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梳女与她们的三个“家” - 北京师范大学
自梳女与她们的三个“家”
      ——以清代以来的广东顺德为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系2000  何燕珊
指导老师  赵世瑜教授
【内容摘要】明清到近代,珠江三角洲地区(尤以顺德为盛)存在着“自梳”这一特殊的习俗。自梳,就是女子自行易辫而髻,以示自己独身终老的决心;自梳有其特殊的仪式,自梳女也有其特殊的生活,其中包括“不落家”、“金兰恋”等。在一生中,她们与家庭仍然存在密切的关系,但又与一般女性存在差别,因此,在她们的生命历程中,与其出生、成年和终老相适应,就有生长之家、金兰之家和终老之家三个阶段,这成为她们解决自身生活困境的一种特殊的调适手段。
本文将尝试讨论分析自梳女的这三个特殊的“家”,以及她们与这三个“家”的关系,并从分析中引发一些思考,包括传统观念对自梳女的影响,以及女子自梳的原因,等等。
【关键词】自梳女,家,传统观念
AbstractThere was a special custom--“Zi Shu” in Canton Delta District (especially in Shunde) from Ming and Qing Dynasty to modern times. Through a special ritual, women who Zi Shu (used as a verb) combed up their own hair and vowed never to marry throughout their lives. They live a self-reliant life, while they still kept close contact with their families, but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family was different from that of ordinary women. We can find that women who Zi Shu had three special “homes”. The three special “homes” respectively existed in their childhood, adulthood and senility and served as special measures for them to solve the problems in their lives.
In this paper, I will analyze the three special “homes”, and try to discuss how traditional ideas affected women who Zi Shu, and find out the reason why women chose to Zi Shu.
Key WordsZi Shu, Home, Traditional ideas
一、 关于自梳女及其研究
自梳,是清代到近代珠江三角洲独有的一种民间习俗,它广泛流行于南(南海)、番(番禺)、顺(顺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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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梳这个名字的来历大概是:过去的未婚女子,无论年龄大小,都梳着一条长辫子挂在背后,并且只能梳辫不能梳髻。结婚时,由母亲、女长辈或大妗(结婚时侍候新娘的女佣)首次代梳发髻,即把辫子拆了挽成一团紧贴在脑勺后,称为髻,这是当地婚嫁习俗中的新娘“上头”仪式。梳髻用以区别出嫁与否,这标志着少女时代的结束,而为人妻媳母时代的开始。而决定终生不嫁的女子,则举行特定的仪式,自行把头发梳成发髻,这种仪式就被称为“自梳”或“梳起”,而独身终老的女子就被称为“自梳女”。
自梳有一套特定的仪式。先要选择良辰吉日,然后准备一些必需物品,如新衣(包括内衣)、新鞋新袜、梳子、红头绳、镜妆(又称“柬妆”,为梳妆用的小箱子,上嵌玻璃镜,下有抽屉数个,内贮梳、篦骨簪、头绳等),并和结婚一样置新大床、台椅家具。自梳前夕,要用“香汤”(黄皮叶煲水)沐浴,接着请已梳起的相好女友传授梳起后如何在家庭、社会中立身,如何坚持独身,如何独立谋生,以及自梳妹之间如何互相扶持等等。第二天清早,便到附近寺庙,在观音菩萨面前摆开三牲祭品和新衣服,向菩萨起誓终身不嫁。誓毕,自己拆开长辫梳为云髻(梳髻时有“八梳诀”:一梳福,二梳寿,三梳静心,四梳平安,五梳自在,六梳金兰妹相爱,七梳大吉大利,八梳无灾无难),换上祭过菩萨的新衣服,再向菩萨叩拜,然后与同往妹互拜,妹们为她道贺。仪式结束后,才回家告诉父母及家人(也
有之前已经得到父母同意的,父母及亲友也参加其自梳仪式),并将祭过菩萨的祭品分给亲友,宣告自己自梳了。富有之家,还会设若干筵席,宴请亲朋戚友。进行自梳仪式以后的女子,终身不嫁,父母也不能强迫许婚
自梳这个习俗究竟始于何时至今无定论,可以说是起源不明,而且也很难考究,因为在当地县志和其他文字记录中并没有详细明确的记载。不过,在明朝,就有不少关于女子终身不嫁的记载,明万历十三年《顺德县志》载:“邓六娘者,宋上舍邓梦槐女也。梦槐生子伯瑜,早卒,有女六人。六娘最小,叹曰‘父无宗属可后矣’。矢不适人,乃取姊子李元为其父后,改名履元”……“能誓不适人节亦有可取焉”……“又闻伦教梁鉴殷女佑娘不字,托其侄彦”。她们虽然终身不嫁,但她们有没有经过自梳仪式、到底算不算自梳女仍有待考证。
可以肯定的是,与自梳相关的金兰结谊及相约不嫁的习俗在清初已成风气。乾隆十五年《顺德县志》载:“……女多矫激之行,乡中处女与里女结为姊妹,相为依恋,不肯适人。强之适人矣,归宁久羁不肯归夫家,甚或自缢自溺……”。咸丰三年《顺德县志》又载:“昔人所谓妇女恋金兰,归母家不时返者,穷村僻壤囿于故习者有之,今则厥风大革矣。”
自梳风习一直沿袭到近代,并在近现代达至兴盛。由于19世纪末当地机器缫丝业的迅猛发展,
以至20世纪30年代丝业衰落后外出工作(主要是当家庭女佣)机会的出现,加强了自梳女的经济能力,她们不但可以生活自立,还可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于是,选择自梳的妇女人数也因而激增。以顺德为例,1931年8月18日《越华报》载:“查该县(顺德)地方丝偈一百二十余间,丝位约有5万余个,每位容女工一人;自时局多变,丝偈已缩至七十余间,丝位只得三万七千余个。”20世纪20年代后顺德生丝在国际市场已被日本人造丝所排挤,不少丝偈已歇业,但硕果仅存的桂洲丝偈,缫丝女仍达数百人。缫丝厂是近代自梳女的集中地,丝厂内许多缫丝女工都是单身寡居而一生没有后代的,因此也有人称丝厂为“尼姑厂”。缫丝厂内有如此之多的女工,因此,当年顺德丝业全盛时,各丝偈所容纳的自梳及不落家妇女之多,便不难想象。后来,顺德的丝业衰落,自梳和不落家的妇女,便不得不另谋生计。其中很大部分,流向广州、香港等大城市,在富家作(家庭女佣)。顺德妈曾饮誉一时,雇用顺德妈成为了显贵人家的风尚。《顺德文史》曾载:“均安沙头黄族(该乡有很多自梳女出外谋生)……出外最多的时候,是在1928年,人数多达数千人。现在外的尚有二、三千人,其中自梳女约有二百人。”确实,在当时,自梳成了一种时尚,很多女子相继自梳。众多自梳女还形成了妹体,当时的报纸所指的所谓“金兰会”“迷夫教”、“盘髻党”,大多数就是由自梳女组成的。
到解放后,该习俗基本消失,没有出现新的自梳女了。
目前,最后一代自梳女已为数不多,且均已届垂暮之年。根据笔者所作的调查访问,现在,自梳女集中地顺德均安沙头村里只剩下20多个自梳女,加上留在新加坡的十几个,总共也只有30多个自梳女,而且她们都已进入七、八十岁的高龄了。另外,最近也有一些关于“末代自梳女”的报道,如肇庆市端州区塔脚巷的11个自梳女,她们的年龄也介乎于60多岁到93岁。还有深圳宝安区沙井镇的9个自梳女,她们也都是70到80多岁的老人了。我们应该趁她们还健在的时候抓紧时间做调查访问、研究自梳问题。
当然,这一习俗已经吸引了国内外历史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学的不少著名学者的兴趣,他们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已有不少关于华南自梳习俗的研究专著。例如:早期的林惠祥教授,20世纪70年代的Majorie Topley,后来的Andrea Sankar、Janice Stockard,以及耶鲁大学人类学系的萧凤霞、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的叶汉明等等。
前人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自梳习俗的起源问题,大多学者认为由于珠江三角洲丝业发展,妇女经济独立而促成自梳风习,如Janice Stockard的关于与环绕丝业的经济策略相关的婚姻和抗婚形式的论述;也有人认为自梳及其相关的不落家习俗是早期母系氏族
社会的残余,是人类社会从母系过渡到父系遗留下来的,如某些学者根据林惠祥教授在20世纪50年代对福建惠安妇女长住娘家的调查所作出的推论;最近的研究则认为这种习俗是岭南地区汉族文化与百越民族文化相互渗透的结果,如萧凤霞和叶汉明的有关论述。第二,自梳的性质问题,大多数学者认为自梳习俗是一种反抗婚姻、反抗以父系宗族和子嗣为中心的主流文化的行为,如Marjorie Topley关于自梳女抗婚的论述;也有学者研究自梳女体与宗族社会的互动关系,如叶汉明对以顺德均安为中心的自梳女与宗族的关系所作的实地调查及有关研究, 另外,她还研究了自梳女妹的次文化力量
尽管前人的研究已经比较充分,但其中某些研究却似乎过于把自梳习俗纳入一个所谓理论体系(比如经济决定论、父系宗族中心论等)来研究,而没有把其看成是一个活生生的历史现象、历史过程,把其放到当时当地的实际环境、具体情况下来研究。事实上,我们对民间习俗的研究应该多发掘并展示其“主角”的实际活动和真实感受,力求准确而全面地展示其全貌和过程。同时,前人的研究比较着重于对自梳习俗的起源、女子自梳的原因和自梳女妹及其与宗族的关系,而似乎忽略了对自梳女及其家庭这一角度的探讨。实际上,在她们的一生中,她们与家庭既存在密切的关系,又与一般女性的情况存在差别,表现在:在她们的生命历程中,与其出生、成年和终老相适应,有生长之家、金兰之家和终老之家三个阶段,这
成为她们在当时当地的社会环境下解决自身生活困境的一种特殊的调适手段。自梳女及其家庭是自梳习俗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能帮助我们从细处、从一个更具体的单元来分析研究自梳习俗的情况,使研究更全面更完整。
就是在上述的思考的基础上,笔者搜集了文献资料,并对广东顺德地区的最后一代自梳女(她们大约在20世纪30、40年代梳起的)作了实地调查访问,希望能从自梳女及其家庭这一角度对自梳现象进行探讨,从而探讨自梳女的家的观念,并对她们的家的观念与一般人的家的观念作一个比较。
二、 对自梳女的三个“家”的分析
位于广东顺德均安镇的冰玉堂,于1951年落成,是当年到新加坡打工的自梳女们共同出钱,通过同乡会,在顺德老家修建的安老院,以备年迈之时有一个养老的地方。那里记录着自梳女这一独特体的历史和文化,是珠江三角洲地区自梳女历史的重要见证。
笔者曾到冰玉堂探访那里的最后一代自梳女,了解了很多关于自梳女的事情。
从自梳女们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她们可以说是有三个“家”的:娘家、夫家以及自梳妹
们自己构建的虚拟的“家”。
自梳女的家首先是娘家——生长之家,那是自梳女们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她们是很想一直留在娘家的,但为乡俗所不容;而她们在外面不到想要的家(她们都害怕或不满旧式婚姻),所以只能自梳,在妹中构建一个虚拟的“家”——金兰之家;但这始终不是长远之计,她们最终还是需要一个身后的“归宿”,所以她们就采取“不落家”“守清墓”等方式一个夫家——终老之家。这三个“家”可以说是贯穿了自梳女的三个人生阶段:生长——成年——终老,她们的一生都是在“家”中度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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