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评选条件 :
1、思想品德好。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大集中心小学一日常规》和《小学生守则》,具有以下优秀品质;
①遵守纪律,受到大多数同学和科任老师的好评;
②关心集体乐于为集体服务,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不做损害集体的事;
③明辨是非,不受不良行为影响,能对不良行为提出批评;
④热爱劳动,不拈轻怕重、不怕脏不怕累,认真完成劳动任务;
⑤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做事与交往不自私自利;
⑥勇于认错改错,对师长、同学有礼貌;
⑦懂得感恩,能用积极的行动回报帮助过自己的人。
⑧坚持讲普通话,不说粗话脏话,不给同学取绰号,不大声喧哗。
2、学业成绩好。热爱科学、勤奋学习,具有以下优点;
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
②刻苦钻研,勤学好问;
③作业认真、正确、干净、整齐,文字规范。
④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平均成绩达优秀等级。
3、文体卫生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卫生习惯,具有以下优点:
①认真上好体育课;
②体育成绩好;
③认真参加常规体育锻炼和班级、学校的其他体育活动,有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④积极参加“达标”锻炼;
⑤身体健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习惯。
二、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是哪三好1、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两次,即每学期末评选一次。
2、以教学班为单位评选,不超过实际人数的15%(四舍五入)。
3、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全体学生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多少进行推选。
*注:各种评选奖励只得一次,不重复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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