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制订的《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制订的《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0.10.09
【字 号】吉政办发[2000]110号
【施行日期】2000.10.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制订的
《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0]110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制订的《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青少年买什么奶粉比较好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十月九日
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关心爱护的指示精神,改善中小学生的营养结构,提高中小学生的健康水平,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实施“学生豆奶计划”,要大力提倡,积极引导,多方扶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办事,加大宣传力度,主要是加强饮用高蛋白豆奶对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重要作用的宣传,加强吉林省豆奶产品高蛋白、多口味、价格低的宣传,加快实施步伐。
  (二)实施“学生豆奶计划”,要充分体现政府行为,省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执行。具体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试点运行,逐步推广。不搞一刀切,更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同时,要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和数据统计工作。
  (三)实施“学生豆奶计划”,要确保豆奶产品质量,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格品牌,质优价廉,严防学生中毒情况的发生。
  (四)实施“学生豆奶计划”,要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区别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学生情况,由国家和省提供必要的补贴。学生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地区、学校,学生按厂家供应的价格付费,政府不予补贴。
  二、试点范围
  (一)试点学校选定。
  1.试点学校由各市、州教委选定,填写《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计划试点学校登记表》报省教育厅备案。
  2.试点学校要城乡结合,以城镇中小学为重点,兼顾贫困地区。要注意地区的经济条件和学生家庭的负担能力。
  3.试点学校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学生营养工作,积极组织学校具体实施。
  4.试点学校要具备较好的卫生保健条件,能够定期给学生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二)试点学生数量。
  在全省400万中小学生中选择200万人左右进行试点。根据各地学生人数和经济条件,初步确定:长春市60万人,吉林市40万人,延边州20万人,四平市20万人,辽源市10万人,通化市15万人,白山市10万人,白城市10万人,松原市15万人。
  三、经费补贴
  (一)根据国务院调查组指示,在计划实施的起步阶段实行补贴政策,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
和家庭共同负担。整个补贴国家财政负担5000万元,省财政配套2500万元,合计7500万元。
  (二)补贴标准划分为:城镇学生每人每日补贴0.06元;乡村学生每人每日补贴0.12元;特困学生(指免收学杂费的学生)每人每日补贴0.24元。
  (三)特困生比例为:城镇3%,乡村5%。
  四、操作办法
  (一)由省教育厅根据试点人数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豆奶质量高、价格低、服务好的生产企业统一购货供应,凡进入学校的豆奶产品必须经过质量检测,实行学生豆奶生产准产证、进核准入证制度。生产企业要保质保量地把豆奶粉直接送到试点学校,并做好售后服务。学校指定专人验收。
  (二)试点学校组织学生每天饮用一杯豆奶(25克/袋),节假日把豆奶粉带回家中饮用,学校做好饮用登记、收费和卫生监督。试点学校要在每学期初将学生自交款收齐,并填写《吉林省中小学生豆奶粉订货单》于一周内将学生自交款和订货单上交和报送县(市、区)教委。
  (三)各县(市、区)教委在每学期初把试点学校学生自交款汇至吉林省教育厅(帐号:361-871023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同时分别将订货单报送各市、州教委和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核定后,配套政府补贴资金,按照与厂家签定的学生豆奶购销合同分期分批将货款支付给生产企业。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四)进入试点学校销售给学生的豆奶粉价格每袋(25克/袋)不得超过0.30元,如用户有附加条件价格由省物价局另定,执行过程中受物价部门监督。
  (五)政府补贴款和学生自交款统一由省教育厅管理使用,省财政厅、审计厅监督审计。
  五、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学生豆奶计划”实施工作的领导,成立王国发副省长为组长,程文贵、王富远副秘书长为副组长,省教育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省质监局、省经协办、省食品办、省广电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吉林省政府“学生豆奶计划”协调小组,下设“学生豆奶计划”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李振声。
  (二)建立有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和国家大豆深加工研究与推广中心专业人员参加的“吉林省学生豆奶计划监测组”,指导各地开展监测工作,有计划地进行跟踪监测、观察、统计、分析学生饮用豆奶的各类数据,提供完整、准确的试点报告。
  (三)各市、州可参照上述办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试点学校要确定一名校长专门负责,保证“学生豆奶计划”顺利实施。
                                  省教育厅
                               200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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