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加快推进5G网络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 |
公布日期 | 2020.06.17 |
施行日期 | 2020.06.17 |
文号 | 佳政办规〔2020〕3号 |
主题类别 | 通信业 |
效力等级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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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加快推进5G网络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规〔202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佳木斯市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佳木斯市加快推进5G网络发展实施方案
为统筹推进我市5G网络建设,加快5G网络布局、示范应用和创新发展,打造5G先锋城市,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推进、资源共享、服务社会”原则,以实施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5G融合应用、5G创新发展三大任务为抓手,积极推进 5G 网络规划布局,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信息服务质量,增强城市经济综合实力,打造5G网络服务领先城市。
二、工作目标
(一)2020 年6月末完成全市 5G 年度建设规划编制。
(二)2020年8月末全市(主城区)5G网络基本建成,建设数量1100个,积极推进5G工业应用,成为全省 5G 工业应用先行城市。
(三)2021年,推进 5G 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力争成为全省 5G 工业应用示范区。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5G通信建设规划。各级政府要将5G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纳入建设规划。各级政府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要求。[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
(二)统筹5G网络建设。
1.铁路部门要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铁路建设前期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牵头单位:佳木斯火车站、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协办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公室、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
2.供电部门在电力建设规划中要统筹考虑5G建设规划,做好与5G建设规划的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国网佳木斯供电公司、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协办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公室、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
3.各级空间规划主管部门要吸纳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各类法定空间规划中的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规划。[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单位: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
四、保障措施
1.成立佳木斯市5G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进组。推进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营商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及佳木斯火车站、国网佳木斯供电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推进组负责对5G网络建设进行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问题,监督各项政策落实。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2.各县(市)区政府要相应成立本地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推进组,加强对5G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尽快出台5G建设相关政
策,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强政策保障,优化审批手续。
1.各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深入落实“多规合一”,在规划高铁、机场、其它大型场馆、公共园林、绿地等时,同步规划移动通信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等相关设施建设空间。涉及通信设施规划布局在公共建筑物的,规划部门要统筹考虑,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要依据规划位置进行建设。[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协办单位: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
2.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要严格遵照《黑龙江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等要求,规范通信建设行为。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道、电信间、设备间、移动通信基
站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随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工程竣工后,组织电信设施建设单位参与验收;属于商用楼宇、居民住宅小区的,建设单位还应当预先铺设入户光纤。移动通信由电信设施建设单位根据电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会同项目建设单位同步建设。(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协办单位: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
3.提供5G网络建设选址及用地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市城市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通信选址建设工作,为通信设施项目提供建设用地保障。因市政拆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旧村改造、重点工程建设等原因导致设施搬迁的,各县(市)区政府要将设施搬迁纳入征收补偿范围,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偿,并协调落实新站址,确保移动通信网络平稳过渡和优质覆盖。各县(市)区政府在进行路灯、监控、交通指示、通信等路杆设施建设时,要统筹考虑通信微站建设,优先采用“多杆合一”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对于为解决通信覆盖弱、众投诉集中规划建设的应急通信,各相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重点保障。[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协办单位: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
4.对于因历史原因导致手续不全已建铁塔的用地,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审批流程补办土地相关手续。对于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接收的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存量铁塔,因历史原因尚未完成相关房产转移登记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单位: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
5.将通信基础设施配套纳入工程建设审批,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进驻各级政务大厅,为建设单位提供《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的咨询及技术服务。相关部门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移动通信行业特点,根据各自主管业务,优化审批流程,缩短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时间,满足5G快速规模组网需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营商环境局、市住房保障局,协办单位: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
(三)推进开放公共资源。
1.全面开放公共区域支持5G建设。开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办高等院校等所属建筑物,以及公路、铁路、桥梁、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为电信线路、小型天线、移动通信等电信设施建设提供方便,其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
人应当提供便利。其中公共机构和政府全额出资的企业所属建筑物以及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设施,应当无偿开放。[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
2.开放社会杆(塔)资源。各级政府部门及电力公司等相关单位应按规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放所属的各类杆(塔)、管道和电力资源。(牵头单位:国网佳木斯供电公司、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协办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公室、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
3.开放即有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资源。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非法阻碍通信设施建设或违法收取费用。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要依法督促房屋建筑和物业管理企业配合做好住宅小区、商场、办公写字楼、场馆等楼宇的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支持5G建设和维护。[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保障局,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佳木斯供电公司、佳木斯火车站]
(四)加强电力保障。
黑龙江省移动营业厅 1.加大用电支撑。各级电力公司要开通通信用电建设绿通道,加快开展新建引入、用电改造、用电增容、验收等工作,优化办理手续,确保快速审批、快速实施。供电企业要根据通信建设单位需求,对周边电网进行梳理,在确保电力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提前并尽快进行5G用电的新建、改造、增容等工作。通信建设单位要提供5G建设计划清单,便于供电企业做好相关安排。对于存量非直供电增容存在困难的,供电企业要支持现场具备客观物理条件的项目单独装表;对不具备直供条件的,供电企业要支持通信建设单位指导非直供电主体合理安全用电,做好沟通工作。(牵头单位:国网佳木斯供电公司,协办单位: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
2.深入提升服务。各级电力公司要配合通信企业电费核算等工作,加强非计划停电通报,提升通信网电力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国网佳木斯供电公司,协办单位: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通讯建设。
1.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及各电信运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企
业协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加大建设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按照共建共享原则,认真做好5G规划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5G规划及建设的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市通信管理办公室、中国铁塔佳木斯分公司,协办单位: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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