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监局关于江苏银行高淳支行开业的批复
江苏银监局关于江苏银行高淳支行开业的批复
文章属性
江苏银行信用卡申请【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1.04.28
【字 号】苏银监复[2011]187号
【施行日期】2011.04.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江苏银监局关于江苏银行高淳支行开业的批复
(苏银监复[2011]187号)
江苏银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淳支行开业的请示》(苏银发〔2011〕2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简称江苏银行高淳支行)开业,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淳溪镇丹阳湖北路56号。
  二、核准李江江苏银行高淳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三、该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总行授权的其它业务。
  请你行按规定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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