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合同解除后的保证⾦怎么处理
在现实⽣活中,签订的合同⽣效后,当事⼈要履⾏合同的义务,⽽有些合同在签订后会解除的,合同解除的⽅式有法定解除、协商解除等,民法典中合同解除后的保证⾦要如何处理?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合同解除后的保证⾦怎么处理
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保证⾦。如果没有约定的,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违约⽅交纳定⾦的,不能要求返还,交纳保证⾦⽅违约的,双倍返还保证⾦。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合同解除后,尚未履⾏的,终⽌履⾏;已经履⾏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可以请求违约⽅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解冻保证金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对债务⼈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条【定⾦罚则】债务⼈履⾏债务的,定⾦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的⼀⽅不履⾏债务或者履⾏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权请求返还定⾦;收受定⾦的⼀⽅不履⾏债务或者履⾏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
⼆、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
1、因不可抗⼒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不可抗⼒致使合同⽬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通过⾏使解除权的⽅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期限届满之前,当事⼈⼀⽅明确表⽰或者以⾃⼰的⾏为表明不履⾏主要债务。此即债务⼈拒绝履⾏,也称毁约,包括明⽰毁约和默⽰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是要求债务⼈有过错,⼆是拒绝⾏为违法(⽆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能⼒。
3、当事⼈⼀⽅迟延履⾏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此即债务⼈迟延履⾏。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的意思表⽰,履⾏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在履⾏期届满后履⾏,也不致使合同⽬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即解除合同,⽽应由债权⼈向债务⼈发出履⾏催告,给予⼀定的履⾏宽限期。债务⼈在该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的,债权⼈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迟延履⾏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对某些合同⽽⾔,履⾏期限⾄为重要,如债务⼈不按期履⾏,合同⽬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为致使合同⽬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依据《民法典》则规定,合同解除后,如果合同对保证⾦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违约⽅交纳定⾦的,不能要求返还,交纳保证⾦⽅违约的,双倍返还保证⾦。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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