⾼新技术企业经北京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应届⾮北京⽣源毕业⽣;
4.⽗母户⼝在北京(包括远郊区县)的应届毕业⽣户⼝不在⼈才中⼼受理范围,须迁⾄⽗母户⼝所在地;
5.已有住房并取得房产或与京籍有落户条件⼈员的存户⼈员应及时将户⼝迁出。
综上所述,海淀区集体户⼝申请时要提交相关材料,材料需要加盖公章,⼀般需要准予迁⼊证明、户⼝迁移证、⾮北京⽣源毕业⽣报户⼝介绍信、接收函、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落户证明、集体户⼝申请表以及接收证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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