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小学数学课程标准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够:
1、获得适应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须的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2、体会数学知识之间、数学与其他学科之间、数学与生活之间的联系,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增强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了解数学的价值,激发好奇心,提高学习数学的兴趣,增强学好数学的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初步的创新意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具体阐述如下:
知识技能
(1)经历数与代数的抽象、运算与建模等过程,掌握数与代数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经历图形的抽象、分类、性质探讨、运动、位置确定等过
程,掌握图形与几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经历在实际问题中收集和处理数据、利用数据分析问题、获取信息的过程,掌握统计与概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4)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积累综合运用数学知识、技能和方法
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数学活动经验。
数学思考
(1)体会代数表示运算和几何直观等方面的作用,初步建立数感、符号意识和空间观念,发展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
(2)了解数据和随机现象,体会统计方法的意义,发展数据分
析和随机观念。
(3)在参与观察、实验、猜想、证明、综合实践等数学活动中,发展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能力,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4)学会独立思考,体会数学的基本思想和思维方式。
问题解决
(1)初步学会从数学的角度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综合运用数学知识和其他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发展应用意识和
实践能力。
(2)获得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些基本方法,体验解决问题
方法的多样性,发展创新意识。
(3)学会与他人合作、交流。
(4)初步形成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情感态度
(1)积极参与数学活动,对数学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2)体验获得成功的乐趣,锻炼克服困难的意志,建立学好数
学的自信心。
(3)体会数学的特点,了解数学的价值。
(4)养成勇于质疑的习惯,形成实事求是的态度。
总体目标的这四个方面,不是互相独立和割裂的,而是一个密切联系、相互交融的有机整体。课程组织和教学活动中,应同时兼顾这四个方面的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是学生受到良好数学教育的标志,它对学生的全面、持续、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的发展离不开知识技能的学习,知识技能的学习必须有利于其他三个目标的实现。
二、阶段目标
第一学段(1-3年级)
知识技能
1、经历从日常生活中抽象出数的过程,理解常见的量;了解四则运算的意义,掌握必要的运算技能;在具体情境中,能进行简单的估算。
2、经历从实际物体中抽象出简单几何体和平面图形的过程,了解一些简单几何体和常见的平面图形;感受平移、旋转、轴对称,认识物体的相对位置。掌握初步的测量、识图和画图的技能。
3、经历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的过程,了解简单的数据处理方法。
数学思考
1、运用数及适当的度量单位描述现实生活中的简单现象,理解身边有关数字的信息,发展数感。
2、在讨论简单物体的性质、运动和位置的过程中,发展空间观念。
3、能够在教师的指导下,对调查过程中获得的简单数据进行归类,体验数据中蕴涵着信息。
4、能够独立思考问题,表达自己的想法;在与他人讨论问题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结论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问题解决
1、能够在教师的指导下,探索事物中存在的简单数学规律,从日常生活中发现和提出简单的数学问题。
2、了解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些基本方法,知道同一问题可以有不同的解决方法。
3、体验与他人合作交流、解决问题的过程。
4、经历回顾与分析解决问题过程的活动。
情感态度
1、对身边与数学有关的事物(现象)有好奇心,能够参与数学活动。
2、在他人帮助下,体验克服数学活动中的困难的过程。
3、了解数学可以描述生活中的一些现象,感受数学与生活有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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