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卷首
第十二篇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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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汽车杂志》2014年第07
        天气再次热起来的时候,我就在这本杂志写了十二篇卷首了。
        1年,365天,8760小时,525600分钟,31536000秒。时间经不起细算,滴答滴答之间,仿佛就变得不再愿意回忆过去了,在这个跨度之间,我在键盘的敲击中改变自己,在开始人生的新里程。
        我的一个铁粉说,你的卷首不如当年好看了!细思极恐,一两年前我曾经把卷首当做博客来写,自己的一亩三分田,爱钟黄瓜还是韭菜全凭我自己说了算,风花雪月,夹着自己的观点,成为一篇篇小专栏。而这样一篇篇卷首被人在微博上逐个逐个敲成文字贴出来的时候,内心深处的存在感被刷爆了。她说:你曾经的卷首充满了自我,偏执甚至狂妄,但那就是你的情感。
        而现在每个月杂志的最后一篇稿子一定是这短短的八百字,我总会熬到半夜写写删删都写
不出这样一段文字,突然想到了一段电影情节——第十二秒故事大概第一次尿床的老人在洗手间里无助的哭喊,内心深处轻声叹息:难道,我不如当年了?
        其实,不是不懂落笔,而是不敢落笔,技巧更娴熟,却没了炫技的胆。在过去的几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在强调着,证明着自己的强大或弱小,自恋地将自己置身于世界的中心。而现在的自己,却小心翼翼试探着我与世界的关系。
        这本杂志,是同类刊物的翘楚,相比于这份厚重,那无时无刻不在表达的自我卑微得不足一提,强大的气场更值得我推崇。如果把《汽车杂志》比喻成一个汽车品牌,我将其与大众做类比,均衡得没有鲜明个性,但随处挑选一项,都必然是深思熟虑的精品。相比于讨好小部分的斯巴鲁或者是阿尔法·罗密欧,它的确是无个性的,但它却让人不到缺陷。
        或者说,大气,就不再需要画蛇添足了,做加法是不归路,只有懂得舍弃,并执着于本的企业,方能有自己的格调。对自我的念念不忘,本质上是内心深处的不自信在隐隐作祟。我曾经像巨伞之下的小苗渴望阳光,可当阳光照耀的时候,我是不是非要让自己晒到受伤,方能告慰心灵?
        十二期的卷首,十二次内心独自,更开心的事情是我成为这本杂志的首席打杂,让那些更有个性的头脑,来支撑这本杂志。这个编辑团队,如同一个个工程师,唯有他们,才能打造出绝伦的产品。
        原谅我,又一次写了有关的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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