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关于谏言献策的奖励
根据公司《奖惩制度》第五条规定,谏言献策的处罚细则为:
一、有关谏言献策的奖励条例(试行)1、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以及合理化建议在本单位实施后能产生显著效益的每件给予3元的奖励。 2、对不当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其它不良意见和建议的予以批评教育或者采取相应的处罚。二、对于谏言献策的奖励方式(试行)1、根据公司《奖惩制度》第三条和第四条之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对谏言献策产生效益者进行奖励,并根据效益的大小给予奖金、通报表扬等奖励方式。 2、奖金的计算如下:按照下列公式进行核算:奖金=效益总额×4%(注:效益总额指工作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具体包括正常劳动所得的收入,各种创收以及风险投资所获利润等)三、有关谏言献策的处罚条例(1)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以告密、揭发、侵吞、窃取等手段,打击迫害谏言献策积极分子的,追究其刑事责任。(2)有意提供虚假情况或无意中泄露单位秘密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记过至记大过,扣发绩效奖金等处分。 (3)多次违犯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降级处分。
2、提出的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可申请享受2000元/次的奖励;
企业奖励制度 四、有关谏言献策的处罚条例(1)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以告密、揭发、侵吞、窃取等手段,打击迫害谏言献策积极分子的,追究其刑事责任。(2)有意提供虚假情况或无意中泄露单位秘密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记过至记大过,扣发绩效奖金等处分。(3)多次违犯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降级处分。(4)其它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或拒绝接受错误意见和建议而影响工作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至记大过,扣发绩效奖金,降级或撤职等处分。五、上述条例的实施细则(试行)1、为鼓励全体员工都来献计献策,做好开拓市场的准备,促使企业迅速健康地发展。各个职能部门在组织讨论时应尽量吸收内部员工参加。如确需外部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参与的,须由办公室审查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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