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张智成到河南省演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4.13
∙【文 号】文市函[2011]462号
∙【施行日期】2011.04.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张智成到河南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462号)
河南省文化厅:
你厅豫文市[2011]2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河南世创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张智成,于2011年4月28日到河南省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许魏洲 放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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