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税收管理及操作指南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税收管理及操作指南
一、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单申请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外管证》的有效期一般3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一)业务要求:
1、申请方式:上门办理或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网上办税服务厅可以预申请或网上办结。
2、到实体服务厅办理需携带合同或协议,经办人身份证。
3、网上办税服务厅外经证办理的“预申请"不需要上传资料。“网上办结"必须上传资料.
(二)网上办税服务厅具体操作:(以网上办结为例)
1、CA用户使用KEY登录。
2、点击涉税申请-证明管理—外经证申请:
3、申请填报相关要求:
(1)填写申请,先在外出经营地下拉菜单中选择外出经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在右方空格处填写地级市名称;
(2)在经营方式下拉菜单中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的经营方式;
(3)在外出经营活动情况栏内,点击增加按钮,新增记录条,在记录条内填写应税劳务、劳务地点、合同金额,并选择劳务期限起始时间;
(4)点击第二个标签栏“附报资料”,点击相应序号后面的“上传”按钮上传各项资料。
(5)点击浏览,选择已扫描的JPG和PDF文件,提交各项资料.
①后缀名为JPG,PDF的文件上传,单个文件最大5M。
②多个图片请合并成单个PDF文件上传,点击【系统工具】-—【图片转PDF】即可。
③将Word、Excel转换成单个PDF文件上传,点击【系统工具】—->【(Word/Excel)转PDF】即可.
④网上办结业务需要将必须资料全部上传后才可“提交”.
⑤若无法完成上传资料,建议试着关闭所有的防火墙后再上传。
⑥申请外径证时,若有到期未销的外径证,本次申请将会被退回
⑦所有事项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暂存"按键可保存所做的操作,点击“提交”提交该申请,此时系统会弹出对话框输入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联系人可根据税务机关的短信通知及时掌握业务处理的进度.如不填写,请点击取消。
(6)选择政策要点:在政策要点页面了解业务要点,确定相关申请事项需满足条件(建议选择条件一)。
(7)暂存,提交税务机关审核。关注税务机关的审核进程.
审核中"表示税务机关正在办理中,可以打印文书、查看、查看受理意见。审核通过可以
打印文书、查看、查看受理意见、归档(在已归档查询中可查询)。审核不通过被退回"可打印文书,查阅受理意见。需要继续申请的点击修改"重新申报;不再申请的数据点击删除.
③打印受理信息文书.
预申请:纳税人打印并携带《预受理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外经证》.
网上办结:打印税务机关网上出具的带有电子公章的外经证.为保证外经证出具的有效性,建议纳税人使用彩喷墨打印机。如果没有,在省内可以提请当地税务机关通过内网查询,开具到省外的则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二、项目登记申请
(一)项目登记
1、自开票纳税人办理流程:
南通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及办理100万元以下非总分包工程的简易项目登记(一次性).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必须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结”方式办理登记申请。
2、代开票纳税人办理流程:
南通市区范围内的非自开票建筑业纳税人,可直接到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项目登记和发票开具,也可以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预申请或网上办结)办理项目登记后携带资料到实体厅办理发票开具.
(二)业务要求:
项目登记必须遵循先总包后分包的登记原则.
1、代开票纳税人及自开票纳税人网上办理的业务要求:
(1)系统目前仅支撑市区内的纳税人提供市区内的建筑项目工程登记使用。同一地辖市范围内的纳税人在地辖市内跨地区经营的,不能实施网上申请办理项目登记,只能携带外经证到各地办税大厅办理项目登记。
(2)纳税人在办理项目登记前,应与建设方沟通:工程项目是否已登记.已登记的:提供项目编码;未登记的:建设方应提供税务管理码或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证、规划许可证号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文号等信息.防止同一项目重复登记。或咨询主管税务分局。
    (3)施工方代建设方登记时,原则上要求提供规划许可证号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文号。
(4)施工方进行项目的分包登记时,必须录入发包方的施工项目编号。
(5)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网上办结 业务时,应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的要求上传“附报资料"的影印件,影印件可以通过扫描仪、手机、照相机等设备采集,上传的文件必须是JPG\PDF文件格式,可以单个JPG 文件上传,也可以转换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转换文件格式可以通过“涉税申请"下的 “系统工具”进行。 (合同扫描内容:涉及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施工日期、合同金额、付款方式、材料供应、甲乙双方合同签章等。)
(6)关于代开票纳税人的甲供材的审核.
(三)操作步骤:以施工方登记总包(施工方代建设方登记)为例:
1、蓝为必输项。施工许可证号原则上必须录入。工程金额按实填写。
2、工程金额按实际填写。设备金额按实填写,可以扣除的设备金额范围具体见《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的通知》(苏地税发[2003]238号)。若不能判别,请将含设备内容的页码扫描上传。
3、价款结算方式按合同的规定填写。选项后的填充内容必须填写。
4、选择“网上办结”按钮.
5、已做建设方登记的:录入项目编码;未登记的在保存提交时系统会自动提示。
6、代建设方登记时,根据建设方提供的税务管理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进行录入。项目类型:房地产项目的所有工程(土建、装饰等)必须选择“房产项目”。规划许可证号(原则上必须录入):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划许可证号或其他文书号进行录入。项目地理位置:需要选择工程项目所在的区。保存,提交时会跳出的界面,纳税人可以不填写,但建议填写,因为税务机关在审核后可以通过短信呼的方式告知受理情况。
7、上传资料:点击提交系统会提示资料报送的要求,根据提示上传资料.
因系统原因,上传的资料必须是PDF、JPG文件,并且不能超过5 M。各类资料在上传前建议转换成一个PDF文件。转换方法另行讲解。合同影印件原则上需全部上传,若页码过多时请按以下内容上传:涉及甲乙双方单位名称、工程概况、合同工期、合同价款、付款方式、材料设备管理、甲乙双方合同签章等的页码.
8、点击附报资料,点击上传。
9、可查看。
10、注意查询税务机关办理的进度和结果.审核中表示税务机关正在办理中,可以打印文书、查看、查看受理意见。审核通过"可以打印文书、查看、查看受理意见、归档(在已归档查询中可查询)。审核不通过被退回可打印文书,查阅受理意见.需要继续申请的点击修改重新申报;不再申请的数据点击删除.
(四)代开票纳税人通过“预申请"办理的,携带《预受理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项目登记及发票开具,通过“网上办结"办理的,携带《涉税事项已办结通知书》到办税服务厅开具建筑业发票。
自开纳税人“网上办结”后,自行开票后进行项目申报。
(五)资料要求:
施工方资料要求:
(1)外来施工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首次);
(2)工程承发包合同、分包合同、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内容:涉及甲乙双方单位名称、工程概况、合同工期、合同价款、付款方式、材料设备管理、甲乙双方合同签章的页码.)
(3)《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特殊情况没有不影响登记).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变更)表》。
建设方资料要求:
(1)工程承发包合同、工程项目立项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主管部门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二、建筑业自开发票
(一)业务要求
1、自开发票的范围应仅限于南通市区、各县(市、区)范围,对跨南通市区、各县(市、区)范围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规定开具外经证并进行建设项目登记,涉及的税款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入库,款项结算的建筑业专用发票也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代开.
2、自开票纳税人开具发票必须遵循先分包后总包的原则。在开具总包发票时必须录入分包发票信息,才能进行营业税差额缴税。
3、自开票纳税人在开具零星工程发票时,必须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区域选择不同的项目名称:崇川区零星工程、港闸区零星工程和开发区零星工程、苏通工业园区零星工程。
4、自开票纳税人在网开中直开零星工程发票时,严禁有以下行为:
(1)将应进行单独项目登记的建设项目以“化整为零"的方式从简易登记程序进行税款征收和发票开具。属纳税人原因的,应暂停或取消其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对属于税务机关或地方政府处于引拉税源角度的,将追究相关税务机关及相关人员责任.
(2)对已登记的异地工程项目,使用本地发票进行款项结算,甚至通过本地其他登记信息开票而变化税款所属机关或主管税务机关的情况.
5、自开票纳税人开具的发票金额中不得包含甲供材和建设方提供的设备金额,设备的范围为《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营业税计税依据的通知》(苏地税发[2003]238号)中所列举的内容。
6、日常发票开具时,根据纳税人申报和清算项目表填列甲供材金额。甲供材暂不预征,由管理员在项目清算时根据实际进行结算缴纳。
(二)操作要求
网上开票系统网址:http://wsbs。js—v。cn/kpgL/.
地税网上申报流程
1、系统设置(必须要设置,否则打印发票时会提示页面错误)
打开IE浏览器,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将里面的“全部控件和插件”改为“启用"——“确定”——“确定”。
    2、初次开票设置
(1)南通市纳税人使用网上开票系统均采用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
注意:admin是超级用户,密码是纳税人识别号后六位,不允许用来开票,必须设置开票人.
(2)设置开票人:点击“系统维护”-—“开票人维护"——“新增”——输入 “开票人工号"(建议设置为001)、“开票人名称"、“开票人密码”(建议设置为1)、“确认密码",最后不要忘了勾选“可开具发票名称”。——“保存”.
注意:多点开票请先设开票点,后在开票点下设开票人。
(3)调整发票打印位置: 点击“发票开具管理”-—“票据打印位置设置"-参照下方“帮助信息”调整发票位置。
3、正常开票流程
(1)点CA证书入口登录、输入开票人代码和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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