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租赁登记要怎样办理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登记备案制度。”第⼗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内,……到直辖市、市、县⼈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续。”下⾯就看看店铺⼩编为你详细讲解的内容吧。
写字楼租赁登记要怎么办理
写字楼租赁登记实际上是在保护租赁双⽅的合法权益,对双⽅设⽴了⼀道法律保护屏障。因为写字楼租赁登记要求提交:
(⼀)书⾯租赁合同;
(⼆)房屋所有权证;
(三)当事⼈的合法证件;
(四)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同意出租的证明;
(五)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要提交委托代管⼈授权出租的证明;
(六)房屋租赁证等。
在登记这个环节,登记就会审查这些⽂件是否齐备、是否真实,从⽽保护租赁当事⼈的合法权益。
虽然《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各省市地⽅法规⾥规定租赁须办理登记,但实际上⼤部分的写字楼租赁活动当事⼈并没有去办理写字楼租赁登记⼿续。⼀个未办理写字楼租赁登记的合同,如果⼀⽅违约,在实际审判中,法院在审理时,就很难对违约⼀⽅的违约⾏为完全处罚,守约⼀⽅也很难获得全部违约⾦,因为合同本⾝就⽆效。在采⽤仲裁⽅式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很难裁决违约⼀⽅赔偿违约⾦。
写字楼出租合同在办理租赁登记⼿续时,登记部门会要求登记双⽅提供营业执照、法⼈代表证书和授权委托书等⽂件。如果不去办理租赁登记,⼀旦承租⽅提前退租,很可能出租⽅连承租⽅的下落也不到,因为双⽅在签合同时没有要求对⽅出⽰有关⼯商注册⽂件。关于这⽅⾯你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咨询店铺,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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