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津市普通⾼等学校招⽣录取⼯作已全⾯展开。为更好地帮助考⽣及家长了解普通⾼校招⽣录取政策、录取程序等,市⾼招办负责同志就普通⾼校招⽣录取⼯作的相关话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普通⾼校招⽣的录取要求和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教育部规定,普通⾼等学校和市⾼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录取⼯作。录取原则是:以考⽣⾼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衡量,择优录取。
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体健康状况检查、⾼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是否录取以及录取什么专业由⾼校⾃⾏确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市⾼招办负责监督⾼校执⾏国家招⽣政策、招⽣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政策、规定的⾏为。
因此,在录取过程中:⾼等学校⼀般应在本校招⽣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档案的⽐例,市⾼招办按⾼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电⼦档案。⾼等学校按照其《招⽣章程》中所公布的录取规则进⾏录取和考⽣的专业安排。
市⾼招办负责监督⾼校录取的结果是否符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对不符合政策的
录取情况提请招⽣院校进⾏复议。
问:今年本市录取⼯作安排及本科三批、⾼职⾼专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录取⼯作从7⽉初按录取批次顺序陆续开始,预计8⽉10⽇结束。与考⽣相关的时间安排是:
7⽉14⽇:符合规定分数范围的考⽣填报本科⼀批院校征询志愿。
7⽉21⽇:考⽣填报本科⼆批院校(含A、B阶段院校)征询志愿。
7⽉23⽇⾄24⽇:考⽣填报本科三批录取院校志愿。
7⽉29⽇⾄31⽇:考⽣填报⾼职⾼专院校志愿和本科三批院校(含A、B阶段院校)征询志愿。
8⽉8⽇:考⽣填报⾼职⾼专批次院校(含A、B阶段院校)征询志愿。
问:上录取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上录取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技术为基础,院校通过互联进⾏远程录取⼯作。由市⾼招办负责建⽴和运⾏“远程录取管理服务端”,各招⽣院校利⽤远程录取客户端进⾏考⽣电⼦数据的流转并完成整个录取过程。市⾼招办根据⾼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考⽣电⼦档案(包括考⽣基本情况、体检结果、⾼考成绩、所填志愿等信息)通过互联由远程服务端分发给各招⽣院校,⾼校将数据下
载并将录取情况传回省级招办服务端,市⾼招办对⾼校录取情况进⾏确认,对存在异议问题的考⽣信息则再传回招⽣学校,请⾼校进⾏复议。上录取有利于招⽣管理的现代化,有利于维护普通⾼校招⽣公平公正的选才原则,有利于提⾼招⽣⼯作的透明度和⼯作效率。
问: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划定的?
答: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指市招⽣委员会依据报考考⽣的⾼考成绩和每⼀批次院校的招⽣计划数,分⽂史、理⼯两类,按照有利于组织录取,有利于⾼校选才的原则,分别确定每⼀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2008年,根据天津市有关规定,我市将划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职⾼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类⽂化考试分数线按照有关规定划定。
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既要考虑做为普通⾼校招⽣选才主体⾼校应有⼀定的选择余地,⼜要考虑线上考⽣的志愿分布与⾼校专业招⽣计划数之间较为合理的差异,使得控制线上的考⽣适当的略多于招⽣计划数。如果没有⼀定数量的选择余地,不利于⾼校德智体美综合择优。因此,本科⼀批、本科⼆批控制分数线不是按上线⽣源和招⽣计划的1:1划定的,它只是同批次所有招⽣院校在调档和录取时应共同遵守的分数要求,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录取线,有些考⽣的⾼考分数虽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但不⼀定会被录取,需参加下⼀批次的录取,考⽣应有较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理承受⼒。
按照本市规定,本科⼆批外地院校,如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志愿⽣源不⾜,经⾼校同意,可在同批
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电⼦档案。⼀些录取控制分数线下考⽣可能被招⽣院校录取,⽽⼀些线上考⽣可能因为填报的志愿不均衡、相关成绩低等情况落选。
此外,艺术类院校(专业)、体育类院校除了要划定⽂化分数线外,还要划定专业分数线。
艺术类院校(专业)的专业合格线由⾼校确定。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在取得院校专业合格证的同时,还必须取得本市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的合格证。
问:什么是院校调档分数线?
院校调档分数线是指招⽣院校按照⽂史类或理⼯类招⽣计划数的⼀定⽐例(原则在1:1.2以内),在对第⼀志愿调档过程中⾃
然形成的院校调档的最低分数。每⼀所院校都有⾃⼰的调档分数线,在录取过程中市⾼招办按照院校的调档要求(⽐例),将填报了该校志愿的考⽣档案,投放招⽣院校即形成了招⽣院校的调档分数线。在报考院校⽣源多于其招⽣计划的情况下,调档线⾼于控制分数线,第⼀志愿⽣源不⾜的院校,⼀般情况下其调档线等于控制分数线。考⽣的档案能不能投给所填报的院校,关键取决于考⽣的分数是否到达了该校的调档线。
例如本科⼀批的某⾼校理⼯类计划10⼈,填报该校且成绩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有30⼈,
如该院校要求的调档⽐例为120%,市⾼招办将按招⽣计划数的1.2倍(10×1.2)投档12份,计算机将这30⼈按分数从⾼分到低分排序,排序在第12位考⽣的分数为该校本批次理⼯类的调档线。经学校审阅,择优录取其中10⼈(第10名考⽣的成绩为院校的录取分数线),将不予录取的2⼈档案退回市⾼招办。
因此,即使⼀个考⽣的分数达到了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否能够被院校录取,关键还是看他是否能够到达所报院校的调档线。
需要提醒考⽣注意:达到院校调档线也有可能落选,因为⾼校在已调档考⽣中要德智体美全⾯综合考核,择优录取,考⽣因填报专业、⾝体状况和相关科⽬成绩等情况也可能落榜。
问:录取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答:⼀个考⽣被录取基本程序包括以下⼏个环节:
调档——招⽣院校依据考⽣对该校的报考情况,确定院校的具体调档⽐例。院校调档
⽐例⼀般不超过招⽣计划的120%。
投档——市⾼招办按照⾼校的调档要求和考⽣填报的志愿将符合院校调档条件的考⽣电⼦档案在上投递给⾼校。
阅档——招⽣院校在规定时间内从上下载考⽣的电⼦档案数据并进⾏审阅。
预录取——招⽣院校按照学校《招⽣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的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考⽣的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结果通过络上传给市⾼招办。
录取检查——市⾼招办对⾼校预退档考⽣的情况进⾏录取检查,如⽆异议,则结束录取。
打印录取名单——市⾼招办依据招⽣院校的录取结果打印录取新⽣名册(独⽴学院及民办院校附加《录取考⽣信息确认表》),加盖市⾼招办录取专⽤章后寄送招⽣院校。
填发通知书——招⽣院校按照录取新⽣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通知书》(独⽴学院及民办院校另附《录取考⽣信息确认表》)通过邮局寄送考⽣。
问:录取期间,考⽣电⼦档案运⾏的状态有哪⼏种?
答:录取期间,考⽣电⼦档案运⾏的6种状态:
(1)⾃由可投:表⽰该考⽣的档案没有被招⽣院校调出去或调出去后⼜被招⽣院校退档,如是被院校退档,考⽣可以看到最后⼀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表⽰市⾼招办已将考⽣电⼦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院校在阅:表⽰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的电⼦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考⽣已经被录取,省市招办投给院校的档案数⼀般多于招⽣计划数,院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档案;
(4)预退档:表⽰该考⽣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市⾼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个预退档的考⽣,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5)预录取:表⽰院校准备录取该考⽣,已通过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市⾼招办,等待市⾼招办上录取备案;
(6)录取:表⽰院校录取结果已经市⾼招办确认,市⾼招办和招⽣院校将据此办理相关录取⼿续;
问:为什么要规定考⽣录取后“不退档、不换录”?
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凡按考⽣志愿录取(包括征询志愿)的考⽣⼀律不退档、不换录。
不退档,是指不能从已经录取的学校退出档案;不换录,是指不能从已经录取的学校换录到其他学校。
市⾼招办严格按考⽣填报的志愿进⾏投档,⾼校依据考⽣志愿择优录取。所以,⽆论是第⼀志愿、第⼆志愿还是征询志愿,考⽣都应慎重选择填报,不要随意填报⾃⼰不熟悉或不愿意就读的⾼校,也不要轻易放弃填报志愿的机会,更不要委托他⼈填报志愿。
问:录取过程中⾼校退档的理由主要有哪些?
答:在录取过程中,市⾼招办⼀般按照招⽣院校的调档⽐例(少数学校提出1:1或1:1.05等⽐例)向院校提供档案,招⽣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满额后,将剩余的考⽣档案退回。⾼校退档的主要理由有:⽂化总分偏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专业额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等等。
问:为什么有的考⽣会“上线落选”?
答:考⽣“上线落选”主要有两种情况:⼀是指某考⽣的⾼考分数虽然达到了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没有达到所报学校的调档线,档案没有被投出去。⼆是指某考⽣的⾼考分数达到了所报学校的调档线,档案已经投到这所院校,院校审阅档案后因某种原因认为不宜录取,予以退档。每⼀批次录取完毕后,总有⼀些成绩超出批次线的考⽣不能被录取。
“上线落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种:(1)调档⽐例因素落选。招⽣院校为了有⼀定的选择余地,录取过程中,调档⼈数略多于招⽣计划数。因此,部分已投档考⽣会因招⽣计划限制被⾼校退档⽽落选。
(2)志愿扎堆落选。填报某⼀⾼校的考⽣扎堆造成该校调档线⽐预估的⾼,考⽣成绩虽然过了录取批次控制线,却达不到院校调档线,没有机会参与调档⽽落选。
(3)填报志愿过少落选。考⽣填报的志愿太少(如只填报⼀个院校志愿),⼀旦所填报院校落选,也没有机会参与同批次其他院校的选择录取。
(4)专业志愿填报失误。⼀些考⽣全部填报热门、紧俏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校⽆法满⾜其填报的专业志愿,被退档⽽落选。
(5)考⽣的⾝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校不予录取。
(6)相关科⽬成绩过低。考⽣⾼考成绩达到了院校调档线,但某⼀门单科成绩较低,没有达到学校对考⽣所填报专业相关科⽬的成绩要求,学校不予录取
问:⾼校录取时如何给考⽣安排专业?
答:⾼校在安排考⽣的专业时,⼀般有专业级差、志愿清和分数优先三种⽅式。
各学校的具体录取规则和专业安排办法在学校的招⽣章程中做了规定。
问:哪些情况下可以降分投档?
答:降分投档是指在某⼀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下降分进⾏投档,其降分的对象和降分的幅度都有严格的规定。本市在录取过程中降分投档的情况有以下⼏种:
1. 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油类⾼校,⼀律录取有志愿的考⽣。根据教育部规定,如上述⾼校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志愿⽣源不⾜,经⾼校同意,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考⽣电⼦档案,由⾼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如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有志愿考⽣电⼦档案仍不⾜,经⾼校同意,省市招办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提供第⼀志愿考⽣电⼦档案,由⾼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根据本市有关规定,本科⼆批A阶段、本科⼆批B阶段的外地⾼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志愿⽣源不⾜,经⾼校同意,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10分提供考⽣电⼦档案,由⾼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本科⼀批B类、本科三批A阶段、本科三批B阶段、⾼职(专科)批次A阶段、⾼职(专科)批次B阶段的外地⾼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志愿⽣源不⾜,经⾼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电⼦档案,由⾼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降分录取的程序:招⽣院校提出降分申请——市⾼招办按招⽣院校余缺计划数和允许降分幅度提供考⽣电⼦档案——招⽣院校审阅考⽣档案并确定拟录取和退档名单——市⾼招办进⾏确认或提请招⽣院校对拟录取结果进⾏复议——打印录取名单——录取结束
问:考⽣如何填报征询志愿?
本市在每⼀批次的第⼆志愿录取结束之后,将录取未满额的院校和余缺计划数向社会进⾏公布,供尚未被录取并达到分数要求的考⽣进⾏选报,征询志愿填报须注意以下五点:
1.达到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才能填报;
2.考⽣要注意及时了解市⾼招办公布尚未完成招⽣计划院校的余缺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报,逾期则不能再填报;
已投档是被录取了吗3.参加征询志愿填报的考⽣按规定选报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志愿。
4.考⽣选报征询志愿时要考虑避免再次出现“扎堆”落选的问题。
5.考⽣要谨慎选择,如考虑所报院校剩余的专业⾃⼰能否接受,⼀旦被录取是不能退录或换录的。
问:如何对普通⾼校招⽣录取⼯作进⾏监督?
答:为使⾼校招⽣录取⼯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市在录取过程中主要采取以下
监督措施:
1.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教卫⼯委纪检监察⼈员组
成的纪检监察组,对录取各环节实⾏全过程监督,⼀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2.程序监督。在录取程序上,要求下⼀环节对上⼀环节的结果进⾏检查监督,从院校调档—市⾼招办投档—⾼校阅档—录取检查—审核复审—领导审批,⼀环监督⼀环。
3.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邀请新闻媒体进⼊录取现场,进⾏报道和舆论监督。
4.接受⼈⼤、政协的监督。请市⼈⼤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录取⼯作,认真听取⼈⼤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录取⼯作更加科学、规范。
5.接受众和社会监督。设⽴咨询信访接待处,受理众建议和举报。
6.结果及时公开。市⾼招办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情况;考⽣可以通过招考资讯、中学、区县招办等渠道及时查询本⼈的录取信息;各招⽣院校及时在学校的站上公布录取新⽣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问:为什要实⾏⾼校学籍电⼦注册?
答:近年来,有个别⾼校⽆视国家规定,擅⾃扩⼤招⽣计划,不经省市招办⾃⾏录取新⽣,这是严重的违规⾏为,破坏了国家招⽣制度,违背了⾼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原则,扰乱了⾼等教育办学秩序,对此,必须坚决予以制⽌。因此,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开始实⾏学⽣学籍电⼦注册。
学籍电⼦注册,即当年省市招办录取结束后,将各⾼校在本省市录取的新⽣数据报教育部。教育部在上公布各⾼校经省级招办录取的新⽣名单,各⾼校在新⽣⼊校后上核对本校录取名单,上有的学⽣即予注册,取得学籍。上没有的学⽣要么是省级招办上报录取数据有误,要么是计划外录取。居于前者,学校要及时与学⽣来源省级招办复核更正;居于后者,即学校违规招⽣,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待学⽣学习结束发不了毕业证书,学校要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责任。因为,国家实⾏了学历证书电⼦注册制度,学⽣毕业时所取得毕(结)业证书要报教育部电⼦注册并上供社会查询。⽽每⼀份毕(结)业证书电⼦注册的依据是学⽣学籍电⼦注册的数据档案。
问:考⽣被录取后如何进⾏电⼦注册?
根据教育部规定,新⽣学籍电⼦注册制度从2007级新⽣开始实施,新⽣学籍电⼦注册结果是学⽣毕业时学历证书电⼦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教育部建⽴了⾼等学校新⽣学籍电⼦注册数据信息档案库,对学⽣学籍信息、学历证书电⼦注册进⾏统筹管理。新⽣电⼦注册的基本程序为:
1.由各省市招办按照国家有关招⽣规定和核准并公布的⾼等学校年度招⽣计划对⾼等学校拟录取的考⽣予以核准备案并办理录取⼿续,每年在规定时间前将各⾼等学校在本地的招⽣录取数据信息报教育部。教育部对所报录取数据信息汇总审核后通过中国⾼等教育学⽣信息分发⾄省级教育⾏政部门,提供给⾼等学校。
2.新⽣报到后,⾼等学校按国家招⽣规定和《普通⾼等学校学⽣管理规定》对其进⾏⼊学资格复查。复查包括在上核对以下录取信息内容:(⼀)考⽣号、姓名、性别、民族、出⽣⽇期、⾝份证号、⼊学年⽉;(⼆)录取院校、专业、层次(本科、专科、预科),录取类型(统考、单招、保送等)。⾼等学校新⽣学籍电⼦注册⼯作应当在学⽣⼊学第⼀学期开学后3个⽉内完成,并将学籍电⼦注册数据和统计数据以纸介质和电⼦版⽅式报所在地省市教育⾏政部门。
3.省市教育⾏政部门审核注册结果并反馈⾼等学校;将属地⾼等学校学籍电⼦注册数据、注册⼈数及未报到⼈数统计数据报教育部。
问:考⽣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查询录取信息?
答:市⾼招办⼤⼒实施⾼招阳光⼯程,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录取结果及时公布,考⽣录取信息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便考⽣及时获取。
1、上查询。考⽣可以登录招考资讯(址:www.zhaokao)查询;
2、所报考院校站;
3、本市所属县(区)招⽣考试办公室查询;
4、168声讯台查询。
问:考⽣应谨防哪些招⽣陷阱和?
答:最近⼏年,每年⾼考录取结束后不久,媒体都会披露⼀些不法分⼦利⽤考⽣及家长急于获知录取结果的迫切⼼情,特别是利⽤批次分数线下和学校提档线下的学⽣急于求学的⼼理设局⾏骗。
不少是有⼈专门组织所谓的招⽣中介机构,收取家长费⽤后谎称到⾼校争取特批指标,最后给⼀张伪造的录取通知书.等家长发现已不到收费⼈。
通过对这些案件进⾏分析,揭露他们的⾏骗伎俩,提醒考⽣及考⽣家长谨防上当受骗,是招⽣主管部门和⾼校招⽣部门的重要责任,也是所有招⽣⼯作⼈员的义务。
1、⾼校招⽣警惕“中介机构及代理⼈”
⾼校招⽣录取⼯作由各省市招⽣主管部门及各⾼等学校招⽣办公室组织实施,除此之外没有国家承认的所谓任何其它⾼校招⽣代理机构或代理⼈。如果考⽣家长碰到有所谓以⾼校招⽣中介或代理⼈的名义上门来,要搞清具体情况,到学校站上核对或直接打电话到学校招⽣办公室进⾏核实。
2、⼩⼼“计划外招⽣”的陷阱
⼀些不法分⼦谎称可以到⾼校的计划外招⽣计划.⽽且这些⾼校都是国家正规⾼校甚⾄是重点⼤学、
军事院校.只要家长缴费后就能到校就读.甚⾄可穿制式服装。学⽣到校上学后,有的甚⾄临近毕业,才发现⾃⼰并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等教育招⽣计划录取的学⽣。
3、接收录取通知书不收取任何费⽤
实⾏上录取后,⽬前各省市招⽣主管部门已不在学校发给考⽣的录取通知书上加
盖公章.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招⽣办公室从学校所在地直接挂号发给录取的全国各地考⽣,需缴纳的所有费⽤都在学⽣⼊学报到时直接缴给学校,或是通过银⾏汇⾄学校指定的帐户,接到录取通知书时⽆须向任何⼈或单位缴纳任何费⽤。
在媒体披露的所有⾼考招⽣录取案件中,最为恶劣最为简单也最容易识破的⾏径就是向考⽣及家⼈直接兜售学校录取通知书,但遗憾的是,每年都有不少家长因此上当受骗,有的个案⼀次就骗取数⼗名家长数百万元,事后骗⼦抓到,但损失已⽆法挽回,家长后悔不已。
对于所谓“招⽣中介机构”或“招⽣代理⼈”带给的录取通知书时,⾸先要上该⼤学的站查询,核对真伪,如上⼀时查不到,应到当地招⽣主管部门当⾯咨询或电话查询,以防上当受骗。
此外,从2007年起,独⽴学院和民办普通⾼校在向考⽣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须附市⾼招办加盖录取专⽤章的录取信息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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