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有法赌博案(盐公(通)行罚决字[2021]01004号)
徐有法赌博案(盐公(通)行罚决字[2021]01004号)
【主题分类】公安互联网 
【发文案号】盐公(通)行罚决字[2021]01004号 
【处罚日期】2021.08.17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浙江省海盐县公安局通元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海盐县 
【处罚对象】陈秀英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20:59:42 
许魏洲 放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4月份前后,陈秀英在海盐县望海街道南阳村自己家中,使用手机登录“共赢”网络赌博平台进行赌博,于2021年8月1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陈秀英四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国库)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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