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
公告50人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50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
2、2022至2022年度全球200高校(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双一流名单2022初公示(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济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
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在职人员、已签订就业协
议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于报名截止日(8月23日)前出具
并提供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否那么取消报考资格。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
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凡与报名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
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9日9:00-8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19日11:00-8月24日16:00
报名网站:中国泗水党政门户网站()
报考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本次引才不收取考务费。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8月19日9:00-8月24日16:00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单位公布咨询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效劳。
3、打印表格
(二)资格审查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管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方案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方案,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
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
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
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22〕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
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
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
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
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引才单
位工作需要,可从同一岗位到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由事
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泗水党政
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
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在泗水县效劳年限不低于5年。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到达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引才总量和编制限额内,引才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可以留用;未留用的,可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那么,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调剂安置。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效劳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优先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三)补助政策
对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人才补贴。
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不含出租车、公交车、加油费用),每人报销不超过1000元。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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