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的“仁”
黄邹毅
(武汉科技大学 文法与经济学,201306703006)
摘要:孔学的宗旨和核心理念是“仁”。“仁”虽然不是孔子所创造,但孔子丰富发展并特别强调了它,把它提升到理论范畴和理论体系的高度,是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德目。孔子的《论语》把“仁”界定为人之为人的类本质,奠定了儒家道德人学的基本路向。孔子的“仁”大致有四重含义。
关键词:仁;论语;礼;孔子
一、仁者爱人
《论语·颜渊》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孟子也说:“仁者爱人。”(《孟子·离娄下》)朱熹训仁为“心之德,爱之理”(《孟子集注·梁惠王上》)。意思是说,“仁”是对于自己同类相爱的感情,是发自内心的一种德性。孔子认为,一个人仁,要成就其理想人格,首先就需要“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
)。具体地说,此种爱的情感主要表现为“忠”与“恕”两个方面。按照朱子的解释,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也就是说,“忠”是尽心竭力,尽己之心以爱人;而“恕”是推己及人,将心比心以爱人。仁是忠与恕的合体,也是孔子思想的一贯之道,这是在自我评价的角度去描述,我扪心自问时能说我是真心付出;而“恕”是推己及人,将心比心以爱人,宽恕别人,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正是说的这个标准。
所以孔子弟子曾参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孔子在《论语》中讲“忠”有很多,譬如云:“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论语·子路》)“居之无倦,行之以忠。”(《论语·颜渊》)“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主忠信。”(《论语·卫灵公》)这些箴言,均说明一个道理:一个真正的人,其人道之爱首先表现在对他人要尽心竭力地履行道德责任和伦理义务,这就叫“主忠信”。“恕”字在《论语》中只出现过两次,但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它涉及到的是爱人的态度。恕字的字形从心从如,意指将心比心,推己及人。《论语·卫灵公》载: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的意思是说,恕道是一个普遍的道德原则,它的基本要求是像对待自己那样对待别人。凡自己不想遭受的,也不要施加于别人;反之,自己想要达到的,也希望别人达到。这就是“恕”,这就是一个仁者爱人的态度。
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你要生存,有生存的权利,别人也要生存,也有生存的权利;你要发展,有发展的权利,别人也要发展,有发展的权利。因此,你在谋求生存和发展的时候,也应该想到别人的生存和发展要求,要使别人也能够生存和发展,应该帮助别人去谋求生存和发展。而作为统治者,如果一味地恣意妄为,荒淫无度,不注意老百姓的权利要求,特别是基本的生存权利如果也被剥夺,视百姓为趋狗,“无所安息”,“不得衣食”,必然会导致“水能覆舟”的后果。可以说这些思想仍然闪耀着人性、正义和公正的光芒。
在今天,人类社会的成员之间,社会成员与社会管理系统之间,相互联系更加紧密,相互依赖空前加强,相互之间在权利和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远非古代社会可比。因此,不管是个人的立身处世,还是社会管理者的施政立法,在其行为过程中,推已及人,设身处地从他人的角度去看待和思考问题,不仅仍然需要,而且非常必要。
故其又言:“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能近取譬”,就是拿自己打比方,推己及人。
“推已及人”隐含着一个逻辑的理论前提,即人与人之间有着共同的、善良的本性。肯定这一理论前提,才能够进行有效的推度。如果人与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本性,只有各自特殊的利益,上述
推已及人的行为模式就是不道德的,不能为他人所接受。此外,它还隐含着另一个理论前提,即正已然后才能推人。推已的要求是推其仁爱、道德,而不是推其私念、恶欲。因此,要推已首先须正已,使自己的思想品质符合道德、符合仁爱。为此,儒家提出的路径是“为仁由已”,孔子一再强调:“为仁由已,而由人乎哉?”
儒家仁学思想中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已及人”,不仅完全可以作为现代人权的逻辑起点,而且它较之于“天赋人权”更现实,更直接,更加通俗,也更容易为人们所理解。因为,从这样的逻辑前提出发,对于社会大众来说,人权既不神秘,也不深奥,它一目了然地告诉人们,作为个体,我们每一个人自己所需要的生存、自由、平等、安全人格、尊严等权利,别人也都是需要的;你要压迫别人,别人为了自己的权利理所当然地要想方设法地维护和争取自己的权利:你要把别人的权利剥夺殆尽,斩草除根,别人也理所当然地要拼死反抗以维护、捍卫自己的权利。
按照孔子的说法,一个人做到了忠与恕,那便实现了“仁爱”的基本义务与责任。
“仁者人也”、“仁者爱人”基本上涵盖了孔子仁学的主旨,可看做是孔子仁学体系的总纲。这一总纲的首要表现在于强调把人当人看,对人类应持有起码的同情心和爱心。当然,孔子的“仁爱”与墨家的“兼爱”不同,“亲亲为大”说明孔子的“仁爱”是一种有亲疏远近的以血亲之爱为起始
和根本的爱。孔子的“仁”,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把“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从“神”(帝、天)的神秘笼罩下解放出来,所以有些学者说它是对于人的发现,是人类“同类意识(同情心)的觉醒”。
人不是孤独的存在,他最先受到的是父母之爱,因此也报之以爱,这就是儒家所指的亲情。人类之爱当从这里开始,如果使这种情感得以保持,扩充和发展,就会有仁的品德与行为。仁者爱人最浓厚的根源是家庭血缘的亲情之爱,离开了亲情之爱,仁者爱人就成为无根之萍,无本之木。亲情之爱孕育了对他人的爱心,爱人就是爱亲人的外展和扩充,即所谓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通过对人性的深刻反思,认为仁是人的本性中所固有的一种内在情感———恻隐之心或不忍之心,即人所固有的同情心。因此,“仁”和表达家庭伦理的孝悌等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
仁是一种内在的道德情感,爱人则是这种情感的外显,它必须通过现实的行为表现出来。因而,通过什么方式来爱人,就成为仁的具体行为规范。孔子关于“仁”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忠恕之道”。这是儒家仁性学说在社会层面的应用,也是“亲情”原则的进一步推广与发展。
二、克己复礼为仁。
孔子把“礼”当作为政的准则、为人的尺度来倡导,并非源于他个人的奇思妙想,而是深刻认识历史的结果。在春秋时期,“礼”就是一种由来已久而且占据主导地位的思想观念,被赋予“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世”(《左传·隐公十一年》)等多种社会功能,体现着先人们对意义与价值的理解。但到了孔子所生活的时代,“礼崩乐坏”已成现实:父子不相亲,兄弟不相和,强欺弱,富侮贫,甚至“弑其君者有之,弑其父者有之”(孟子·滕文公下)。如此失范、混乱的社会状况引起了孔子的深刻思考:自古以来,讲“礼”之声、行“礼”之事未曾间断,可为什么还是出现了“礼崩乐坏”的现实?“礼”的坚固根基在哪里?孔子思考探索结果是“仁”的提出。
这里涉及到个体要求与普遍的社会伦理原则的关系,亦即己之辨的问题。孔子乃至整个儒家在这一问题上的基本态度是个体需要(己)服从社会整体原则(礼)。所以,孔子以“克己复礼”为求仁之道。《论语·颜渊》载: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里“克己”,即克制和超越自己的生理本能、个体感性欲望;“复礼”,即按照社会典章制度和伦理原则行事,做到在视、听、言、动诸方面皆合于礼。孔子认为,如此反复多次,“礼”所体现的伦理原则就会潜移默化为人的内在德性(仁)。
“克己复礼为仁”的命题,其深刻之处在于孔子较为合理地解决了伦理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个人按其自由意志作出的行为,何以会符合社会规范并能得到社会普遍的肯定性评价?这一命题把个体意识消融于普遍伦理原则之中,认为作为人之本质的“仁”并不是个体意志的直接体现,而是普遍社会伦理原则在个体意识中的积淀。在这里,仁是礼的内在依据(人而不仁,如礼何),礼是仁的外在表现。所以,个体从仁心出发的行为,表面上体现了人的自由意志,而其实质则受着普遍的社会伦理原则的制约。可见,孔子的人道观带有整体主义倾向。
论语要人们除掉一切自私自利的心机,而养成为大众献身的牺牲精神。视听言动都要合乎礼。礼是什么?是一个时代里所由以维持社会生活的各种规范,这是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东西。各个人要在这些规范之下,不放纵自己去侵犯众人,更进宁是牺牲自己以增进众人的幸福。要这样社会才能够保持安宁而且进展。孔子的“仁道”实在是“牺牲自己以为大众服务”的精神和行为,是“相当高度的人道主义”,具有克己而为人的利他性。
人具有社会本性。人之为人首先是因为任何人都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而是社会关系网络上的一个扭结,所以接受代表秩序和稳定的“礼”范,是人成为人的必须。唯有经过“礼”的培育,人类才能由自我决定、主宰生发出约束和克制自身的“四勿”(即道德自律),才能将外在礼制化作内心
的自然欲求,“仁”才能从根本上主宰“礼”。孔子仁学最重要的意义即体现在为中国文化由外在约束向内在自觉转化而做出的努力上。
三、孝悌为仁之本。
这里牵涉到仁的情感基础问题。孔子认为仁是人的本质,也是人道的崇高理想。此种本质和理想源于人生而具有的最恒久最朴素的情感——血缘亲情。所以,要发展人的爱的情感和崇高的社会伦理责任,最要紧的是要培养人的血缘亲情。孔子弟子有若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孝”指子女对父母的亲情,“弟”即“悌”,指弟弟对兄长的亲情。有子看到一个事实:一个孝顺父母、敬爱兄长的人,在社会上是很少犯上作乱的。据此,他推测出一个结论,即人的血缘亲情(孝悌)是仁爱精神和一切社会伦理义务的情感基础。相反,假如一个人,连自己的生身父母和同胞兄弟都不知爱敬,怎么会对社会、对他人具有仁爱精神和伦理情谊呢?孝悌为仁之本的话,虽出自有若之口,但却反映了孔子的思想。孔子对“孝”、“弟”等伦理情谊是十分重视的。如其要求弟子“入则孝,出则弟”(《伦语·学而》),并说:“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论语·泰伯》)
孔子一再强调,孝的义务不只是在于“能养”,而且更在于有敬爱之心。如子游问孝,孔子说:“今之
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可见孝的核心在于“敬”,如果赡养老人而不敬,则与犬马之养无异,如何尽得伦理情谊。由于“孝”要发自内心真情,所以,当子夏问孝时,孔子说“难”。意思是说,孝敬父母,并不意味着仅仅大义灭亲是反人道的完全违背了人的本性,一个社会如果试图压制人的本性,怎么能和谐。孔子一再强调,孝的义务不只是在于“能养”,而且更在于有敬爱之心。
孝的核心在于“敬”,如果赡养老人而不敬,则与犬马之养无异,如何尽得伦理情谊。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母爱与父爱。在我们孝敬自己父母时,同时也应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孔子对“孝”极为重视并提出极高的要求,乃是因为在他看来,孝为百行之本,是实现人道之“仁”的心理情感基础。
现如今,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人们产生了”速食爱情“,但人们从来没有产生过“速食亲情”,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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