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未缴足15年怎办
养⽼保险到退休年龄未缴⾜15年怎办东莞市社保局:养⽼保险只需3年8个⽉领取到缴纳总额
最近有⼀篇⽂章在⽹络和朋友圈⾥热传,题⽬叫《帮你算笔账,退休后再活27年才不⽩交社保》,不少⼈有此疑问。9⽉23⽇,东莞市社保局召开说明会,澄清⽹传说法,社保局也举了⼀例说明东莞的情况,假如⼀劳动者按社平⼯资为基数缴纳社保17年,只需3年8个⽉领取到的⾦额就相当于返还个⼈和单位的缴纳总额,以10年计算,投资年收益率达19.21%。
社保部门还介绍,⽬前养⽼⾦全国转移渠道通畅,不存在东莞参保、离莞后等于⽩交的情况,呼吁劳动者为了当前⽣活和将来的保障,⾃觉参保、⾃觉维权。
买养⽼保险亏了?
这篇叫《帮你算笔账,退休后再活27年才不⽩交社保》⼀⽂⾥算账称,以单位缴纳部分占⼯资的20%、个⼈缴纳部分占⼯资的8%来计算,假如北京⽩领⼩王的⽉薪是10000元,连续交满30年养⽼⾦。那么他交的总额是:10000×28%×30×12=100万,个⼈缴纳部分是29万。
按照平均寿命74岁,退休后领取养⽼⾦为14年168个⽉。⽂章由此算出,退休后领取养⽼⾦的第⼀部分是个⼈账户养⽼⾦,为290000元/168⽉=1700元;第⼆部分是统筹账户养⽼⾦,为上⼀年社平⼯资4672元×30%(交30年就乘30%)=1400元,总共领取1700+1400=3100元/⽉。
按照这⼀计算,⼩王需要27年才能拿回缴纳的100万本⾦,也就是要活到87岁。
国际A类影片
不少读者看到⽂章后咨询,真的是这样吗?
在东莞市社保局的说明会上,社保部门澄清了这⼀说法。⾸先按照规定,个⼈账户参保⼈⾃⼰缴纳的⾦额,未退休前⾝故或退休后⾝故,家属都可⼀次性领回个⼈缴纳的养⽼保险费。此外,企业或村(社区)离退休⼈员死亡后实⾏⽕葬,家属可领取丧葬费和抚恤⾦,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还可领取⼀次性救济费。按照⽬前标准,社保基⾦发放的丧葬费、抚恤⾦为15036元。因此,从个⼈账户来说,并不存在“如果仅仅活过了平均寿命,可以肯定你交社保亏⼤
啦”的情况。
那么,如果算上单位缴纳的统筹账户⾦额,情况⼜如何?社保局也举了⼀实例说明东莞的情况,假如⼀劳动者按社平⼯资为基数缴纳社保17年,只需3年8个⽉领取到的⾦额就相当于返还个⼈和单位的缴纳总额,以10年计算,投资年收益率达19.21%。
黄焖鸡米饭的做法按照例⼦,袁先⽣退休年份为2014年7⽉,他从1997年7⽉1⽇参保⾄2014年6⽉1⽇,退休前缴费累计203个⽉,每⽉均按当年的社会平均⼯资缴费,个⼈缴费总额为14341.08元,单位缴费总额为20253元,两部分共计34594.08元。
王诗蒙
袁先⽣领取社保的情况为,从2014年7⽉1⽇开始每⽉可领取养⽼⾦802.17元。在不考虑养⽼⾦随通胀上调等因素,假设养⽼⾦维持⽬前⽔平,袁先⽣领取18个⽉(约1年6个⽉)后,领取的⾦额累计为14439.06元,相当于返还个⼈缴纳的⾦额。领取44个⽉(约3年8个⽉)后,领取的⾦额累计35295.48元,相当于返还个⼈和单位缴纳的总额。
袁先⽣的例⼦还显⽰,缴纳34594.08元,在维持⽬前⽔平的情况下,10年后可累计领取101073.42元,投资年收益率达19.21%。若按实际情况养⽼⾦每年增长,投资年收益率将更⾼。
怎么查看自己电脑的ip地址
达到退休年龄未缴⾜15年怎办?
记者了解到,还有不少职⼯认为如果在东莞缴纳年限未满15年就离开东莞,到异地⼯作或回家乡,就意味着在东莞缴的钱就⽩交了。社保局负责⼈表⽰,职⼯在离莞时可办理养⽼保险转移⼿续,根据国家的规定,可以将养⽼保险个⼈账户⾦额和单位缴交的(缴费基数的12%)⾦额转移到新⼯作地或家乡。其中,转移的个⼈账户部分与转⼊地的个⼈账户合并计算,单位缴费部分则记⼊转⼊地的基本养⽼保险统筹基⾦。
⼤家还很关⼼,如何确定养⽼保险退休领取地。上述负责⼈解释,⼴东省范围内,应由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领、审核⼿续并发放基本养⽼保险待遇。跨省流动就业参保的,若参保⼈基本养⽼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续;若其基本养⽼保险关系
不在户籍所在地的,则以最后参保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所属地办理待遇领取⼿续,如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保险关系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续,享受基本养⽼保险待遇。
还有⼀种情况,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缴费年限未满按⽉领取基本养⽼保险⾦条件(即缴费累计不满⼗五年),不少员⼯之前没有参保,现在到了50岁左右,那是不是就意味着参保没有意义呢?
黄瓜腌制方法和配方社保局负责⼈表⽰,情况并⾮如此。从他们掌握的情况来看,只要具备劳动条件,很多⽤⼈单位还是愿意雇佣超过退休年龄的熟练⼯。即使缴费年限未满15年,在退休时仍可⼀次性领取养⽼保险个⼈账户储存额或将养⽼保险转移
回户籍所在地或待遇领取地申请延缴。
按照规定,⼴东省⾮本市户籍参保⼈,在本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经本⼈及⽤⼈单位申请,可由⽤⼈单位为其继续缴费(不能以灵活就业⼈员名义继续缴费),直⾄达到按⽉领取基本养⽼⾦条件时⽌。
⾮⼴东省户籍参保⼈在东莞市已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原参保单位在其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继续聘⽤并且愿意继续为其缴费的(不能个⼈以灵活就业⼈员名义缴费),可由本⼈和⽤⼈单位共同向所属的社
李白行路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继续延缴社会养⽼保险的书⾯申请,通过按⽉延缴⾄达到按⽉领取基本养⽼⾦条件时⽌。
如果没有⼯作单位继续聘⽤的,员⼯⼀样可将养⽼保险关系转回户籍地或待遇领取地申请延缴,直⾄符合领取养⽼保险待遇的条件为⽌。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