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信贷-工商银行
“绿信贷”未来金融业发展模式
—中国金融家杂志专访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
2007年第8期《中国金融家》
记者:今年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要求金融业全面加强“绿信贷”建设,您是如何理解“绿信贷”的这一重要政策的?
姜建清:加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保持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政策,是科学发展观的直接体现。工商银行作为一家大型银行,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务院、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环境和资源保护,节能降耗减排的工作部署,积极维护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这是银行必须履行的社会职责。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在社会财富不断创造和积累的同时,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生态失衡等问题日趋严重,倡导绿环保,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友好相处、和谐发展正逐渐成为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重要前提。由于环境问题已经影响到经济的运行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作为经济系统核心组成的银行业的发展也就势必会受到环境问题的影响,以“绿信贷”为主题的银行业改革与创新也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关于“绿信贷”,我认为:就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重视环境资源对于人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和制
衡作用,在银行信贷活动中把符合国家环境管理、污染治理、和对于生态的保护做为信贷决策的重要标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资源、生态环境损耗,增加对于环保产业和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的信贷支持,在合理有效配置信贷资源,促进经济与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同时,在此基础上实现银行的健康发展,并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这在国外也称之为绿金融或可持续性融资(Sustainable Financing)。具体讲,就是要逐步做到我们信贷支持的企业和项目都是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的。
绿信贷是现代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它也是对传统金融观念的改变和发展。它强调的是一种科学发展的思路,一种社会的责任,就是希望通过金融业有意识的行为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促进社会主体注重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
态平衡、节约自然资源,避免盲目追求数量型扩张、严重依赖资源和消耗资源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全社会形成科学、和谐的可持续性发展机制。这一理念更强调和维护人类社会的长期利益及长远发展,要把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统筹协调考虑,减少金融业对于环境、资源保护的负面效应,这实际也为21世纪金融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记者:请您结合工商银行改革与发展实践,谈一谈,实施“绿信贷”政策,对于全行经营管理转型有哪些现实意义。
姜建清:“绿信贷”是我们现在和未来发展所必须秉承的一种信贷理念。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信贷银行,一方面我们要继续以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为前提,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节能减排计划,旗帜鲜明地反对环保违法和资源浪费,把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增长和在执行环保政策方面依法合规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另一方面,我们要进一步改善和创新节能环保领域的信贷服务,积极支持节能环保的重大工程和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努力实现银行“绿信贷”的导向作用,切实履行大型银行的社会责任。
如前面所说,“绿信贷”将改变着未来金融业的发展模式,也给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对于工商银行而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后,我们实现了从一个“大”银行向“好”银行的转变,也成为了全球最大市值银行,但我们仍面临严峻的挑战,我们下一步的目标是追求更优更强。为实现这样的一个目标,我们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致力于业务的战略转型,通过改善经营结构,盈利结构,防范经济周期的影响,增强服务和创新能力,使目前较快成长的盈利率可持续增长。实施“绿信贷”,可以说给我们正在进行的业务转型带来了主要三个方面的影响:
首先,实施“绿信贷”,必须坚定对信贷资产加快结构调整的决心。我们必须认识到,节能减排等国家政策的实施,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加快退出客户和落后产能的信贷退出,有利于防范因不符合环保和节能要求给银行带来的风险。
其次,实施“绿信贷”,必须明确未来信贷业务的发展方向。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将加大对节能环保工程、污染治理、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循环经济
试点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逐步建立起信贷支持环保的长效机制,打造国内领先的“绿信贷”银行,这实际也是银行业面临的巨大发展空间,具有广阔的金融业务资源纵深,揭示着未来金融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
第三,实施“绿信贷”,必须认识到业务转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绿信贷”的实施让我们更加认识到必须要尽快改变传统商业银行以贷款资产为主体,息差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现状,这样才能不断降低经济周期对银行收入来源的影响。具体来说,就是必须优先发展中间业务,加强交叉销售,不断挖掘客户潜力;大力发展消费者金融和中小企业贷款;做大做强资金交易业务,积极探索综合化经营,拓展收入来源等,形成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增长方式。
记者:请您简要谈谈工商银行在行业信贷风险控制方面,取得了哪些主要进展和成效。
姜建清:加强行业风险控制和管理,是我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基础内容。工商银行一直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导向,经济实施信贷结构调整,在国内银行同业中较早的通过制定行业信贷政策来进行结构调整和风险防范。并于2002年12月正式在总行组建了国内银行业第一个专门从事行业信贷风险控制的职能部门——行业分析中心,这个中心的基本职能就是研究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和国家宏观经
济、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及各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并以此为背景,对全行信贷投入的主要行业及其相关产业、支柱企业进行全面、系统、连续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及时发布行业预警信息,提出相应的行业信贷政策及调整建议,从而实现指导行业信贷投向、调整行业信贷结构、防范行业信贷风险的目标。目前工商银行的行业政策研究和跟踪的范围已覆盖了国家公布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产能过剩的行业。
自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以来,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结合产业政策导向和工商银行的实际,及时制定了包括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政策,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标准,其中特别强调了环保依法合规问题,按照“有进有退、结构调整”的原则,对各行业实施客户分类管理,严格控制这些行业的融资总量。对于行业信贷政策确定的退出类客户和低于国家标准的落后生产能力客户,也制定了严格的退出计划。上述政策措施的实施,使工商银行对
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贷款得到了有效控制,贷款结构不断优化,贷款质量进一步好转,成效较为显著。仅去年以来,我行在积极支持电力、钢铁、铁合金、水泥、电解铝、铜冶炼、电石、焦炭等行业中国家重点企业、项目贷款的同时,主动从这些行业中一般性客户和有潜在性风险的客户退出了167亿元贷款,进一步优化了客户结构。根据我们评估,这些客户基本是国家调控中需要限制和淘汰的“两高”企业。
记者:请您详细谈谈工商银行在制定并实施“绿信贷”方面将会有哪些具体措施?
姜建清:今年以来,作为“绿信贷”的重要工作之一,我行加大了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工作力度,主要在环保依法合规清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增长和加快从这些行业中退出等方面花了大力气、下了大功夫,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将继续按照落实责任、严格准入、支持环保、结构调整、信息沟通等方面的政策和导向,引导和规范全行信贷业务的发展,为建设“绿信贷”银行打下基础。具体来讲要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绿信贷”的科学发展观,明确发展目标和责任。针对我国环境形势严峻的现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绿信贷”银行建设。进一步要求全行统一思想,提高环保节能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严格信贷管理、落实环保政策法规、支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任务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同时发挥我行下管一级、监控两级的管理优势,建立健全环保依法合规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要把“绿信贷”银行建设作为一把手直接负责的重点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即对贷前调查不实造成对违规企业提供融资的人员,要从严处理;对贷款审查决策过程中忽略环保要求的,取消审批人审批资格;在贷款管理中将环保依法合规指标纳入分行绩效考核,从严考核。
二是以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为导向,强化信贷准入管理。严把信贷准入关。“绿信贷”是我行未来发展所必须秉承的一种理念和基础,这个理念适用于我行全部融资品种和客户,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法规是我行贯彻“绿信贷”这一理念的重要手段。在未来的信贷业务发展中,全行要牢固
树立产业政策标准和节能环保标准的“双高标准”意识,即在选择信贷支持的企业和项目时,要严格信贷准入标准,不仅要满足国家产业政策标准,还必须满足节能环保标准。形成符合“绿信贷”理念、体现绿信贷要求的决策机制。如信贷业务环保一票否决制;信贷审查严把环评关;三是继续强化行业信贷政策中的环保要求;对“两高一剩”行业实行客户名单制管理和行业限额管理。此外,我行还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采用风险提示会、风险预警通知等形式强化环境风险的防范。
三是加快存量结构调整,高度重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环保标准提高带来的系统性信贷风险,尤其是国家重点关注的钢铁、铁合金、铜冶炼、电解铝、铅锌、水泥、平板玻璃、电石、焦炭、火力发电、化工、造纸、纺织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风险状况。我行将以“绿信贷”银行建设为抓手,积极实施现有融资客户的结构调整和风险贷款的清收转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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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企业),已介入的项目要密切关注相关风险、贷款质量和贷款迁徙变化情况,加强贷后管理,逐步实施退出。特别是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落后产能和不符合能耗标准的企业,要加快现有融资的退出步伐,已发放的融资要落实资产保全措施,尽快退出或清收转化,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同时加大考核力度,对退出类客户贷款压退进度与分支机构的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督促其加快退出进度,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
四是加大环境违法监测和信贷处罚力度,强化贷后管理。要把企业的环保信息列入重点关注的内容。进
一步加大对企业环保信息的跟踪监测力度,建立定期访察制度,积极协助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制止、纠正、制裁企业的环保违法行为,防范环境违法突发事件带来的信贷风险。对存在违反环保法行为和被环保部门处罚的企业,其贷款一律纳入关注类及以下贷款管理;对违反国家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要暂停一切形式的新增融资,根据不同的处罚情况采取相应信贷控制和退出策略。对能耗、污染虽然达标但环保运行不稳定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不明确、管理措施不到位的贷款企业和项目,不得增加新的融资,并及时调整原有贷款期限,压缩授信;对列入“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区的项目和企业,除国家有权部门确定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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